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提升国企档案工作价值的途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熊锐 时间:2014-04-25
  2、适应需求变化,深化管理变革。面对国企改革攻坚实际,档案部门要随时注意企业重组、资源整合、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的变化,适时调整档案工作的领导机构,保持健全的专兼职档案管理骨干队伍,使档案工作始终有人管、有人干,有责任制,同时要做好历史档案的接转传承。为适应企业的开放性和对档案的显性化需求,档案管理应该由“闭系统”向“开系统”转变。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档案部门可定期将库存的档案目录和编研的专题成果在特定或公众媒体上向用户公布,方便用户的选择和查考,使大家随时都能感受到档案的用处,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企业完善产业链和进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档案部门要对原有馆(库)结构、分类、编目等进行适应性调整,有的新业务要设立独立的档案单元,新产品要纳入产品档案细分体系。这样才能方便利用,体现档案的现实价值。
  3、融入网络运行,提高服务效率。首先,要树立现代的档案管理理念,确立档案管理网络化是信息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主流意识,扭转研发者对档案管理无效益的片面认识,克服软件应用者嫌麻烦的思想,转变管理者手工方式可靠的传统观念,形成研究新需求、接受新技术、应用新手段的强烈使命感。其次,要把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的研发融入网络大系统,把档案管理的计算机化纳入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使档案从收集、整理到检索、利用与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形成部门资源共享、网上流转,这不仅关系档案管理的技术进步,而且事关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和成败。第三,抓紧解决历史问题,根据企业信息化建设整体需要,对档案部门先期采用新技术的情况进行排查,解决与企业整体信息化的系统接口、技术接口问题,使之融入网络运行环境。同时要着手解决历史档案的数据化问题,逐步实现全信息计算机检索,满足全方位、多层次、便捷高效的服务需要。
  4、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理性服务。首先,应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即清理原有规章制度,在合法且不违背主管上级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的管理体制、机制、机构变化,甄别废除完全不适宜的规定,修改完善部分不相宜的规则,建立新兴业务的管理办法,扬弃结合,弥补缺失,反映变化,全面覆盖。其次,应重构制度体系。梳理档案领导和管理关系的变化,持续地完善领导体制、管理网络和责任制,为档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制订电子档案管理标准,同时将这些新的制度与原有制度有机结合,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完整体系。第三,建立阶段性修编档案规范的制度。在档案部门外围环境不断演进变化的过程中,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为此,我们应定期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评审,组织系统内的管理力量集中进行筛选、修订或补充,以使我们的制度符合实际和行之有效。
  5、优化队伍结构,满足人文要求。合适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还必须有合适的人来执行和落实。首先应把好进口关。根据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引进、招聘有一定文化层次、有相应知识基础的人员。其次,要加强档案管理队伍的素质锻炼和培养。对现有档案从业人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培训,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还可以组织地域性、行业性的管理业务横向交流,实行系统内的岗位轮换,增强档案人员的复合能力。第三,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一方面要公平,保证档案工作人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福利待遇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岗位平等的权利,保持骨干队伍的稳定;另一方面,要加强职业危机教育,建立日常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档案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只有这样,国有企业的档案工作才有活力,价值才能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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