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日外国人犯罪的状况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兴安 时间:2010-07-07
一、 来日外国人犯罪的概念

来日外国人是日本上的一个专门术语,是指没有日本国籍的人,包括以在日韩国、朝鲜人和人为核心的永住者,在日美军关系者等在日本定居的外国人,以观光,商务,留学为目的而临时来日的外国人,以及除了在留资格不明者之外的外国人2。来日外国人犯罪就是指这些外国人在日本国内实施的犯罪。而对于外国人的国外犯进行处罚是少见的3。
虽然日本是发达的国际化国家,但是日本人的固有文化传统中,仍然有浓厚的排外倾向。加之日本人口密集,不象其他大多数发达国家那样具有宽松的移民政策。外国人要融入日本社会,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外人”(外国人)永远是“外人”。从日本司法理论与实务界经常专门针对来日外国人犯罪而发表的报告和评论可见一斑。每年的警察白书和犯罪白书都有相当的篇幅公布来日外国人犯罪的统计数字和状况概述。可是,最近几年来日外国人犯罪问题的变化,是那些统计人员无法逆料的,已经日渐成为日本犯罪现象中的“活火山”。
随着外国人来日人数和非法居留者数量的增加,外国人犯罪也呈现递增趋势。在日永住者人口,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直维持在60万人左右4。亚裔外国人在日本战后初期的混乱期犯罪率比较高,以后逐渐平息下去了。而在日美军关系者的犯罪,如果属于执行职务中的犯罪,由美军当局行使初审权5。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每年来日进行观光、就学、就劳等活动的外国人数达到200万,并迅速递增到400万以上,1999年更达到490万人。而在2000年以观光和经商名义来日的外国人就有475万人6。来日外国人登录者数,从1990年超过100万,而且每年以三至五万的速度增长。至1999年,已经达到155万人以上。同时,非法居留者数也在逐年递增。它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称为非法残留者,也就是没有经过正规手续进入日本的人,以及超过合法在留期间而居留日本的人,到2000年1月1日达到25万1,697人7。另外一部分称为非法入国者,即以集团偷渡等方式非法入境、上陆的外国人,也有相当的数量。必须指出,犯罪问题在合法居留者与非法居留者、短期居留者与长期居留者中都有分布。
日本警察厅的统计方式中,来日外国人犯罪从1980年开始计入永住者以外的外国人的犯罪,称为“来日外国人犯罪”(永住者的犯罪称为外国人犯罪)。法务省的统计中,则从1981年起把不法就劳者的犯罪统计在内。但在研究中,为了避免用语的繁杂,一般将所有这些犯罪统称为“来日外国人犯罪”8。

二、来日外国人犯罪的社会反响

来日外国人犯罪状况的研究,在观念上有让所有来日和在日外国人充当犯罪问题的替罪羊之嫌。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日本人对于外国人犯罪现象、外国人犯罪人的仇视有时会转嫁到所有外国人身上。特别是来自日本邻近的中国人、韩国人和朝鲜人、菲律宾人,以及南美洲的巴西人等,倍受关注。惟由于来日韩国人每年虽有百万以上,带来日韩国人和朝鲜人登录者庞大的数字不增反减,而来日中国人数迅速递增,来日外国人犯罪被一些人视为就是中国人犯罪。这在媒体报道、法学研究和司法统计中都有所表现。特别是有些右翼分子,专门开设网站或者发表主页,宣扬人种优劣论,说“中国人就是犯罪人”。2000年7月,在福冈市繁华的街道上,连续出现了摆着"中国人卖春妇污染中洲"侮辱性的看板,引起强烈反响。7月15日,福冈市中洲繁华的街道上突然树起了几块醒目的大型看板,上面写着"中国人卖春妇污染中洲"的字样,列举中国女性在拉客过程的作案手段,称中洲地区年间被害额达十数亿之巨,并在看板上刻意画了一条毒蛇,暗指中国女性是美女蛇。
日本的报警电话110的宣传标语本来是“看到犯罪,听到犯罪,请拨110。”9东京都警方在2000年11月20日却向市民张贴布告,提醒市民“看见有人好像中国人,请拨110”,“看到有人好像讲中国话,请拨110”。互联网上留言板、聊天室中,随时都存在做出“中国人品质低劣”这样的判断的论调。
无独有偶,有个叫黄文雄的,出版了《不法移民与犯罪》一书,对人的攻击近乎疯狂。他说:“最近,听到的中国人凶恶犯罪,绝不是只在日本。欧美各大都市,实施凶恶犯罪的中国人,成为各国共同的问题。欧美所说的黄祸变成了华祸。”“中国人犯罪有独特的方式。杀人、放火是通例,比如在夺取戒指或者手链的时候,还要切断手指和手腕。”“这样的凶恶犯罪,不但发生在中国之外,在本国比任何其他地方都显著。古代就被称为`有山就有贼,有湖就有匪`的国家,贼比正规军都多。现在也没有大的变化。和贼枪战中,殉职的警察每年有2,000人以上。”还恶意攻击说,“被不是贼的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袭击的事件也连续不断”。
可以看出,反华分子在反华舆论方面借助了在日中国人犯罪的事实。以致有个日本人的个人主页在其公开的日记中也写道:“电视上说最近连中国的留学生之类,也对中国人犯罪集团予以帮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太清楚,这也是一种乡土精神吧。”
反差别国际运动委员会的网站“石原,闭上嘴”(ishihara.yamero.net)搜集了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的许多有关排外主义的言论加以批判,其中就有十多年来石原有关中国的“暴言”。在日本政坛和日本社会,石原之流起了“三人为虎”的谎言效应。按照石原的“犯人”逻辑,有两个基本论断,一个是“中国人=犯罪人”,一个是“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凶恶犯”。更有甚者,《周刊文春》把归国残留孤儿的犯罪现象也归结给中国人10。这些论断在意识形态上的蛊惑倾向更浓于犯罪学和论证。就此做出回答,更多地应该由中日两国人民进行判断。
实际上,日本许多有识之士,包括法学家们也对此加以探讨,用事实和数据加以反驳11。甚至有人曾经强烈要求某些人为此谢罪和辞职12。

三、 日外国人犯罪的重要指标

1. 来日外国人犯罪的总检举件数与人数
总体上说,来日外国人犯罪引起日本人的忧虑是有它的事实根据的。2000年,来日外国人犯罪的检举件数较之10年以前增加了3.9倍,检举人数增加了2.7倍。在某些县,来日外国人犯罪现象更受到加倍关注。因为这些地区外国人犯罪增长态势异常惊人。比如群马县,1990年检举件数只有33件,检举人数为10人。1997年检举件数达到1,290件,是1990年的39.1倍,检举人数是93人,是1990年的9.3倍。1999年虽然大幅度回落,检举件数仍有964件,是1990年的29.2倍,检举人数为122人,是1990年的12.2倍13。又如三重县内,1999年的外国人犯罪检举件数比1990年增加近250倍,而且75%是巴西人所犯14。
尽管如此,2000年,来日外国人犯罪总检举件数和人数都有减少。总检举件数为30,971件,总检举人数为12,711人。分别比1999年减少3,427件,10.0%,725人,5.4%。其中,特别法犯减少1,239件,13.4%,1,091人,14.6%;刑法犯检举件数减少2,188件,8.7%,但是检举人数增加366人,6.1%。
刑法犯检举件数的减少,主要是车上盗窃检举件数减少2,449件,59.0%。

来日外国人犯罪检举件数与检举人数的演变15

年份
总检举件数和人数
特别法犯
刑法犯

检举件数
检举人数
检举件数
检举人数
检举件数
检举人数
1990年
6,345
4,770
2,281
1,792
4,064
2,978
1991年
10,244
7,270
3,254
2,457
6,990
4,813
1992年
12,153
9,456
4,696
3,495
7,457
5,961
1993年
19,671
12,467
6,900
5,191
12,771
7,276
1994年
21,574
13,576
8,253
6,587
13,321
6,989
1995年
24,374
11,976
7,161
5,449
17,213
6,527
1996年
27,414
11,949
7,901
5,923
19,513
6,026
1997年
32,033
13,883
10,363
8,448
21,670
5,435
1998年
31,779
13,418
10,090
8,030
21,689
5,382
1999年
34,398
13,436
9,263
7,473
25,135
5,963
2000年
30,971
12,711
8,024
6,382
22,947
6,329

2. 来日外国人凶恶犯检举件数与人数
2000年来日外国人凶恶犯(杀人、强盗、放火、强奸)检举件数为242件,检举人数为318人,比1999年减少25件,9.4%,29人,8.4%。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
其中,杀人检举件数增加7.3%,检举人数增加8.0%。放火检举件数减少50%,检举人数增加50%。强奸检举件数增加47.4%,检举人数增加22.2%。强盗检举件数减少15.9%,检举人数减少15.1%。
凶恶犯的加害人与被害人属于同一国籍的外国人的,占25.5%,加害人与被害人属于不同国籍的外国人的占4.1%,加害人为外国人而被害人为日本人的,占70.4%。
其中,杀人犯罪加害人与被害人属于同一国籍的外国人的占63.0%,强盗犯罪则有78.4%的案件被害人是日本人。
实际上,来日外国人犯罪日渐为日本带来一个全新的社会问题,即来日外国人被害。1999年来日外国人事件被害人数达到8,764人,比1998年增加958人16。外国人被害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在于对于日本的文化与习惯一时不能完全适应,基础比较薄弱,集团生活比较多,发生争执的机会也较多。还有外国人犯罪组织内部的纠葛造成被害也比较多。同时由于来日外国人被害人对日本的司法制度了解和信赖的程度有限,价值自身就可能是不法残留者,被害也不告发,导致犯罪暗数化,而得不到应有的救助17。

来日外国人凶恶犯检举件数与检举人数的演变

年份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检举件数
162
187
228
267
242
检举人数
212
213
251
347
328

3. 来日外国人重要盗窃犯的检举件数与人数
重要盗窃犯(入室盗窃、汽车盗窃、抢夺、扒窃)检举件数7,516件,检举人数916人。分别比1999年增加1,138件,17.8%,205人,28.8%。
其中入室盗窃为6,396件,674人,分别比1999年增加1,652件,34.8%,236人,53.9%。
从国籍别来看,入室盗窃检举数以人(香港、除外)为最多。检举的6,396件中有5,173件为中国人所犯,占80.9%,检举人员的674人中,有539名是中国人,占80.0%。
巴西人所犯汽车盗窃,占来日外国人检举件数的79.6%,占检举人数的51.1%。而抢夺犯罪中,巴西人与秘鲁人合计占来日外国人检举件数的89.5%,占检举人数的63.6%。
因此可以看出,入室盗窃以中国人为最多,而汽车盗窃和抢夺以南美系外国人为最多。
盗窃犯罪多发的原因,有分析说是因为盗窃来钱快18,一旦盗窃成功马上就可以回国,叫做“打一枪换个地方”19。

来日外国人重要盗窃犯检举件数与检举人数的演变

年份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检举件数
3,706
4,730
5,444
6,378
7,516
检举人数
451
571
655
711
916

4. 来日非法居留者犯罪的状况
2000年总检举人员的12,711人中,非法居留者有6,828人,占53.7%。除了依照《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和《外国人登录法》而直接取缔并加以检举者外,非法居留者为检举人员7,720人中的2,110人,占36.4%。
来日非法居留人员犯罪检举人数的演变
(以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和《外国人登录法》而被检举者除外)
年份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总检举人数
7,304
6,886
6,869
7,382
7,720
非法居留者检举人数
2,363
2,051
2,003
3,134
2,110
非法居留者所占比例
32.4%
29.8%
29.2%
28.9%
27.3%
非法居留者犯罪检举人数所占比例较高的是凶恶犯、药事犯。凶恶犯检举人数的318人中有159人为非法居留者,占50.0%。其中非法入国、非法上陆者100人,占62.9%,非法残留者为59人,占37.1%。药物,事犯检举人员的720人中,非法居留者为311人,占43.2%,其中非法入国、非法上陆者101人,占32.5%,非法残留者210人,占67.5%。
凶恶犯、药物事犯的约半数为非法居留者所犯。而凶恶犯以非法入国者、非法上陆者居多,药物事犯以非法残留者居多。

四、来日中国人犯罪的状况

1. 来日外国人犯罪,亚洲出身者占八成,检举件数中,中国人所犯者过半数
从2000年国籍别检举状况看,来自亚洲各国的人员犯罪检举件数25,308件,占81.7%,比上一年减少2.1%,检举人数10,433人,占82.1%,比上一年减少7.9%。但是两方面的比例仍然都超过八成。
其中,中国人所犯者,检举件数16,784件,占54.2%,比上一年增加8.6%,检举人数为5,189人,占40.8%,比上一年减少3.0%。检举件数超过半数,检举人数占四成以上。
其次,巴西人所犯者,检举件数为3,500件,占11.3%,比上一年减少33.2%,检举人数为855人,占6.7%,比上一年增加10.8%。韩国人所犯者,检举件数3,332件,占10.8%,占10.8%,比上一年减少12.1%,检举人数1,627人,占12.8%,比上一年减少20.2%。
2. 检举件数和检举人数中,人的构成比例增加
检举件数和检举人数中,中国人的比例年年增加。1996年检举件数占26.7%,大约是总数的四分之一,2000年占54.2%,超过一半。
检举人数在1996年时,所占比例为30.2%,到2000年增长到40.8%。
中国人的构成比例的增加,在刑法犯中更加明显。1996年仅占刑法犯检举件数的29.7%,到2000年增加到61.8%,超过六成。
在有些中国人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情况还要严重。比如在九州地区,2000年来日中国人盗窃犯罪检举件数达到937件,较1999年增加109.0%20。

来日外国人犯罪中中国人构成比例的演变

年份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总检举件数
26.7%
26.5%
32.9%
44.9%
54.2%
总检举人数
30.2%
35.3%
35.5%
39.8%
40.8%
刑法犯检举件数
29.7%
25.5%
34.3%
48.9%
61.8%
刑法犯检举人数
41.6%
42.7%
42.4%
45.6%
48.0%

3. 盗窃犯中中国人检举件数占四分之三
在盗窃犯检举件数的12,902件中,中国人所犯者占76.9%。而盗窃犯占来日外国人全部犯罪的64.4%,中国人所犯者比例要高10个百分点以上。盗窃针对的对象,主要是量贩店、专门店,尤其是珠宝店,以及入室盗窃等。

五、来日外国人犯罪的趋势与特点

1. 来日外国人犯罪的团伙化、武装化
2000年刑法犯检举件数的犯罪形态,日本人单独犯罪占83.3%,共同犯罪占16.7%。而外国人犯罪的单独犯罪占50.5%,共同犯罪占49.5%。外国人共同犯罪为日本人的三倍。其中盗窃犯的共同犯罪比例更高,共同犯罪占了53.3%,超过了半数。从凶恶犯来比较,日本人犯罪的共同犯罪比例为22.6%,来日外国人犯罪的共同犯罪比例为39.7%,高出17.1个百分点。地比较,来日外国人犯罪中共同犯罪的比例是5年前的2倍左右21。
具体分析盗窃犯罪的团伙化倾向,可以看到盗窃犯的共同犯罪中,日本人的二人共同犯罪占71.3%,三人共同犯罪占18.2%,四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占10.5%。而来日外国人犯罪的盗窃犯中,二人共同犯罪占32.7%,三人共同犯罪占34.1%,四人以上共同犯罪占33.3%。可见,来日外国人盗窃犯罪有明显的团伙化倾向。
还有一类不容忽视的犯罪就是外国人地下银行。中国、韩国以及中南美系外国人的地下银行正在为非法打工者提供转移现金的秘密渠道,也成为毒品犯、枪支犯、风俗犯等对其非法收入进行洗钱的重要工具22。这些地下银行往往是由来日外国人和在其本国的同伙进行勾结的结果。
同时,来日外国人持枪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呈现出武装化的态势。
2. 外国人犯罪地域上的扩散
2000年,来日外国人犯罪总检举件数,以发生地域观之,关东管区管辖的犯罪占32.0%,警视厅管辖的犯罪占24.3%,关东中心地带的新泻、山梨、长野、静冈四县发生的犯罪占总检举件数的56.3%,比上一年减少2,689件,2.2个百分点,比上上年减少3,974件,11.1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与上一年相比,九州管区管辖的犯罪检举件数为2.1倍,中国管区管辖的犯罪检举件数为1.8倍,四国管区管辖的犯罪检举件数为1.6倍。其中以西日本的外国人犯罪检举件数增加显著。
3. 来日外国人少年犯问题
2000年,来日外国人犯罪中,从14岁至19岁少年的刑法犯检举件与检举人数来看,检举件数为1,350件,检举人数为664人,与上一年比较,检举件数减少830件,38.1%,检举人数增加65人,10.9%。从国籍别来看,巴西籍少年犯检举件数为857件,占63.5%,检举人数为244人,占36.7%,为最多。中国人少年犯检举件数为204件,占15.1%,检举人数为153人,占23.0%。韩国人少年犯检举件数为82件,占6.1%,检举人数为71人,占10.7%。
由于爱知、三重、静冈等地巴西人居住比较集中,检举件数更多。人少年犯多发于东京、千叶、神奈川、爱知等地,韩国少年犯多发于东京、神奈川、千叶等地,秘鲁人少年犯多发于琦玉、神奈川、静冈等地。
4. 药物和枪支犯罪
2000年,来日外国人药物事犯检举件数为1,051件,比上一年增加1.2%,检举人数为720人,减少4.5%。从国籍别来看,伊朗人犯罪检举人数为175人,占24.3%,菲律宾人犯罪检举人数为141人,占19.6%,巴西人犯罪检举人数为111人,占15.4%,中国人犯罪检举人数为45人,占6.3%。
其中,伊朗、菲律宾人药事犯检举人数合占43.9%。巴西人该类犯罪检举人数增加49人,79.0%,中国人该类犯罪检举人数增加13人,40.6%均有大幅度增加。
从犯罪的人均件数来看,伊朗人涉嫌该类犯罪检举人员平均2.25件,中国人平均1.33件,韩国人平均1.31件,巴西人平均1.30件,菲律宾人平均1.20件。也就是说,伊朗人更加精于逃避,而难以发觉。菲律宾人比较容易被发觉。
除此以外,由于日本对枪支管制比较严格,为了迎合日本国内某些人的需要,也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外国人走私枪支进入日本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而这些枪支用以犯罪,又对社会带来极大的影响23。
5. 雇佣关系犯罪
从2000年外国人劳动者(包括永住者等来日外国人)的雇佣关系事犯取缔状况来看,检举件数为342件,检举人数为379人,与上一年比较检举件数减少162件,32.1%,检举人数减少219人,36.6%。
从违反法令别的检举状况来看,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的不法就劳助长罪的检举件数为323件,94.4%,检举人数为386人,占97.1%。
在风俗、卖春关系事犯、建设业等单纯劳动关系事犯中,前者检举件数为191件,占55.8%,检举人数为203人,占53.6%,后者检举件数为151件,占44.2%,检举人数为176人,占46.4%。
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未经许可在日本工作,本身是一种犯罪。而日本雇主则利用其非法的地位这一弱点,进行剥削,生病和伤害也得不到充分的。在人权立场上看,也是不幸的24。因此,日本法律从两方面取缔非法工作和非法雇佣的事件。
6. 卖春犯罪
2000年来日外国人违反《卖春防止法》的检举状况是,检举件数280件,检举人数172人,检举件数增加37件,15.2%,检举人数减少12人,6.5%。
从国籍别来看,泰国、地区、哥伦比亚、中国、韩国五地,检举件数合占96.4%,检举人数合占94.8%。具体分布,泰国人检举人数为55人,减少28.6%,哥伦比亚人检举人数为41人,增加32.3%,台湾地区人员检举人数29人,减少12.1%,韩国人检举人数为22人,没有增减,中国人检举人数为16人,增加33.3%。
7. 偷渡
集团偷渡事件的检举减少。该类事件自1999年6月以后急剧减少。2000年警察以及海上保安厅检举的集团偷渡事件为21件,检举人数为103人,分别比上一年减少23件,52.3%,667人,86.6%。其中,上一年占涉嫌偷渡被检举人数九成的中国人,2000年检举件数为14件,检举人数为80人,占七成,检举件数减少18件,56.2%,检举人数减少621人,88.6%。这可能是中日合作联手打击偷渡事件的成果。1999年初,日本海上保安厅和中国公安部边防局在北京开会,签署了共同打击偷渡犯罪的协议,在外交、法务、海关等环节展开合作,为日本控制这一犯罪现象奠定了基础。
集团偷渡的小规模化趋势。2000年检举件数21件中的19件,都不足10人,呈现显著的小规模化倾向。
以潜伏型偷渡为特征。往年的偷渡一般是在船舱中设隐蔽的房间,以大型偷渡为中心。2000年偷渡的特点是在一般货物船内潜伏二、三人的方式偷渡。
另外,采取伪造护照的手段非法入境的也仍然是主要的偷渡方式。2000年伪造护照非法入国的检举人数为361人,比1999年的410人减少49人,但是数字仍然很高。从国籍别来看,中国人检举人数为226人,占六成强,韩国人32人。还有以中国职员名义,伪装成商务考察团,利用访日机会,在入国后失踪;伪装成航空公司职员,通过专用通道非法入境;中国人伪造日本护照从美国向日本偷渡;伪装成与日本人结婚等等,花样不断翻新。
不法在留罪。2000年2月18日,改正《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实行,新设的不法在留罪,在该年度内检举件数为296件,检举人数为218人。其中人检举件数为162件,检举人数为105人。
研修生失踪事件,2000年为385人,增加175人,83.3%。从国籍别来看,越南人为201人,占52.2%,增加164.5%,中国人为109人,占28.3%,增加19人,印度尼西亚人为25人,占6.5%,增加4人,菲律宾认为14人,占3.6%,减少2人。385人中,有213人为女性,占55.3%。
8. 外国犯罪组织的渗透和外国人犯罪的职业化
从中国组织偷渡客偷渡的国际偷渡组织,被称为蛇头。这个词成为日语借鉴中文的最新和最流行的词语。蛇头是使日本社会对来日外国人犯罪感到忧虑的重要方面之一。他们以向每人收取300至400万日元的报酬25组织偷渡使日本社会凭添了许多非法居民,他们与日本的暴力团联手进行偷渡使偷渡犯罪本土化26和商业化27,他们组织偷渡来的非法移民为了生活,或者说为了赚钱不得不非法打工、盗窃、强盗、洗钱,他们为了索取偷渡佣金而进行杀人、绑架,他们对于来日其他外国人、日本人实施强盗致伤事件28,他们之间进行争斗、发生火并、互相残杀29。
最近,他们又变换手法,采取先让偷渡者预付少额报酬,增大成功报酬额度,以偷渡者对自己的金钱更加容易把握为诱饵,吸引更多的人参加偷渡30。
香港的三合会,是以中国的传统秘密结社为源流的香港犯罪组织,不仅组织其成员秘密出入日本,而且在日本进行强盗、盗窃宝石类商店等、伪造信用卡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欺等事件。
俄罗斯的黑手党在日本盗窃汽车,走私到俄罗斯,还从事走私海产品的活动。韩国的扒窃团,伊朗人的毒品走私集团,也给日本社会排除来日外国人犯罪的努力造成了更加复杂的困难31。

六、结语

来日外国人犯罪还在演变过程中。这是日本国际化过程中的一个副产品。它已经成为引起日本社会恐慌和仇视,迫切需要做出对策的一个问题。日本既不能放弃国际化,又不能吞下摘掉其安全国家称号的苦果。在这种情况下,寻求有关国家的理解和合作,仍然会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从司法的立场,而不是从种族主义的立场,来考察这一问题,相关各国也应当为自己的国民危害日本社会安宁的行为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从对日关系的角度,以及从维护自己国民总体在日本的尊严和利益的角度出发,也应当行动起来,进行合作。
国际合作的一个方面,就是通过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CPO),以成员国相互的合作而防范国际犯罪,对其中处理难度较大的国际犯罪案件进行调查、通缉、信息交换和侦查合作32。

1 作者系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
2 泽登俊雄,所一彦,星野周弘,前野育三,《新刑事政策》,日本评论社,1993年10月第一版,p330。
3 大塚仁,《新刑事政策入门》,青林书院,1995年10月初版,p383。
4 大谷实,《刑事政策讲义》,弘文堂,1994年6月第4版,p451。
5大塚仁,《新刑事政策入门》,青林书院,1995年10月初版,p383。
6 日本时事通讯社,2001年4月12日。http://www.weblife365.com/nandw/date/010412×983.phtml
7 冈山县警察本部,http://www.pref.okayama.jp/kenkei/
8泽登俊雄,所一彦,星野周弘,前野育三,《新刑事政策》,日本评论社,1993年10月第1版,p330-332。
9 福冈县警察本部,http://www.pref.fukuoka.jp/police/01s051101.html
10 《不容忘却》网站,
13 群马县防犯协会大泉支部,http://www.sannet.ne.jp/oizumipolice/rainiti.html/
14 三重县警察本部,http://www.pref.mie.jp/KENKEI/gyousei/kokusai/2.html
15 日本警察厅,http://www.npa.go.jp/
16 三重县警察本部,http://www.pref.mie.jp/KENKEI/gyousei/kokusai/2.html
17 加藤久雄,濑川晃,《刑事政策》,青林书院,1998年4月初版,p363。
18 冈山县警察本部,http://www.pref.okayama.jp/kenkei/
19 hit and away的音译,参见佐贺县警察本部,http://www.saganet.ne.jp/kenkei/osirase/gaikoku/gaikoku3.html;即英文hit and run的音译,意思基本相同。参见大塚仁,《新刑事政策入门》,青林书院,1995年10月初版,p384;大谷实,《刑事政策讲义》,弘文堂,1994年10月第4版,p453;泽登俊雄,所一彦,星野周弘,前野育三,《新刑事政策》,日本评论社,1993年10月第1版,p335。
20 九州管区警察局,http://www2.odn.ne.jp/kyukanku/
21 冈山县警察本部,http://www.pref.okayama.jp/kenkei/
22 三重县警察本部,http://www.pref.mie.jp/KENKEI/gyousei/kokusai/2.html/
23泽登俊雄,所一彦,星野周弘,前野育三,《新刑事政策》,日本评论社,1993年10月第一版,p334-335。
24 青森县警察本部,http://www.police.pref.aomori.jp/keimubu/kouhou/kouhou0904.html/
25九州管区警察局,http://www2.odn.ne.jp/kyukanku/
26 冈山县警察本部,http://www.pref.okayama.jp/kenkei/;东京都生活安全情报,http://www.keishicho.metro.tokyo.jp/seian/;每日新闻,http://www.mainichi.co.jp/news/selection/archive/200103/22/0322e026-400.html/
27 九州管区警察局,http://www2.odn.ne.jp/kyukanku/
28 冈山县警察本部,http://www.pref.okayama.jp/kenkei/
29 九州管区警察局,http://www2.odn.ne.jp/kyukanku/
30 九州管区警察局,http://www2.odn.ne.jp/kyukanku/
31 茨城县商工会议所,http://www.inetcci.or.jp/~katsuta/police/police7-09.html/,以及兵库县警察本部,http://www.police.pref.hyogo.jp/
32 泽登俊雄,所一彦,星野周弘,前野育三,《新刑事政策》,日本评论社,1993年10月第一版,p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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