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FDI对当地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凌瑜 时间:2013-02-14
摘要:近年来,湖南省FDI发展迅速并促进了当地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文章通过分析湖南省FDI对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影响,综合大量文献梳理出影响湖南省FDI贸易效应大小的主要因素,并利用层次分析法对其进行重要性排序,认为投资动因、投资主体、投资行业以及投资来源国(或地区)这四项因素在影响湖南省FDI贸易效应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FDI;进出口贸易;贸易效应;影响因素
  
  湖南省位处我国中部地区,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环境的不断改善、市场准入领域和鼓励类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地域、股本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限制的逐步放宽,以“有色金属之乡”和“鱼米之乡”著称的湖南省在贸易和投资领域都取得了长足发展。1990年,湖南省进出口总额仅为9.42亿美元,到2009年已达到101.51亿美元,是1990年的10倍多。与此同时,湖南省FDI也大量流入。1990年,流入湖南省的FDI仅为0.11亿美元,到2009年已达到45.98亿美元,是1990年的400多倍。
  一、湖南省FDI对当地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影响
  湖南省利用FDI从1983年开始起步,1989年以后利用外资呈现跳跃式发展态势,规模迅速扩大。自1992年以来,湖南省每年实际利用外资都超过上亿美元,改变了以往每年不足2000万美元的缓慢发展状况,并于2002年突破10亿美元关口。2009年湖南省实际利用FDI为45.98亿美元,同比增长14.8%,创历史新高。投资方式上,近几年来外商独资的比重持续上升,2009年达到80.4%,已成为湖南省FDI最主要的投资方式。投资来源上,湖南省FDI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构成不太合理。一方面,港、澳、台地区资金的比重过大,香港对湖南省的实际投资额占全省的比重每年都接近50%,而欧盟是世界资本输出的重要地区,但投资总额仅占全省引资的2%左右;另一方面,FDI以中小资本为主,国际跨国公司的投资很少。投资流向上,湖南省FDI主要流向省会长沙和京广铁路沿线地区。2009年长沙地区利用FDI为20.33亿美元,占全省的44.2%。
  1996-2001年期间,湖南省进出口贸易增长率呈现时涨时跌的不稳定特征,尤其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期间,湖南省的对外贸易受其影响出现了回落。2002年以后,湖南省进出口贸易的增长日趋稳定,于2008年创历史新高,达到125.70亿美元。2009年因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湖南省进出口总额为101.51亿美元,同比下降19.2%。其中出口额为54.92亿美元,下降34.7%;进口额为46.59亿美元,增长12.0%。在中部地区,2009年湖南省进出口总额为101.51亿美元,居倒数第二,且与湖北(172.29亿美元)、安徽(156.40亿美元)的差距较大。湖南省的进出口贸易主要集中在长株潭地区,其总额占全省的比重达到66%,衡阳、郴州、岳阳等京广沿线地区由于FDI的带动,其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也比较迅速。贸易结构上,2002年以前,湖南省出口商品结构中初级产品所占比重较高,一直维持在10%以上,之后才有所下降。从形成规模的出口商品来看,湖南省出口的种类少、规模小。2009年,湖北拥有出口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种类有34种,安徽有32种,而湖南省只有25种,基本上无优势可言。此外,湖南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规模较小,2009年仅为4.07亿美元,不到出口总额的10%。
  总的来说,湖南省FDI起步晚、规模小,其对进出口贸易增长的“发动机”效应还未很好地发挥出来。从出口看,湖南省FDI与出口贸易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一方面,FDI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将带动当地相关企业的出口,再加上FDI企业生产的产品会有较大部分返销或向国外出售,从而形成FDI对出口贸易的引致效应;另一方面,湖南省出口贸易总额的增加、产品结构的升级以及投资环境的改善等都将有利于增强国外投资者的信心,从而促进FDI更好地吸收。从进口看,湖南省FDI对进口贸易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由于湖南省FDI流入后,当地往往要从国外或子公司进口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中间产品等,因而形成一定的进口刺激。
  二、湖南省FDI贸易效应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AHP法的基本原理
  AHP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由美国运筹学家A.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其基本原理是:首先,将复杂问题分解为多个组成因素,并将这些因素按隶属关系进一步分解,按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排列起来,形成一个多层次递阶层次结构;其次,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确定各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再次,基于各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确定层次总排序,即各因素相对于总目标而言的权重。
  (二)影响因素的甄选
  依据影响因素体系的设计原则,并基于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本文对影响FDI贸易效应的各种因素进行了重新梳理(在梳理过程中尽量选取可量化的指标),主要选取了以下七种影响因素:
  一是投资方式:主要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二是投资动因:主要包括获取生产要素,开拓、抢占市场,追求规模效益和规避风险;三是投资来源国(或地区):主要包括发达国家(或地区)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四是投资流向:主要包括人均GDP的地区性差异,基础设施状况,劳动力素质,行政效率和法治环境;五是投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和社会服务业;六是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七是其他因素。经过分类,上述影响因素中可量化的因素有投资方式、投资来源国(或地区)、投资流向和投资行业,其余无法量化的因素有投资动因、投资主体和其他因素。对于前者,因此,从可量化分析的角度考量,可选取它们作为影响因素。对于后者的筛选主要取决于借鉴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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