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造就一支具有检察特色的高素质法警队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径 杨积林 时间:2014-09-22

  论文摘要 本文主要通过细化法警岗位职责、明确法警机构及其人员的素质要求来提高法警队伍素质。

  论文关键词 法警 检察 素质

  司法警察是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设置的带有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司法警察的职责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很早就做出明确规定。这支队伍如何在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环节上发挥和履行职能,是一个应当认真思索和研究探索的全新课题。
  早在2001年,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高检院的试点精神,率先在全国检察系统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从编制上正式将法警人员定编成一个独立系列。完成定编定岗后,我们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以“专业、规范”为目标,根据基层检察院刑事诉讼业务需求开展论证,确定法警在各个诉讼环节及其相关节点上的岗位职责,从而明确法警的具体职责任务,将警力资源优化组合,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围绕三项任务具体细化法警岗位职责

  1.参照基层院检察业务流程需求设定任务。按照高检院《规则》的规定,从基层检察院承担的刑事诉讼任务实际出发,确定司法警察在具体业务工作中要干些什么,有哪些岗位,应该怎么干?就是把高检院的《规则》具体化和规范化。法警的具体工作任务,必须根据基层检察院检察业务工作的流程需求来设定,参与办案等刑事诉讼活动是法警职责的核心内容。
  我们组织院里身处办案一线的检察业务专门人才对这些诉讼环节中涉及司法警察法定参与的环节进行了认真的论证和确定。从自侦案件的初查到成案列出十个以上法警必须参与的环节项,从批捕、起诉办案的流程中也列出十个以上法警适度参与的环节项,从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工作所必需的流程上列出司法警察可以参与的多个环节项。涉及到职务犯罪侦查、批捕、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控申、民事行政检察等八个业务部门。
  2.根据科学论证成果合理细化岗位责任。我们根据检察诉讼过程中,警务必须参与、适度参与和可以参与进行了分类。把执行具有警察执法属性的拘传、搜查、协助执行逮捕、追捕、送押犯罪嫌疑人等任务作为法定参与任务并重点突出这个方面的职能;把告知犯罪嫌疑人、人犯换押、案卷文书送达等作为适度参与任务。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的证据听证等活动确定为可以参与任务。从而明确了法警参与诉讼活动的主要形式。加上对机关安全等职责任务,制定出《司法警察执行职务细则》,明确了法警执行职务时的权利、义务和程序,找准工作的定位。
  一是警务参与办案的全过程。这是司法警察业务工作的主业。按照职责在检察长或得到授权的检察官指挥下,参与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执行公务行为是传唤犯罪嫌疑人、通知证人或关系人、执行搜查和负责对搜查现场的安全警卫,对传唤待审的犯罪嫌疑人看押(含录像监控),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送押、提审,协助承办检察官进行调查取证,参与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以及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在涉及面对犯罪嫌疑人、监外罪犯以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的证据听证、示证等各个环节上需要司法警察协助的相关工作等;二是对机要通讯负总责、告知和律师接待工作。负责对全院的案卷、文件和法律文书以及其他文件公函的送达,以及对案件诉讼告知书的送达、负责接待律师阅卷等;包括通过机要局和邮政渠道,送达诉讼文书、办公文件,接受和回送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卷材料,负责向法院送达提起公诉案件的案卷材料。负责向看守所送达人犯换押手续,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送达告知诉讼权利,负责律师来院阅卷的接待工作。保障承办人集中精力办好案子。三是负责安全与保卫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指挥并协调物业保安人员对机关大门、控告申诉接待室、机关大堂、办公区和检察办案人员的安全警卫,对来院的人员或车辆进行引导和指挥,以及国旗升降等仪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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