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危险驾驶罪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鹏森 时间:2014-08-22

  论文摘要 危险驾驶是我国交通违法中较为严重的一类犯罪行为,其定义和处罚条例在我国刑法中都有规定,但是由于近来的高发态势,其行为引起了越来越多法治专家的注意。危险驾驶的行为多种多样,它对我们的公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危险驾驶罪的成立有一定的历程性,它这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法治地位,法律权威,监督制约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们每个公民强化守法意识才是杜绝危险驾驶的根本。

  论文关键词 危险驾驶 危险驾驶罪 社会主义法治 监督制约

  一、我国危险驾驶的现状

  去年夏天在天津市的一场危险驾驶的案例引起了人们的热议,案件被告人因酒后驾驶与一辆小货车发生追尾事件造成双方汽车损毁。后经法院查证并审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承担全部责任。案件已经判决,双方均对结果没有异议,但是人们因此开始注意起近年高发的危险驾驶现状,不仅是这一个案例,这些年来,随着中国居民家用车的增加,危险驾驶的案发率也逐年增加,这种现象的发生总是伴随以下特点:(1)案发地区多是远离交通要道和交警重点检查区域。(2)案发责任人往往法律意识比较淡薄。(3)案发原因多以酒驾为主。
  上面的案例只是一个影射,但是他含沙射影的反映出了社会上危险驾驶的危害性以及越来越引起人们和党政府的关注和重视。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水平的发展,交通运输越来越大程度得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交通便利的极大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事物的存在总是双面性的,与此相伴着恶性重大的交通事故的危害,究其原因,都是危险驾驶导致的。危险驾驶存在多方面危害,小的来说,它对于驾驶者自身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受害最大的必然是驾驶其中的人;其次就是驾驶者所在的家庭,事故的发生肯定会给一个家庭蒙上一层阴影;大的来说就是对我们社会的危害,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每个人肩负的社会责任,担当着不同的社会角色,个人与家庭的损伤也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压力。这还不包括危险驾驶中可能对他人造成意外的无心伤害,所以说,危险驾驶对个人、家庭、社会来说,都是存在巨大危害的。

  二、危险驾驶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一)危险驾驶的定义
  危险驾驶的定义相对广泛,对于危险驾驶的定性主要在于是否对于交通安全有严重的威胁的的一系列行为,因此,只要是有下述类似的行为都可以判决为危险驾驶如:未确认车后交通而擅自进行的超车行为;车技没有过关在路面行驶而导致的安全隐患,;并行行驶;无视车后的情况而进行的拐弯;高速拐弯时驾驶失误;停车时没有挂上手刹等危险行为。这些都容易导致严重的交通事件,往往被定性为危险驾驶。
  (二)危险驾驶相关法治和处罚条例
  对于危险驾驶中的酒驾内容,我国与上世纪开始修订起草。于10年正式施行,正式开启了交通法案中,对于危险驾驶的法治进程,这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完善以及对于交通的安全都有重大的意义。对于危险驾驶,我国的处罚方式如下:(1)处刑:对于危险驾驶行为我国的处刑多以刑事拘留或是有期徒刑的方式,刑期多为一年以下,少数引起重大事故的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夺。(2)罚款:罚款金额多为三万以下处罚金。
  (三)危险驾驶罪与社会主义法治的联系
  对于修正案所新增的这一犯罪该如何理解?它与我国现代社会主义法治有联系呢?
  对于新增犯罪的理解,我们首先要了解危险驾驶的新增对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完善具有怎样的政治意义。深刻的探索中国的法治需要和法律的漏洞,并且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马克思理论的有机结合才能够真正的解决中国的法治问题。新增的危险驾驶的法律条款都是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特点的诠释,表明了中国对于法治完善的决心和信念。中国法治的核心观念在于:服务于民,公正执法,大局优先以及合情合理。因此对于危险驾驶立法也就有如下的特点:与时俱进、创新有效和为人服务。对于执法,首先它作为一项法律条例来执行,做到“有据可依,有理可查”,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次这项法令的颁布,不仅是为了保障驾驶人员的安全,更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大多数公众的切身利益,正是执法为民的表现;危险驾驶罪的成立,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改正和颁布的,整个过程都是公平正义的;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水平的日益先进,道路安全问题着实成为了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中的一大隐患,危险驾驶罪的提出与实施,正是法律服务于大局的具体体现;最后,危险驾驶罪的整个成立过程,是在党的要求领导下才能够得以完成的。所以说危险驾驶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继承,是马克思主义的又一现时体现。

  三、危险驾驶罪所存在的问题

  (一)标准问题
  由于危险驾驶罪刚刚制订,一些问题的标准依旧没有制订或是落实,例如危险驾驶中的酒后驾车问题,一定的酒精对于交通的危险性极低,甚至没有危害,而对于量的问题在危险驾驶罪中并没有严格的规定,这使得交通危险罪的定性必须参考其它条例,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
  (二)刑法问题
  对于危险驾驶罪,我国的法律刑罚比较轻。这虽然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性化,但是对于我国降低该种犯罪类型的犯罪率却有巨大的危害。在国外,一般因危险驾驶而犯罪的刑期往往为三年以下,而我国规定则是一年以下,这让危险驾驶罪的执法缺少严格性和伸缩性。
  (三)宣传问题
  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宣传力度不足也是其中一个问题之一,大多数人都知道故意伤人罪,学校也对其有所教育。但是对于危险驾驶罪,人们却知之甚少。这是该法案犯案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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