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办案安全新模式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敏 时间:2014-08-21

  (二)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案人员及司法警察人员的综合素质
  为确保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警力不足的检察机关应及时采取可行性措施解决人员问题,坚决杜绝以检代警,检警不分,滥用警力的现象,建立健全办案安全保障机制、派警用警机制、警务协作机制等、充分有效发挥了司法警察在办案安全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坚决杜绝因人员紧张而导致疲劳工作,出现安全事故的现象。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加强对办案人员和司法警察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作为搞好安全防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当前,要结合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针对检察干警的职业特点,认真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保密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依法办案、安全防范的意识,使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备案、审查和撤案审批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切实做到依法办案、规范执法,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建立规范安全办案工作区,提供强有力硬件保障
  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合理规范的警务区,以确保办案安全。目前根据要求大多数基层院根据自身实际条件设立了警务区,但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硬件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何让对警务区规范化,制度化,让其真正成为切实保障办案安全的场所也是目前办案安全工作遇到的新课题。在此笔者建议几点:
  1.规范警务区使用申请制度,做到合理安排,高效运行。警务区作为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管理的场所,为保障高效、安全的使用原则,有必要针对办案部门制定相应的申请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合理调配警力,确保办案安全,另一方面也规范了警务区的使用,便于领导掌握案件办理情况,杜绝了以往办案场所使用无序化的状况。
  2.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并切实落实到具体参与履职的司法警察。关于司法警察职责相关规定已经明确清晰规定,在警务区的管理中关键要严格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制度,并根据制度制定具体措施。
  3.建立警务区人员进出登记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办案区域。按照规定,警务区不仅担负着提供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场所的职责,还是询问证人、接待来访等工作的场所,因此,针对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的外来人员,对经分管检察长同意进入警务区的非检察人员有必要进行登记,并依法告知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4.建立警务区管理使用及安全检查制度,约束进入警务区人员的行为规范,维护警务区工作秩序。建立合理完善的使用及安全检查制度不但是警务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也是文明办案、保障安全的基本保证。检察机关必须根据要求设立警务区,根据办案工作变化和发展不断完善警务工作区的制度建设,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硬件保障。
  三、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办案安全新机制,为检察工作服务
  随着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自侦工作不断遇到挑战的同时给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办案部门一定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探索办案安全新机制。要通过种种机制的创新,体现出检察工作的新思路,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提供新的方向。
  总之,办案质量与安全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不得有丝毫松懈,随着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我们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探索办案安全工作新思路,构建合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模式,促进检察工作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察案件工作中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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