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理念《经济法》的案例教学法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沈晓莉 时间:2014-08-22

  三、案例教学法的组织实施 
  案例教学实质可归为一种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究性为基础,从学生的生活和社会生活选择和确定研究主题;主要以个人和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通过亲身实践获得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最常用的是讨论法和实验法。我认为讨论法案例教学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第一步是阅读案例、个人分析阶段。这是案例讨论的准备阶段,由教师根据课堂教学要求选好案例,下发案例材料(教师可以选择一个或几个案例,提前一周左右发给每一位学生,)或创设案例情境,同时。下发一些思考题,供学生分析、阅读。

有些与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案例可以提前发动学生自己搜集、归纳、整理。案例应贴近现实生活,可读性、趣味性较强,适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学生能很快进人了情境;了解、掌握案例中揭示的有关事实、情况;很容易将自己已有的知识与过去形成的经验与案例展示的背景材料整合起来,通过思考、分析、推理,从个体的角度形成初步的结论;同时在此过程中获得乐趣、自信及终生学习的方法。第二步是分组讨论、形成共识阶段。合作小组是课堂上自主、合作、探究的基本单位,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好讨论的效益,根据我校实际,把每4位同学划为一个合作小组,讨论中小组的每个成员都要简要地谈出结论形成的过程和思考,允许意见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记录员应认真把意见记录在《合作小组讨论记录本》上,讨论一致的形成本组意见,有疑同的带人全班讨论。通过分组讨论,使大家对于复杂的安全的观点能够充分展开,在这个过程中,互相启发,相互补充,分工协作,鼓励支持,便可以逐渐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谋求最佳的解决对策。这一阶段工作主要是由学员自主完成的,教师只
需适当维持课堂秩序,控制讨论节奏即可。第三步是正式发言、全班交流阶段。全班讨论是小组讨论的继续,由组长汇报本组的观点,同时将本组案例分析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讨论,全班讨论时教师要鼓励学生多角度、多层次的看问题,通过摆事实的方法讲道理,使不同观点相互补充、相互接纳,形成合力解决问题,继续允许不同意见进行争论,集全体同学的智慧,共同讨论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引导,使案例讨论紧紧围绕中心问题展开。但是教师一般不轻易参与争论,也不发表权威性意见。只是鼓励大家充分表述自己对问题的理解及分析,同时注意吸取其他人的见解,发言时要求尽量做到逻辑清晰、言简意赅、有理有据。第四步是总结归纳、消化提升阶段。在全部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进行系统的总结。教师对案例讨论结果不应简单做结论,而只就整个讨论情况做出评价,指出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及讨论的优点和不足,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引导其深人思考,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总结,既要充分肯定学员讨论中的科学分析和独到见解,也要指出其中的不足,如发言的热烈程度,论题的集中程度,问题分析透彻程度等。这样有利于逐步提高案例讨论的质量。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写出案例分析书面报告,以此来锻炼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全局观念和书面表达能力。 
   四、运用案例教学法中注意问题  
    第一、案例教学法不能替代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讲授。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明显的,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至少有两点是不容忽视的。其一,它的连贯性强。这对于某些学科的教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例如数学。其二,在一些人类智慧的结晶—重要的基本概念的灌输中,传统教学仍是必不可少的。第二、案例注意科学设计并不断更新。现实中的生活实例并不完全等同于案例,不能照抄照搬,要经过教员的提炼和加工进行有目的的取舍。选择实例应注意其典型性和普遍性,对其内容结构、逻辑关系、语言文字、篇幅长短等方面进行分析、归纳、整理,使之语言简练、措辞得体,概括性强,问题明确。案例中的问题设置要有隐含性,留给学员一定的思维和分析空间,易于被学员理解和接受。只有这样,生活实例才会升华为教学案例,才能真正地为教学服务。及时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更新教学案例。形势在发展,理论也不断地创新。所以,案例教学不能一成不变,需要不断地更新。对案例运用后的教学效果,还要进行跟踪调查,加强信息反馈,以便扬长避短,不断提高案例教学水平.第三、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改变传统教学中“教书匠”的形象,彻底改变把学生作为接受知识的容器的教学模式。教师不能以权威自居,要转变角色,增强对话、沟通意识,要能听取、听进学习者的不同意见,尊重学习者的创见。对于案例研讨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不足,最好是在启发学习者的基础上让学习者自己通过讨论加以解决。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特别注意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开拓他们的视野,逐步克服学习上的依赖心理,努力加强学生各主要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使他们快速成长,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质量人才的迫切需要。 
    总之,案例教学法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宗旨,是在专业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发展中摸索出的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它实质是属于研究性学习,能变被动为主动,变注人式为启发式,是对传统专业课堂教学的一次革命,因此,我们在专业课教学中应大力推广。相信不远的将来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专业中会被广泛应用,并能取得很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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