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作业成本法下高校科研成本核算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孔龙 时间:2014-01-04

  结合以上分析将相同性质的作业归为一类就得到了作业中心,因此该高校将科研作业划分为:(1)申请立项;(2)具体研究;(3)行政作业;(4)资产作业;(5)协同作业;(6)定期检查;(7)验收结项;(8)成果管理等八个成本中心。这样划分的好处在于成本核算流程同作业流程的高度一致,便于管理者理解和运用成本信息进行成本分析,有效的控制住了作业成本法核算系统的建立和维持成本,提高了作业成本法的可操作性,并在对作业进行适当归类的基础上,做到重点分析重点作业。
  2.选择成本动因。能导致成本变动的一切因素都是成本动因。科研中消耗资源的成本动因可分为三类:一是直接确定为某特定科研项目的消耗;二是各作业分别消耗的成本动因;三是呈混合形态消耗,需要依据一定的量化标准将其分解进行分配的各类成本动因。
  选择成本动因时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1)相关性原则。为了保证成本动因与作业成本中心总成本之间的关系符合事实、保证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就必须选择同作业成本中心之间相关性最强的成本动因项。(2)成本效益原则。必须保证成本动因数据容易采集,从而降低采用作业成本法核算科研成本的消耗。按照以上原则确定该高校成本动因(如表1所示)。
  3.实际成本核算。(1)直接费用的核算。在作业成本法下直接费用的核算比较简单,相关数字直接从相关的账簿中过入。2009年3月该校项目A、B、C消耗直接费用除工资外分别为3 240元、999元、27 542元。值得注意的是当月各项目研究人员工资费用总和分别为5 920元、5 201元、8 523元,这其中只有科研所占的部分才能计入直接费用中。具体情况(见表2)。
  (2)间接费用的核算。该校科研项目消耗的间接费用的数字直接由相关账簿过入,而成本动因量则来自合理的分配指标以及相关会计估计(见表3)。
  (3)科研项目作业成本的计算(见下页表4)。
  (三)作业成本法核算结果和现行管理方法的比较
  2009年3月,该高校按照作业成本法得出的数据计算出项目A、B、C的科研成本中间接费用分别占总成本的20.81%、29.67%、8.86%。而按照提取10%管理费的办法,每个项目在整个研究期间所耗用的费用分别只有1 500元、1 500元、5 000元,显然不能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由此可以看出,作业成本法不但给出了精确的科研成本,而且为进行成本分析提供了可能性。
  二、高校应用作业成本法的思考和建议
  (一)应用作业成本法的思考
  1.如何合理划分科研和教学之间的界限。高校的科研和教学任务两者之间往往相互交叉进行,要准确核算科研成本就必须采用合理的划分标准将两者区别开来。以科研人员的工资为例,本文采用了按照实际工时为标准将研究人员工资在科研和教学之间进行了分配,但这种分配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应采用其他标准则需要更多的思考。
  2.如何划分不同科研项目之间的界限。高校中类似多个科研项目共用同一实验场所及设备,一位科研人员同时参与多个项目。这就提出了如何划分不同项目界限的问题。本文案例在共用实验场地的情况下,在确定每个项目所属的折旧费用、水电费、维护费用等成本时,采用了各项目所占用的面积作为划分界限。但对于更复杂的情况(以超高压电源一类的设备为例,单位时间内使用强度高的项目与使用强度低的项目相比对设备的损耗要大得多),采用这样的简单标准就不再合理了,而是否应该采用强度、时间等标准都需要在实践中得出结论。
  3.如何控制成本动因选择时的主观因素。由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好恶而采用的某种实际上并不合理的成本动因来进行成本决策的实例在采用作业成本法的企业里并不少见,这样必然影响成本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将这里面的主观因素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是很有必要的。
  (二)完善作业成本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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