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档案馆应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林 时间:2014-03-26
  一、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世界文化遗产通常分为两大类: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7年公布的《建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中提出“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这个概念,由于这一概念的定义本身有一定的缺陷,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决定在《公约》中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替代“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概念,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具体的表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按照这样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包括节庆、礼仪)、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工艺技能。作为无形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被誉为“民族文化活化石”。
  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的开幕式上,时任文化部部长的孙家正说:“当历史的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沉寂之时,唯有文化以物质和非物质的形态留存下来,它不仅是一个民族自己认定的历史凭证,也是这个民族得以延续,并满怀自信走向未来的根基与力量之源。”由此,我们可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看做是“中华民族文明文化的情结”。
  
  二、高校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高校作为公共文化事业机构,应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工作,能够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能力、关注程度和保护意识,而高校档案馆也可在其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档案馆的社会职能之一就是积累和管理国家档案财富的职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民族文化活化石”,也就是我国重要的档案资源。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保护”是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传承下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存、保护、传承与振兴都离不开档案管理,这些都需要高级别的档案馆的人力支持,如:高校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申遗档案的建立、申遗档案的妥善保存与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当地高校档案馆都可以为此做出技术和场地支持。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音乐类和美术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民族民间音乐和民族民间美术的知识通常是经过口传心授来传承的,在市场经济与全球化的冲击之下,它们正在逐步消失,抢救、保护它们已经成为保护遗产的当务之急。
  近几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的文化部门承担,笔者认为这并不是惟一的选择。众多的高校都设有艺术系科。通过高校档案馆推动艺术系科师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可以提高师生的学术科研能力,同时也壮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量。所以,高校档案馆应当勇于承担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让高校档案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中的重要成员。高校档案馆可以通过主动收集民族民间文化资料,对民族民间音乐和民族民间美术、传统手工工艺进行记录,建立声像档案,以此形成高校的特色馆藏,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高校档案馆可以带领高校的艺术师生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对民族文化的形成环境、民族民间音乐的曲谱、民族民间工艺的制作方法进行传统的纸质档案记录和保存,同时可以采取数码相机对民族民间音乐表演、工艺制作等进行现场采集和记录,既便于备份、复制,又便于传播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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