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金融证券化的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常晋伟 时间:2013-03-27

[摘 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目前我国汽车金融证券化市场所面临的巨大机遇;分析了汽车金融证券化的意义和优势以及对我国汽车行业所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系统的阐述了我国汽车金融证券的整个流程和结构;最后对汽车金融证券化所涉及的法律、会计、税务等相关制度的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汽车金融证券化;SPT;基础资产

  1 汽车金融证券化推广的必要性
  1.1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制约着信贷业务的投入量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由于受到经济周期和政府调控的影响。不断增加的汽车金融信贷业务将使得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受到严重挑战。
  1.2 商业银行流动性的不足加剧了潜在风险的程度
  汽车信贷业务及其他信贷投入使得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变弱,同时由于违约风险、利率风险、提前还款及系统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所有这些潜在的风险在银行资产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更加剧了商业银行整体的风险水平。
  1.3 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单一,信贷业务成本高、周期长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能公开吸收存款,只能接受境内股东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或者是向金融机构借款。因此极大地制约了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扩展,同时也由于融资途径单一,扩大了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水平。
  
  2 汽车金融证券化的一般流程
  确定基础资产构建资产池。发起人根据融资规模、融资要求、还款方式、资产期限、抵押物等因素来确定资产池的结构和出售价格。在国内,通常作为发起人的商业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按照不同的还款方式面临的不同风险结构来确定组合基础资产。我国大多数汽车贷款是先缴纳一定的首付款,然后分期偿付,风险相对较低。在考虑到避免区域经济波动的影响方面,发起人通常令证券化贷款的组合具备充分的多样性。如果一个区域历史信用和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差,且区域集中度超过10%以上,那么这样的基础资产组合将会影响到资产池信用风险。
  设立特别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SPV是专门用来为汽车金融证券化而设定的特别法律实体。SPV通常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SPC(Special Purpose Company,特殊目的公司);另一种是SPT(Special Purpose Trust,特殊目的信托)。这两种形式在完成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进行破产隔离。
  SPT主要的作用是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发起人的基础资产实现真实出售,完成破产保护。以确定当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破产后,债权人对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无追索权。保证SPT获得对基础资产的合法权利。这一点是汽车金融证券化的关键点,对于能否得到评级机构授予何等投资等级程度具有决定性意义。
  信用增级。根据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汽车资产证券化产品可通过内部或外部信用增级方式提升信用等级。为了吸引投资者同时降低融资成本而对证券化产品进行信用增级是必要的。信用增级主要是在信用质量、偿付时间性、确定性等方面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
  第一,发售证券,支付对价。SPT将经过信用评级的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交给证券承销商去承销,国际上常见的方式为:公开发售或私募的方式。这些证券通常具有高收益、低风险的特征,是市场中各个机构投资者青睐的对象。但是对我国而言,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我国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因此现阶段我国的汽车金融证券化证券主要面对的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例如,商业银行法人和授权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等。往往一个成熟、健全的证券化市场必然有一个成熟、具规模的机构投资者队伍。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一点也可以看做检验我国汽车金融证券化市场发展程度的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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