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宗教渗透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安全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浩然 时间:2014-01-08
  三、抵御宗教渗透,切实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
  
  目前,意识形态领域是境外宗教渗透的重点所在,而宗教渗透的危害也总是从意识形态领域扩展至社会现实的各个层面。因此,抵御宗教渗透、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是相互联系的。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国家政治认同和社会主义制度认同。 宗教渗透从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异质文化的渗透。因此,要有效地抵御宗教渗透,从根本上说,就要提高民族对自身文化的高度认同。文化认同是指个体与外部世界、个体与个体以及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一致性确认,它主要包括身份文化认同、民族文化认同、政治文化认同、国际文化认同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文化认同对于民族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是国家主权独立的基础、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和综合国力的组成部分。通过文化认同来强化人们对中华民族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是有效抵御对境外宗教渗透的重要屏障。而作为文化核心的价值观,是一个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文明的精神实质和显著标志。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引下,通过取得全体民众广泛而深刻的价值认同,使人们超越地域、血缘、风俗、习惯乃至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差异,彰显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的归属感和向心力,培育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和社会主义制度认同,就能在意识形态领域构筑一道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宗教渗透的钢铁长城。
  
  2、夯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这一指导思想吸取了人类文明中的一切精华部分,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科学的理论,并且具有不断与时俱进的可贵品质。中国共产党结合中国国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宗教是从原始社会就存续至今的意识形态,作为宗教核心部分的有神论已经不断为科学证伪,但宗教依然还具有一套极为精致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这是它能在人类几千年文明史中香火不断的重要保障,我们不能因为宗教是有神论就认为它一驳就倒。在特定的范围和情况下,宗教具备挑战主流意识形态的能力。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夯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在全社会弘扬主旋律,重点在青少年、文化素质较低的群众和共产党员中根据各自特点宣传无神论,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牢牢占领思想阵地,使所有公民都具备最起码的反宗教渗透意识,从而使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无立足之地。
  
  3、保护与发展跨境民族传统文化,构筑抵御宗教渗透的文化屏障。 与基督教相比,少数民族宗教自身的文明素质和信仰素质较低,自我调适以适应社会的能力较弱。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逐步提升少数民族宗教的信仰素质和文明素质,使少数民族宗教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同时,获得自身的良性健康发展,在固本强身的基础上应对基督教传播的挑战。宗教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失去了民族宗教,民族自身将无所适从?这不仅是一个民族自身的损失,也是一个国家的损失,甚至也是全世界的损失。无数事实证明,本民族传统文化保持的越好,外来宗教就越难以进入。因此,根据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进行合理扬弃,引导包括原始宗教在内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走上健康、理性的发展之路,将有助于抵御境外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
  
  4、落实具体措施,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战胜境外宗教渗透。 一是不断加大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能认清境外反华势力利用宗教分化、西化中国的险恶用心,牢固树立抵制和防范宗教渗透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辨别宗教渗透与宗教交流、传播的能力。
  
  同时,要进一步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对空中广播和网上散布的宗教渗透言论进行控制和过滤,多开办一些宣传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主题的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向境外宣传,使国际社会了解我国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现状,争取国际舆论的理解。二是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打击宗教渗透活动有法可依;在向我们的党员干部、群众和宗教界人士进行宗教法制教育的同时,积极向境内外的外国人宣传我国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使他们了解相关规定。三是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宗教渗透事务的专门机构,培养一支人员稳定、技术过硬的反宗教渗透专业队伍,常设于公安部门也好,宗教部门也好,总之,使公民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能够立即报告,及时制止宗教渗透活动。宗教渗透渠道繁多,在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中往往隐藏有宗教渗透,为此,要建立和完善反渗透机构的协调网络,建立由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民族、民政、经贸、文教、卫生、海关有关部门参加的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可对内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击宗教违法犯罪行为,对外促进宗教友好交往,共同抵制境外宗教渗透。任何涉及宗教渗透活动的违法犯罪活动都由该部门负责,责任明确自然效率就高,这是我们抵御宗教渗透的组织保证。四是建立健全涉外宗教事务制度,使一切可能涉及到宗教渗透活动的组织和个人都能坚定立场。包括宗教团体、组织和个人对外接待和出访制度;出国留学、学术交流、探亲访友人员在涉及宗教问题时应遵循的制度,这是反宗教渗透的制度保证。五是改进工作方法,加大经费投入。由于边疆民族地区宗教意识深厚,边民活动的随意性较大,因此,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切忌简单粗暴,这就要求我们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宗教管理工作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应以“疏引”、“柔巧”为主,“禁堵”、“刚硬”为辅,避免伤害信教群众感情,造成国际友好团体的误解;要不断加大宗教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并特别考虑设立专项经费,以保证防渗反渗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采取切实措施,提高跨境民族经济、社会和文化的综合发展水平。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宗教团体特别是跨境民族地区的基层宗教组织,带领信教群众从事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推动宗教力量融入社会经济文化建设中,通过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粉碎境外宗教渗透的阴谋。
  
  注释:
  
  ①云南省宗教局:《抵御境外基督教对云南渗透的对策研究》(报告),2010年第48 页。
  
  ②张桥贵主编:《云南跨境民族地区宗教社会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5-58 页。
  
  ③⑥⑦牟钟鉴、张践著:《中国宗教通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03、89、88 页。
  
  ④钱宁:《基督教在云南少数民族社会中的传播和影响》,《世界宗教研究》,2000年第3 期。
  
  ⑤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 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 55-277-5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