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某县土地开发整理补助资金的调查报告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柳杰 冯凯 时间:2014-08-22

  论文摘要 惠农资金管理存在基层管理不规范,擅自折抵,变更用途等情形,影响了政策效果。起因于村级基层组织负责人法制意识淡簿,资金运作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到位。着眼特殊预防,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应注重监管机制、信息发布与透明公开。

  论文关键词 土地开发 补助资金 基层组织

  近年来,随着城镇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对农业投入、农民补贴力度空前。这些政策对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在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使惠农、支农政策的效果受到影响。为此,我们对某县2008年至2011年以来的“土地开发整理补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从中发现惠农资金运行存在一定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开展专项调查的基本情况

  2011年底至2012年初,我院陆续接到村民集体上访,反映村干部贪污“土地开发整理补助资金”问题。我们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涉案单位的“土地开发整理补助资金”存在诸多监督和管理上的漏洞,是影响当前农村干群关系和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隐患,且问题具有一定的共性,进行梳理和总结,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对现阶段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专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特点

  一是财务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和一致性。通过对19个村集体的调查,发现:有18个村(占调查总数的95%)对“土地开发整理补助资金”没有入账或者事后听到上级部门要查账才入账,有17个(占调查总数的90%)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有的村书记、主任个人账目和集体账目不清;有的书记、主任欠村集体的钱,有的村集体欠书记、主任的钱,也没有具体明细,全凭村书记、主任一张嘴;有的村书记、出纳、会计一人兼,自收自支,一个口袋装钱,一个口袋装二联单,满足于只要账目对的上就行。
  二是许多乡村擅自抵扣有关费用。专项调查涉及的乡镇许多处于山区,经济基础薄弱,没有支柱型企业支撑,村集体收入没有来源,有的仅仅来自村民承包果园的承包费、黄烟种植补贴等,导致村集体管理经费短缺,许多村“土地开发整理补助资金”发放后,不入集体账目,直接垫支村委会日常开支或以接待费、管理费等名义进行抵扣。
  三是管理不规范。在土地开发整理申报、承建和资金发放、使用等环节均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据了解,此项目的流程为整理荒地-项目验收-发放补助,首先土地整理之前的申报只要经所在乡镇土管所同意就行,并没有派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勘察。其次项目承包环节,有的村是村书记承包,也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租赁些工程机械就开工了,等项目验收后,再从国土资源局领到资金,扣掉成本后,剩余的钱以村集体支出为由列支;有的村是村书记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号召村民整地,每天给工钱;更有甚者假借种黄烟给补贴,让村民开荒地,从而隐瞒土地整理补助项目的存在。在资金发放阶段,土地整理项目验收后,国土部门越过乡镇直接把补助资金发放到村,从而使乡镇会计账目管理中心丧失了对这块资金的主动监管,导致该资金处于脱管状态。

  三、惠农资金问题产生的原因

  综合分析这次专项调查和近年来查办惠农领域案件,不难发现,其他惠农资金(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社会救济金、新农合补偿金)的发放管理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上问题,甚至存在侵吞、挪用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破坏了农村干部的廉洁性,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主观原因
  一是有些涉农部门对支农惠农工作重视不够,政策精神领会不透;工作不够深入,措施不够得力;落实政策浮于形式、应付了事。
  二是有些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不能依法办事。一些村干部存在“土皇帝”思想,搞“一言堂”,大小事情个人说了算。有的认为执行党的政策就行了,守法不守法无关紧要;也有的认为农村工作就得靠“硬办法”,依法办事行不通;还有的更习惯使用行政手段、强迫命令,家长制,不善于依照法律法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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