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档案特藏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云庆 石洁 时间:2014-03-26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主要指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民族历史文化的主要载体,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档案既是人类文化与文明发展的产物,又是最宝贵直接的记忆资源。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文化展现和继承的媒介与载体,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又是文化发展与传承的产物,其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所以从档案工作的角度来说,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收集、保管与利用工作,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最有力的支持。本文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保护与档案特藏室建设的关系略作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重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与保护的状况及其档案的特性决定了对这部分档案的管理将不同于其他普通档案的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通常经过口传心授来传播,它具有叙事场景重现和传播个体的零散性、多样性、模糊性等特征。目前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是将它转变为有形的形式,其二是在它产生的原始氛围中保持它的活力。档案馆可以重点考虑运用第一种方式,通过摄像、录音和存档等方式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永久保存。如庆典仪式、节日文化、手工工艺等很难用语言概括表述,然而将它们转化为光盘、磁带并且数字化,它就物化为档案文献了。
  笔者认为,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重点放在科学收藏与专业保管方面,其具体内容是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器物、文字记录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记录电影资料的科学保管。这其中又有两个层次:
  第一,对这些材料物理性能的原状永久性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尤其是某些实物档案、影像档案资料等生动地展示了文化活动的面貌与魅力,它们是人类文化记忆的财富,而且有些已经不可再生,一旦失去,将不可挽回。因此必须采取科学手段来保证它们的安全。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兼具文物性质的实物档案的收藏和保护尤其要慎之又慎,这一点,档案部门可能在经验和设施方面略有欠缺,因此可以向博物馆等专业的文物保护单位请教,或者通过协商,转交由博物馆来保护,档案部门进行登记,并留存复制件、复印件、照片、文字说明等备查。
  第二,对以上资料的登记、保管与提供利用是档案部门的长项,但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到一定的民间文化专业知识,因此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应当注意参考有关的知识,科学保管。向云驹在其《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一书中提出对于记录下来的口头文化的保管,应该做到注册入库、分类、编号、制作搜集者、搜集品的登记册、复制、建立便捷的索引和目录体系以及出版以上各种资料。
  
  二、利用特藏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档、珍档的特藏
  
  1、档案特藏室
  2001年全国档案局馆长工作会议提出:“各级国家档案馆尤其是副省级市以上档案馆可以尝试建立档案馆特藏室,将特别珍贵、重要的档案集中保管,采用先进设施、设备,对重点档案实施特殊保管和提供利用。”自此,特藏室建设开始兴起,并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目前,部分省市如上海、天津、辽宁、安徽、湖北、山东等地已经对特藏室建设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档案特藏室可以为有特殊价值和意义的珍贵档案提供特殊的场所和条件,进行特殊的保管和保护。利用档案特藏室对入藏的档案进行重点抢救、妥善保管、优化开发,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延长珍贵档案的寿命,又可以整合档案馆资源,明确工作重点,使珍贵档案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例如,美国国家档案馆有三种不同类型的档案特藏室,一种是涉密档案特藏室,专门保管涉及国家重大秘密的档案;第二种是需要特殊保管条件的档案特藏室,如彩色胶片之类,需低温和稳定的相对湿度保管;第三种是特别珍贵或重要的档案特藏室,在保管条件、提供利用方面严加控制,以防水、火灾害。加拿大国家档案馆也于1997年建成了“加蒂内档案保护中心”主要保管具有全国意义的政府文件和私人文件,如条约、协议、地图、照片、缩微胶片、艺术及其他音像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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