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是上帝还是撒旦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肖继耘 时间:2014-06-25
 据《中国青年报》5月31日报道,不少人相信,在中国市场到处啜金吸银的高盛(Goldman Sachs)所从事的各种交易勾当对中国企业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可能要比其在美国的欺诈行为严重得多。 [1] 事实上,高盛“欺诈门”经历美国、欧洲调查之后,其连锁反应接踵而至,多国纷纷展开调查。 [2] 由此,高盛在中国的业务也开始引发广泛的关注与质疑。
 
  谈及高盛作为“黑手”和“与中国企业博弈中玩精心设计的小花样”时,该文列举出高盛一些具体的不道德行为:在从承销IPO、交易安排到做自己的私人股权投资中赚钱了太多的钱,高盛在中国太成功了。以至于在中国的另一家银行的资深银行家称:“高盛在中国太成功了,但这就是在这里成功的危险之一。”
 
  更有人历数高盛之“七宗罪”。高盛在中国赚钱的行业几乎涉及所有领域,并且如入无人之境:上海的房地产成为其猎物;西部矿业使其大捞一把;与包括太子奶、国航及东航的对赌协议让其赚得盘满钵满;充当多家中国公司IPO(首次公开募股)的承销商并从中收获巨额利润;近年来高盛作为金融顾问多次参与中国的重大并购案,获利不菲。
 
  高盛为了达到占领中国获取暴利的目的,手段之狡诈令人吃惊。例如,在中国国有银行2004年改制的时候,高盛相继发表报告,诋毁中国的国有银行,称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比率接近40%,是亚洲之最糟糕者。但结果是,高盛等以极其便宜的价格收购了中国银行上市的股权。仅工商银行上市,高盛就通过入股该行四年获利近120亿美元。一边唱衰,一边暗地里购买其股份,与美国司法部门正在调查的其欺诈行为如出一辙。
 
  在中国房地产领域、资本市场里,高盛利用其强大实力和国际地位,利用其所谓的国际认可的研发能力,在中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大肆赚取“黑心钱”。当他们伺机进入一个行业时,就大肆唱衰该行业,使其价格走向低位,然后,趁低价买入。当其达到盈利目标伺机出货时,就大肆唱多,然后卖出。中国的矿业、食品业、房地产业、航空业、石油业等都遭遇过高盛同样的手段。
 
  面对种种诟病,高盛发言人爱德华·奈洛尔(Edward Naylor)作出反应:“我们在中国有非常稳固的纪录,我们对此很骄傲,但我们必须帮助人们更好的理解我们的业务。”高盛CEO劳埃德·贝兰克芬表示,高盛在中国的投资不仅获取利润,也帮助企业发展。但是,人们心中仍然充满疑问:中企是否已经成为了这家华尔街最诡秘的投资银行所排列的多米诺骨牌中的一张?揭开这种撒旦的上帝化辩护的面纱,依据在哪里?
 
  我们需要反思。首先,高盛“欺诈门”对中国的外资监管机制敲响了警钟。
 
  《证券日报》文章说,高盛事件对于进入“期指时代”的我国资本市场来说,其最大的借鉴意义在于如何加强制度构建,规范机构投资者行为,使之成为整个金融市场稳定有序运行的一个步骤, [3] 从而,即使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时候,也不会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的运行,这需要建立前瞻性的防范监管体系。具体措施建议包括:第一,市场创新的同时,监管必须及时“补位”。第二,机构投资者的功能是“双面刃”,需要监管者审时度势,通过制度建设加以引导。第三,切不可因害怕风险而阻滞创新,监管水平的提升应以“是否有助于鼓励创新”来衡量。
 
  其次,高盛之所以在中国长袖善舞,有着非常深层的原因。
 
  第一,中国改革开放甫始,对高盛等世界性大公司盲目崇拜。据高盛的报告,中国一些企业、投资者甚至政府管理部门视其为珍宝;高盛想进入中国,中国求之不得,有求必应;不断吹起的引资热与地方政府的GDP政绩观融合一起发酵后,高盛什么条件都敢答应,甚至连卖掉企业、出售矿山在所不惜。
 
  第二,高盛为了进入中国甚至控制中国企业,深知培养了解中国的人才的重要性。几年来,高盛雇佣了许多对中国各方面十分熟悉的中国留学人员。这些人对中国的法律法规、人文环境、行政司法状况等各种潜规则都了如指掌。
 
  第三,中国在监管上特别是监管海外企业上的松懈纵容,使得高盛能在中国如鱼得水。
 
  最后,高盛的前中国首席顾问胡祖六2007年12月曾撰文认为货币战争子虚乌有, [4]作为独步中国,傲视其他外资投行的高盛难道不知道日本的失去的十年的真正原因吗?事实上,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国恰恰是在货币战争中损失最大。高盛进入中国,曾经如此地让某些政府管理者高兴,其运作手法如此的熟悉——掌控市场一切,设计自己的游戏规则。高盛首席CEO曾经高调地说:高盛做的是上帝的工作。高盛舞弊案表明,美国证监会(SEC)调查的内容正是,高盛是否在了解内情的情况下,设计连环套欺诈客户。而在中国,海普瑞案及其他个案中诸多的斑斑劣迹,足以证明高盛扮演的是魔鬼的角色。但是,高盛还是通过给予官员们输送控制市场的魔力来吸引后者的眼球,却悄悄的把中国龙和花旗鹰的腿捆在一起,分别给他们设计游戏并从中渔利。显然,美国政府已经清醒,弯腰解开了自己腿上的绳套,并将振翅离开这个设局。中国政府呢?难道还要继续与魔鬼共舞吗?高盛CEO近日高调的宣称,我们在中国的业务一切正常,不会被查。中国龙适时弯腰解套,把“舔食中国商业和金融蛋糕上奶油的舌头”挪开, [5] 拭目以待!
 
  背景资料:
 
  一、高盛的在华业务
 
  高盛在中国的业务可谓无处不在。1994年高盛进入中国内地市场,逐步建立起强大的国际投资银行业务分支机构,并通过入股中资大型企业担当承销商等途径全面渗透。参股到国内许多大型企业之中,是高盛进入中国取得的战略性成果,如高盛出资3500万美元,购买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6.8%的股份;出资6000万美元,收购了中国网通2.4%的股份;出资5000万美元收购了中芯国际的4%的股份;斥资37.8亿美元认购164.76亿股工行股份等。在债务融资方面,高盛在中国牵头经办了40多项大型的债务发售交易。
 
  此外,充当多家中国公司IPO的承销商,并从中收获巨利,是令高盛最心动的交易,过去的十年中由高盛主导的中资公司海外股票发售有:中国移动通信、平安保险、中兴通讯等公司。
 
  近日,高盛作为第三大持股股东的海普瑞高价IPO后迅速破发,因高盛对其投资的账上浮盈,招致市场认为高盛在该笔投资中获得超额收益。针对海普瑞这一投资案例,高盛亚洲直接投资部董事总经理许明茵回应说,高盛是海普瑞的长期投资者,目前也还在锁定期内,尚未售出所持有的海普瑞股权。
 
  为更好地在中国开展本土A股上市业务,2004年12月,高盛专门成立合资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近年来高盛以金融顾问的角色多次参与在中国的重大并购案,如日产向东风汽车投资10亿美元,戴姆勒-克莱斯勒向北汽投资11亿美元,吉利成功收购沃尔沃等。2003年以来高盛亚洲直接投资部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在中国投资了20多个企业。
 
  二、高盛舞弊案 [6]
 
  4月16日下午,美国证监会(SEC)对高盛公司提出起诉后,高盛发布声明称SEC起诉“没有法律根据”,并对多项指控做出辩护。但在SEC已掌握的证据面前,高盛的辩解已显无力。
 
  “我正在ACA与保尔森基金的会上,这真是梦幻一般。”高盛舞弊案的核心人物、被告人法布雷斯·托雷(Fabrice Tourre)按捺不住喜悦,会议中就向同事发送了电子邮件。
 
  这是在2007年2月2日,他代表高盛公司第二次在ACA ManageMEnt公司位于纽约的办公室进行三方会议。一个月前的第一次会面后,ACA代表还满腹狐疑;此时,三方已经在挑选合适的基础证券,用来搭建一项大型合成抵押债务债券(Synthetic CDO)。在当年的4月26日,名为“ABACUS 2007-AC1”的CDO产品正式上市,最终售出约109亿美元。
 
  4月16日,SEC正式向纽约南区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控告高盛公司及当时负责的负责人托雷。在22页的起诉书中,SEC根据数月调查掌握的证据,将这一“惊天弊案”原型再现,同时细数高盛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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