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郭晓燕 时间:2014-09-22

  论文摘要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人民法院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社会形象与书记员队伍素质的高低、队伍的稳定和队伍的数量有重大关系。本文指照应提高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巩固和稳定书记员队伍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稳定化的书记员队伍,以适应法官职业化建设需要。

  论文关键词 辅助力量 流失 招录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人民法院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社会形象与书记员队伍素质的高低、队伍的稳定和队伍的数量有重大关系。书记员队伍是人民法院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书记员制度改革及庭审记录电脑化的普及,法院书记员的工作职责已逐步由速录员替代,速录员已成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法官与书记员比例失调,审判工作受到影响。各级法院都出现了书记员严重不足的情况。另外,各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大多为临时工,法律水平不高(有一些根本没有法律知识),文字记录慢,有些简单案件一个小时开庭就可以结束,遇到书记员打字慢的要记录一个上午,不少案件记录不全;有的基层法律书记员不会打字到现在还用手写记录;有些书记员经过一段时间培养,刚能胜任书记员工作又因工作待遇低等原因离开了工作岗位,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法院的形象。

  一、目前速录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素质不高
  因为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又不是法律专业毕业,在记录的格式、内容上不符合要求,对当事人的表述不能很好的用法律术语,一定程度上影响裁判文书的制作。某基层法院13名速录员中,无一人为法律科班出身。没有专业基础的速录员上岗后,不仅要学习速录技能,还要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和庭审实践经验。过大的学习压力导致速录员力不从心。
  (二)整体技能水平不高
  扎实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的速录技能是速录员岗位的基本要求,这些都需要历经长期的培养和学习,短期内很难得到解决和提高。目前,某基层法院速录员平均速录水平只达到100字/分钟,远远无法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不能完整记录庭审内容或庭审动态过程,甚至出现记录错误等情况,导致法官既要驾驭庭审,还要兼顾笔录校对,另外,速录员由于受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的局限,以及责任意识、效率意识不强原因,导致在案卷装订、庭审记录、审判数据录入等工作中差错情况时有发生,从而被通报、被扣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效率的提升。
  (三)队伍稳定性较差
  速录员的选拔,往往经过层层筛选:报名-考试-笔试-技能考试-面试-录用,中间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录用之后又要经过长时间的岗位磨合,时间周期较长。但速录员一旦具备一定的技能之后,就会有新的想法,因为种种因素离开法院,或者竞聘至别的岗位,甚至选调至其他部门。老速录员队伍中条件优秀的,近些年来陆续离开法院的也为数不少,造成“速录员难招更难留”的现状。
  (四)工作作风有待改进
  有的速录员责任意识不够,不能很好的配合法官完成各项审判任务,认为记录对错无关紧要。有的组织纪律性不强,不能很好的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还有的服务意识不强,对待当事人缺乏热情。
  (五)速录员队伍没有统一管理
  目前笔者所在法院的书记员都是分配到民、刑、行政、执行等各个业务部门,并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管理其日常工作和事务,这样难免造成有的庭室的速录员工作量比较大,有的庭室的速录员工作量小,工作量大的庭室速录员心理上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庭的审判效率。

  二、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对书记员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书记员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案件质量,一起案件从受理到审结,书记员都要独立配合法官完成许多工作,但是人们往往只注重审判法官的付出,忽视书记员的工作。
  (二)招录门槛低
  尽管目前招录程序规范,通过公开报名、笔试、上机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但薪酬不高、速录人才缺乏的客观现状,用人单位不得不降低招聘门槛。以某基层法院招录速录员为例,往年招录只对速录相对要求高点,学历和专业没有明确限定,高中毕业就行。今年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毕业,速录要求为120字/分,但实际招考情况不容乐观,符合条件的只有4人,所以只有降低速录要求录取。
  (三)从考核管理看
  由于编制的原因,速录员大部分是编外人员,法院对其管理相对较松懈,各种会议不用参加,相关的岗位教育、业务培训很少,考核激励机制也没有建立或不够完善,打击了速录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其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四)薪酬待遇低
  由于法院经费紧张,速录员与在编干警的工资和福利存在较大差距,有的甚至低于其他行业同资历人员的水平。加上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工作压力加大,少数领导和法官不重视、不尊重速录员,应该自己完成的工作也交由其完成,更显出速录员劳动的“低廉”,无形之中扼杀了速录员的工作热情。
  (五)业务培训少
  速录员上岗后,无论是速录技能还是法律基础知识,均无系统化的岗位教育、业务培训。速录员的成长一般都靠法官和老速录员在审判工作中边教边学,关键还取决于速录员的自主学习能力,没有规范化的标准可以参照,只能靠自己慢慢摸索和体会。造成速录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不高。
  (六)人员无归属感
  由于没有“身份”保障,很多速录员心理不平衡,难以对法院“大家庭”形成依归感和认同感。多数速录员都不安于现状,没有长期在法院工作的打算,而是将速录员工作作为跳板和过渡,有资格、有条件的几乎全在准备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考试、司法考试等,也直接造成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期间,速录员无法安心工作,请假多、工作效率低的现状,直接造成能力强的优秀人才留不住的现状。
  (七)分配形式存在一定弊端
  目前书记员的分配形式存在一定弊端,不同业务庭的书记员工作量的不均衡,有时易造成书记员资源的浪费。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