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司法公信力的影响因素及提升举措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葛明柱 时间:2014-08-22

  三、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途径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需要围绕影响因素,从多个方面开展,多管齐下,统筹规划,方能取得理想效果。具体来说:
  (一)培养高水平的法官队伍
  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要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法官上述品质的培养,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是完善法官招录和考核机制。严格通过地方公务员考试招录法官,设置法官资格条件,严把面试环节,保证法官招录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法官文化素质满足审判业务需要。同时适当提高法官的工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在日常考核方面,量化考核指标,明确承办法官责任,使案件承办人制度落到实处。其次是建立法官职业培训教育制度。定期举行法律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和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传授法律理论和裁判技巧,交流心得体会,撰写培训总结,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再次是深化法官品行教育,以培训、会议、视频、宣传画等形式开展法官品行教育,学习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促进法官明确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重要性,保持司法中立,排除外界干扰,保证法官在司法活动和业外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法官的公正廉洁形象。
  (二)构建科学的司法管理模式
  人员配置方面,采取措施确保法官资源的高效合理分布。与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协商争取人员编制支持。在一线审判部门配备优秀的法律人才,未经过系统法学教育的工作人员或未接触审判实务的人员可以先安排到非审判部门工作或在审判部门实践锻炼。一定限度内允许法官根据所学专业及爱好选择审判部门,以此促进法官积极投身审判事业。精简非审判部门人员数量,将多余编制用于招录优秀法律人才。人员管理方面,完善内部监管机制。纪检部门应不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归纳总结,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员,督促他们改进工作。建立反腐举报热线和信箱,对当事人检举揭发的法官违法乱纪行为要调查核实,对违法乱纪的法官应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三)建立法院与媒体互动机制
  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是新时期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点。引导并非意志强迫,而是法院主动与新闻媒体接触,主动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监督,及时解答民众疑惑,引导民众理性定位司法作用,完善自身工作。利用新闻媒体这一宣传平台,将法院日常工作公之于众,保证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而获得民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具体来说,要打造阳光司法平台,利用好法院门户网站。及时在网站公布法院最新工作动态及便民服务新举措,并以典型案例为手段开展网络普法宣传,提高民众法律素养。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机制,对依法应予公开的案件裁判文书上传至网络,接受媒体及民众监督,同时亦能增强法官的办案责任感。设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涉法新闻及时召开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澄清案件真相,纠正民众误解。建立网络舆情监测部门,搜集民众意见,倾听民众呼声,采纳合理建议。推行重大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制度,促进审判公开及庭审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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