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品营销伦理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克芳 时间:2014-01-08

  二是提高现有药品的质量,加大新药的开发力度。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药品的质量与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疾病防治和生命安危,合格的药品能达到防病、治病的目的,而假药、劣药会危害人们的健康,严重时甚至会致命。有些医药企业在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不顾长远利益生产假药、劣药,酿成了严重的后果,使医药企业的信誉严重受损。因此,药品生产的伦理重要性不容忽视。医药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其行为要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医药企业要力图使药品符合质量标准、保证用药安全,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提高药品质量,以优质的药品和服务来满足消费者的健康需求。
  重视研发新药。我国许多医药企业推出的新药大多是仿制药,药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从而造成药品市场的恶性竞争,为获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不少医药企业纷纷采取不道德的营销行为,从而使得药品市场的伦理性问题较为突出。可以说,研发能力薄弱是造成药品伦理问题的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因而,重视研发新药,提高医药企业的研发能力有助于解决目前药品营销中的伦理性问题。如果医药企业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推出新产品就能赢得消费者、战胜竞争对手的话,那么根本就无需采用不道德的营销行为来提高市场份额。正因为如此,国际上许多成功的制药企业都比较重视药品的研发,并不断加大投入。如英国的葛兰素史克制药、法国的赛诺菲——安万特制药、美国的辉瑞制药和强生制药在研发中投入都比较高。我国的医药企业也应重视药品的研发,加大药品研发的投入,积极与研发机构合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
  三是尊重消费者的权力,提供真实的药品信息。由于药品的特殊性,消费者一般对药品缺乏专业的判断能力,容易受到广告、包装的影响,而一些不讲道德的医药企业就充分利用消费者的这一弱点,在主观上存在诱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心理。如在药品的包装上,有关不良反应、有效期等重要信息印得太小、或难以找到,甚至就未标示。更为突出的是,在广告宣传中任意夸大药品的功效,或扩大药品适应症,或隐瞒药品缺陷,传递虚假的信息来欺骗消费者,吸引消费者购买,以达到扩大销量的目的。医药企业在短期内提高了药品的销量,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受损的消费者会丧失对该品牌的信任,可能会向其亲朋好友说品牌的坏话并放弃购买,从而使该企业信誉受损,市场份额下降,从长远来看,这会对企业长期发展会产生深刻的负面影响。
  社会公正理论主张尊重公众的基本权力,公正地对待公众。这意味着消费者有权获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权按自己的意志挑选药品,有权要求获得安全有效的药品。加之,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双重性、专属性、时效性和缺陷性等特征,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危,因此,医药企业应该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利益置于首位,向消费者传递真实、充分的信息。首先,医药企业要确保广告的真实性,这是医药企业应有的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确保广告的真实性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广告宣传要使用明确的语言文字。医药企业应该极力避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言词,以避免出现消费者对药品产生误解这种状况,从而引导消费者做出正确的购买决策;二是传播药品真实的信息。医药企业应当将药品的适应症、用药量、配伍禁忌、药品可能产生的负作用、药品的有效期等信息真实、明确地告知消费者。其次,医药企业要通过产品包装向消费者提供药品真实的信息,还要注意使包装与药品相匹配,避免过度包装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四是规范传统促销方式,创新促销手段。医院是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对于这一重要客户,医药企业应以专业性、学术性的传播手段为主。由于药品的特殊性,消费者购买药品时对医生推荐的品牌较为信任,医生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影响很大。而医生通常比较重视药品药理的合理性,医药企业通过学术推广会能较好地进行药品的药理分析,达到推销药品的目的。因此,专业性的学术推广会成为了医药企业开展处方药营销的重要途径。如中美史克、西安杨森都曾向各大医院派出医药代表,直接向医院进行促销,获得了稳定的销量。但是,近年来,“带金”销售的现象日益突出,许多医药企业的医药代表通过各种贿赂来获得订单,从而达到提高药品销量的目的,这种做法严重地违背了营销伦理,阻碍了医药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