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院诉讼档案电子化管理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金萍 时间:2014-08-22
  (三)网络安全问题
  随着网络化的发展,诉讼档案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及其安全性、可靠性没有充分保障,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监控技术等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随着黑客攻击、窃取的手段不断提高,网络的不安全性也随之增加。在目前网络安全技术和保密措施无法杜绝黑客攻击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诉讼档案在网络中的安全,已成为制约诉讼档案电子化管理的一大障碍。诉讼档案涉及到许多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一旦保密信息泄露,将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为确保电子诉讼档案的安全管理,法院档案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在使用档案管理系统软件时,应做到:不将装有诉讼档案管理系统的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交叉使用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软件,尤其是安装从互联网下载的软件;计算机系统出现问题需维修时,应在单位内部进行维修,现场有专门人员监督;不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

  三、诉讼档案电子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诉讼档案电子化管理,将大大降低非电子化材料的使用频率,保护实体档案材料的安全,提高诉讼档案利用效率。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持续发展和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法院档案工作的载体对象发生了变化,传统档案的载体形态开始向数字化形态过渡,档案管理的主要环境逐渐向数字环境迁移,诉讼档案电子化管理必然向更纵深的层次发展,因而诉讼档案工作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流程等多方面都将发生明显的变化,法院档案部门的角色也从原来的较封闭的保管者向较开放的知识、信息的提供者过渡。笔者认为,法院诉讼档案电子化管理将有以下几方面发展趋势。一是各级法院通过利用先进的数字化技术手段,有步骤地开展包括纸质、照片、庭审录像等各类传统载体诉讼档案的全面数字化工作,建立本单位或本辖区的纸质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二是由最高院牵头,通过统一组织,统一规划,利用技术手段,采用统一标准,最终实现全国四级法院诉讼档案数据库联网,使全国法院系统内部人员在自身权限范围内,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网络调阅;三是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各级法院的对外门户网站,按身份、权限查阅案件相关内容;四是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档案管理系统对接,在设定查询权限的前提下,实现公、检、法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工作衔接,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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