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彩票的法律性质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8-21
 (3)彩票合同是一种诺成、要式合同 彩票的发行与购买,不以中奖奖品、奖金的交付为条件,只要发行人与购买者 达成合意,合同就成立,交付彩票是履行合同的给付义务,故彩票为诺成性合同, 而非有的学者所认为的要物合同①。彩票的发行必须由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或组织 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购买者购买的也是一种经指定机构印刷的具有统一形式的本 期彩票,是一种要式合同。
  1.3我国彩票基本法律关系
  在彩票发展和运行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相关主体:监管者、发行者、代理 商、承销商、供奖人、购买者、中彩人。在彩票运行的不同阶段,各主体之间发 生各种基础的法律关系。其中,这里的监管者指国务院、财政部、体育总局与民 政部以及他们在地方各级下属监管机关。这里的发行者指直接承担发行职责的国 家体育彩票发行中心与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由他们授权发行彩票的省级体彩与福 彩发行中心,这里的代理商指受各级彩票发行机构委托从事彩票制作、运输、销 售等工作的各级市场主体(为区别分析下文的基础法律关系,此处将承销商作为 当事人单独列出)。购买者指彩民。
  彩票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彩票活动所引起的各种法律关系也比较特殊。彩 票的发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营活动,它蕴含了国家的意志与社会公共利益所在, 发行彩票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政府行为。但是,政府发行的彩票仍然必须放在市场 上供老百姓以自愿的方式购买而不能以行政指令或计划的形式摊派②。我国彩票发 行机构人力有限,没有属于自己支配的全国范围内的销售网络,故其都是以间接 的形式向老百姓发行彩票,即通过省级或者省级以下各级的民政、体育部门的专 门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承销一定额度的彩票来发行彩票。所以我国彩票法律关系 非常复杂。
  彩票法律关系是指彩票法律规范调整彩票主体在彩票运营与监管过程中所形 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3.1发行者与承销商之间的法律关系
  隶属于民政部的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的体育彩票管 理中心是我国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发行机构。具体操作中,发行工作按省级行政 区域组织实施。隶属于省和省以下各级民政、体育部门的专门机构,也可以是彩票 发行机构。③彩票发行机构在业务上指导彩票销售机构。虽然从理论上讲,彩票应 当由发行机构直接销售,但彩票的垄断性需要有覆盖全国的彩票销售渠道和网点, 而仅仅凭借发行机构的人力、物力是难以完成的。因此,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发行属于间接发行彩票,即通过省级和省级以下 的各级专门机构代销一定额度的彩票。这样,在彩票发行机构和具体销售机构之间 就形成了授权代理销售彩票的关系。同时,销售机构需要有一定的资格要求:经各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查批准,具有法人资格、资信良好、有销售场地 和设施以及可行的销售方案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省级彩票中心的直接 监督和管理下,可以在该地区范围内承担福利彩票的代销业务,但不得采取承包买 断的形式。①这种授权代理代销业务属于一种对外关系而非像委托合同那样在委托 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对内关系。此外,这种授权代理属于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即可 因被代理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② 这种由各销售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其销售场地直接将有纸彩票或者通过计算机 网络系统将无纸彩票出售给彩民的的方式,很容易被理解为销售机构是彩票买卖合 同的卖方,彩民是买方。事实上,我国彩票发行者与承销商之间是授权代理关系。
  彩票发行者是被代理人,彩票承销商是代理人,代销彩票。承销业务可分为代销和 包销两种方式。基于彩票特殊的法律性质和特征,为了加强彩票市场的监管,稳定 彩票市场的秩序,保护彩票购买者的利益,我国现行法规明文规定只允许“代销”, 禁止“承包买断”,即不得包销。
  这种授权代理关系的内容包括:a.发行者:在政府的授权下,负责彩票的统一 发行、统一印制、统一编制并实施发行和销售额度计划、制定技术规则、管理制度 等;负责对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的代销商进行监督和管理。b.承销商:承销商在其代 理业务范围之内,以发行者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发行彩票,对外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仍 然由发行者承担,承销商通过代理行为获取手续费和佣金。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发行者与承销商之间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关系是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但是 不能将其归类于行政合同的性质。
  1.3.2发行者与购买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前文在彩票性质中已经分析,发行者与购买者之间的彩票合同性质为买卖合 同,属于诺成合同、射幸合同的范畴。这个买卖合同是由销售商代理发行者与购 买者进行的③。其游戏规则、彩票价格、设奖、兑奖方式等由发行机构事先确定并 报财政部或者国务院审核批准。这种买卖合同是转让财产所有权。买卖合同的权 利义务内容因阶段的不同,内容有所差异。
  (l)在购买彩票至中奖结果出现之前的权利义务关系 发行者:在彩票发行和销售的过程中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公开、 公平、公正地发行彩票;其工作人员需保守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彩票;保 证发行彩票所筹资金用于符合发行目的的公益事业。
  购买者:依据一般的买卖合同关系原理,购买者享有相关的知情权,有权知 道该次彩票发行的时间、地点、中奖机率、开奖的时间、奖金等彩票相关的一切 内容;享有选择权,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购买的种类、数量等;享有公 平交易权,有权要求发行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享有监督权,有权 对发行、开奖过程进行监督;享有控诉权,有权在自己的权益受到发行者的损害 的时侯,以消费者的身份请求救济。
  (2)开奖结果出现之后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在这一阶段,与前一阶段不同地方在于购买者的中奖情形,因而,发行者 在前面的权利义务基础之上增加了支付奖金的义务;购买者,即中彩人增加了获 取奖金(或奖品)的权利和遵循中奖规则、按照规定领取奖金的义务。另外还增 加了隐私权的内容。享有隐私权有权要求他人不得非法干预、传播其中奖级别及 身份,即不得侵犯其中奖情况这一隐私。① 1.3.3承销商与购买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因承销商与发行者之间为授权代理关系,承销商代理发行人进行销售,直接 面对购买者,于是,二者之间便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就其本质,承销商只 是以发行人的名义与购买者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在现实实务中,经常 会出现这种情况,购买者直接授权投注站的工作人员为自己代买彩票,此时,在 形式上,购买者与投注站之间形成的是民事上的代理关系,而这种做法在理论上, 即是由承销者作为发行者的代理人又作为购买者的代理人出现,显然是不合规的。
  1.3.4发行机构与相关部门间的法律关系
  我国《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彩票机构可以对外委托电脑 系统开发、彩票印制和运输、彩票零售、广告宣传策划等业务。由此可以看出, 我国发行者与相关的业务部门之间是一种民事上的委托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内 容参照委托合同解决。与此类似,发行者在摇奖现场邀请公证部门相关人员进行 公证的行为,可以理解为,发行部门对摇奖部门以及公证部门的一种委托处理事 务,摇奖部门及公证部门允诺处理事务的行为。因而它们之间也是一种委托合同 关系。
  1.3.5供奖人与发行者及中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此种法律关系并不是存在于所有的彩票关系当中,仅当中奖奖品为非奖金的 情况下,此时,供奖人与发行者之间通过买卖合同,由供奖人提供商品作为奖品, 发行者支付价款取得奖品。但是发行者不是商品的最终使用者,发行者将商品以 奖品的方式兑现给中奖者。因为这种非直接法律关系的存在,供奖人与发行者可 能会在此过程中投机取巧,谋取私利。在此,中奖者的身份可以理解为消费者, 在其权益因为商品的瑕疵而受到侵害时,中奖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或者《产品质量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转贴于毕业论文网www.lwkoo.cn
  1.3.6监管者与发行者、承销商之间
  根据《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监管者与发行者之间因监督管 理而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彩票发行机构的设立是 国家特许设立的,因此在国家与发行机构之间形成了一种行政许可关系。(2)彩 票的发行实行国家垄断。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并由彩票发行机构发行。发行实行审 批制,体现了国家干涉社会经济生活的意志。(3)发行的内容先由发行机构报政 府机构审核批准,如:跨省级行政区域发行和销售彩票、各类彩票的游戏规则及发 行销售方式、年度发行规模、动用彩票调节基金等事项。(4)停止发行销售某种 彩票也需报财政部门批准。(5)发行人依法向监管人履行的报告义务,如:报送 发售与中奖情况、资金上缴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工作重大失误以及违纪违规情况 等等。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为了加强彩票管理,规范彩票机构行为,促进彩票业健 康发展,保护彩票购买者的合法权益,而对彩票业进行了严格的管制。
  监管者与代理商间无直接合同关系,但是基于代理商与发行人间的彩票事项, 委托行为关系彩票市场的秩序,因此监管者对代理商是否存在不法行为、代理费用 是否合理、代理商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各级发行机关人员是否与代理商相互勾结欺 诈彩民等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3.7其他与彩票相关的法律关系
  (1)彩票刑事法律关系 在彩票的发行销售过程中,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发行机构工作人员、代理商、 购买人因为违反刑事法律规范而产生的刑事法律关系。对于彩票业的飞速发展引 发的各类犯罪行为在当时无法预见,因此对彩票类犯罪如何定罪,专家学者们争 执不休,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难题。
  (2)关于购买者的主体资格问题 彩票活动作为一种纯粹的机会性的游戏,为不同的参与者提供了公平的游戏 环境。然而,并非所有的民事主体均可以成为彩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比如:限 制行为能力人的购买资格之争。目前我国相关规定是:禁止向未满18周岁者出售 彩票和支付中奖奖金①:除法国之外,国外发行彩票的国家,大部分都对未成年人 购买彩票的权利持否定态度。
  (3)彩票运行过程中各阶段权利问题 彩票从发行到兑奖,其权利情况因阶段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彩票印制出来并 交付销售机构之后,彩票权利开始发生;彩票在出售给购买者之后,在买卖合同 中,彩票本身作为一种“物”(交易对象),发行者将其彩票财产权转让给购买 者,购买者获得了彩票的物上所有权和中奖期待权;在中奖结果揭晓之后,依据 合同的一般原理,合同的订立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权利方对义务方享有 请求交付财产的合同债权,购买者在中奖之后便获得了彩票号码承载的奖金请求 权,此时中奖者与发行者之间形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债权关系,并于请求权实现 之后,将获得奖金的所有权。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