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代海艳 时间:2014-08-21
       1.学校预防方面。
        学校首先要提高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水平,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也可根据条件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力度,使未成年人逐步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以活生生的典型案例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避免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其次要及时制止不良行为的发生。发现未成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学校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公安机关及时依法查处。将苗头性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2.家庭预防方面。
        家庭教育是社会综合治理的“细胞工程”。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举止言行和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搞好家庭教育,首先是要提高家长的素质。政府和学校应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家庭教育讲座,编写家庭教育教材,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作为家长,应该注意教育方式的的选择,要学会循循善诱,做到不溺爱、不放纵、不简单粗暴,与孩子平等的、朋友式地沟通。一些家长望子成龙心切,管教方式粗暴有过于教条,致使子女产生逆反心理而致行为过激,自暴自弃。处于成长期的孩子,应该有一个相对宽松的生活环境,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去发展个性,家长除了在原则性问题上加以把握之外,不应该过分干涉孩子的生活。当然,也不应该对孩子过分溺爱,或者不闻不问,以至于使子女感觉不到家庭的意义。
        3.社会预防方面。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的各个方面应当通力配合,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掌握本辖区内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入学情况,对于那些辍学在家的外来人口中的未成年人,要设立专项基金安排他们享受9年制义务教育,完成初中学业,来提高外来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就学率;对于辖区内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有实施不良行为的,建立专门档案,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应当安排专人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有效的教育、制止。(2)加强治安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网吧、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已经开办上述场所的,应当限期迁移或停业。
        4.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全面结合、齐抓共管、多头并进,形成一个全方位的系统的未成年人教育体系,实行综合治理。学校及相关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尽量减少学生流失;文化、音像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如出版商、商家、娱乐场所、演艺界等,应本着对国家、对民族负责的精神,用正确的理论、优秀的作品、正面的典型人物宣传、健康的精神食粮引导未成年人;基层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相关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特别是外来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的帮教、走访,帮助并引导其健康成长。这样,学校、家庭、社会多方结合,全方位地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就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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