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科学社会主义实践中法律思想的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付颖 时间:2014-08-22

  论文摘要 在我国,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创造性的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把它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系列思想,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宝库中有着重要地位。而法律思想也是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对一个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是相当重要的,而法律思想是一个国家法律成形的前提。本文从我国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出发,分析了其中蕴含的法律思想。

  论文关键词 科学社会主义 法律思想 社会建设

  法律作为调整社会生活的工具,对一个社会的发展与建设是十分重要的。而在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者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与法律思想也同样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我国建国以来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中始终都有着法律思想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一、我国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

  实践证明,只有与实践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并不断发展加以创新的马克思主义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才是活着的马克思主义,要不然就只是空洞的教条。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创立以后,马克思恩格斯便运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去指导并亲自参加了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此之后,后世的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从理论和实践上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我国,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创造性的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把它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系列思想,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宝库中有着重要地位。
  毛泽东思想在许多方面以其独创性理论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构成一个博大精深的科学思想体系,其核心和精髓就是实事求是。它紧紧围绕着中国革命和建设这个主题,提出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重要的理论观点。这些理论观点经过了中国革命和建设长期实践的检验,证明它是颠扑不破的科学真理如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革命军队建设和军事战略的理论、政策和策略的理论、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的理论、党的建设理论等等。
  党的十二大以后,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全面展开,邓小平同志紧紧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思考,提出了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许多重要的论断,形成包含丰富内容的科学体系: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改革开放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除了上面指出的几个方面外,邓小平理论体系中还包括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军队和国防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外交战略、祖国完全统一、党的建设等,从各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发展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体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三个重大理论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在科学判断党的历史方位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三个代表提出时的国际格局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东欧各国的社会形态纷纷转变,庞大的苏联共和国也发生了解体,世界社会主义力量受到了极大的削弱;世界舞台上各种势力呈现多极化趋势,经济全球化也愈演愈烈,虽然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世界形势并不是完全安定的。面对着这些巨大变化,党的各项工作也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也正是在这些背景之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应运而生,表明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理论高度。
  科学发展观是对当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当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实践的新创举、新突破和新贡献。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同时,科学发展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执政能力与时俱进的新飞跃,它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顾虑、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又一次丰富和发展。

  二、法律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性

  (一)法律有利于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在天性和本能上需要形式上的平等,法律在形式上的普遍性和抽象概括性、在逻辑和技术上的中立性和共通性以及程序上的同样情况同样对待、类似情形类似处理恰好是能满足这种需求的。商品交换的实质是商品所有权的交换,而交换前商品所有权归属的权威性确认是交换得以有效进行的前提。法律在形式上和技术上的具体、明确以及由其带来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能够迎合这种需求。再次,商品交换乃至市场经济充满功利计算和理性交涉,故而特别需要复杂且具可计算性的规则和程式,即使是最简单的商品交换也是如此,而这些规则和程式恰是法律可以提供的。商品交换的经常化和普遍化不可避免的会带来争端,而争端的和平、理性、公平地解决,是在解决方式上具有可诉性和终局性,在程序和技术上具有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能够胜任的。
  (二)法律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与道德是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而且法对道德也有着推动作用,法通过把一个社会最低限度的道德义务法律化、制度化,使其获得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制度,从而保障社会的基本道德水准;通过惩恶扬善,可以弘扬社会正气,改善社会风气,从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法往往是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体现,法的实施过程也就是对社会价值观进行道德整合的过程。通过在教育、科学、文化领域的立法,可以保障人们的受教育权、思想自由、表达自由、科研自由,推进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法律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法律与政治的联系同样十分紧密,因为法本身就是政治文明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建设也就是政治文明建设。一个国家基本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都是由宪法或者是基本法律加以确认,并借助于法的力量加以维护,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也是如此。在现代政治文明建设中,法以保护基本人权和约束公共权力为价值追求,为公共权力的获得、行使和运行确立基本的法律规则、程序,建立和维护宪政构架下的民主政治体制,同时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不受公共权利的非法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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