浅议区域产品质量网络监管模式的思考与探索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国建 时间:2014-05-28

  论文关键词:网络监管 网络信息 大质量

  论文摘 要:传统的监管手段因缺乏长效的监管机制而一直备受质疑,因此如果能够借助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使得监管对象行为标准化、规范化,构建一系列信息通畅的良性机制,不仅能利用信息化加强监管效率,降低成本,而且还能使基层的质量监管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传统的监管模式已不太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质量技术监督的要求,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创新监管模式已成为质监机关提高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前提。
  一、 传统监管模式存在的不足
  一是传统监管模式按照原来的老思路老办法来解决新问题,凭经验,没有工作重心,忙于或者疲于应付各项业务工作考核。
  二是许多监管流于形式,习惯于传统的突击式、阶段式的整治,对违法行为多是事后查处,缺乏事前预防、动态监督的意识。
  三是传统监管模式不仅担负繁重的监管工作目标压力,人员的主观能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像基层工作理论调研、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创新等基础性工作、创新性工作无法开展,工作效率不高。
  四是传统监管模式的巡查工作停留在一般性的表面层次上的监管,同时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工作量大并且重复性大,监管人员容易麻痹大意,致使出现监管不到位或监管越位,以及在监管执法中出现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问题。
  二、网络信息技术监管模式的有点
  首先是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1】的优势,利用其所特有的高速、便捷、资源共享等优势,结合质量技术监特点督,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质量技术监督信息资源,不断开发其可利用价值,加强对信息的收集和定量、定性、深层次的分析研究,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实现质监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服务的网络化与智能化,全面提升质量技术监督的效率和效能,对提高质量技术监督效能、改革监管方式、拓宽监管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其次是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可以快速建立动态“企业档案”,对生产企业主体实行动态化管理。电子档案登记内容以质量技术监督业务为主导,以监督内容为划分标准,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巡查情况,违法及处理情况,品牌建设情况,特种设备使用情况,企业文化建设,标准化情况,质量诚信建设情况,食品企业情况,消费者举报申诉投诉及处理调解情况以及各种荣誉、资格及惩戒情况等内容,即从内容构成上包括质量技术监督范围内的登记信息和监督管理信息。
  第三是可以真正做到“底数清、信息准、动态明、反应快。”在企业电子档案上直观快速的反映出企业的生产地址、信用记录、奖惩情况、年检、监管类别以及巡查记录等等,可以做到“指哪打哪”,做到便捷高效。
  最后是电子档案可以根据企业主体的变化及时补充、更新。方便企业主网上更新数据,从而可以保证数据库动、静态数据的准确性。同样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只需上网查询,就可对辖区内由点到面分布的管理对象状况了如指掌从而实现在高科技条件下的监管执法服务。
  三、网络信息监管模式是适应时代的需要
  质量的概念已经从“传统质量概念”向“大质量概念、大监管、大服务、大平台”【2】转变。未来质量发展的趋势是——质量超越产品生产制造的范畴,超越产品和服务满足当前顾客要求的范畴,超越单一企业的边界,涵盖了教育、服务、医疗、政府工作等各行各业。所以质量技术监督监管的对象将向复杂化、多元化的主体转变,质量监督的内容何手段同样将向复杂化、多元化转变。因此把只局限于静态监管和只注重于事后监管或者消防灭火式的补救为主的传统的监管为依托高科技的网络信息监管模式即以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为依托,以责任到人的辖区(或者网格化)监管责任制为重点,将监管方向从静态资格监管转到动态信息行为反馈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上来是适应当前时代发展的需要。有了网络信息监管模式可以更加快速的实现质量监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质量技术监督由“传统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可以轻松实行“分类监管”,监管巡查人员可通过网络信息技术,方便、直观、科学地进行监督管理,改变传统、粗放监管的“满街找、遍地跑”的现象。可以在巡查中及时收集和传递企业需要的信息,发现存在的问题。可以推进“阳光质监”建设,做到政务公开、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