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证券内幕交易的认定及其规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白思 时间:2014-06-25

  论文摘要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风险性。证券市场作为一个风险市场比实物市场更渴望公平。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收益,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对内幕交易进行法律规制是保障证券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本文先从证券内幕交易入手来详细界定何为内幕交易,再来探究如何有效的规制证券内幕交易行为,整顿证券市场。

  论文关键词 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 法律规制 法律责任

  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中的具有信息优势的内幕人员与其他投资者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在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内幕人员在预先知悉内幕信息的情况下,作出交易决定,而其他对信息并不知晓的投资者,则承担了巨大的投资风险,并且可能遭受很大的投资损失,这样不仅对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而且对整个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也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内幕交易认定办法》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两大类内幕交易主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证券法》第74条中有明确规定,该条所规定的自然人的配偶及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亲属也被包括在内。由于内幕信息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使得证券投资人员在内幕信息管理过程中限制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发挥出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管理人员到文件到一个机械的表演并没有提及,同时管理内容和新生活动困难快速响应处理,也只能是被动地等待上级的指示。在正常情况下,来自上级的信息来实现的较低级别的部门,部门不接受对方的指示。上市公司经营需要大笔雄厚的资金,特别是流动资金。尽管上市公司资金一般都比较雄厚,但也常常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如库存积压、到期债权(货款)不能收回等出现企业资金困难.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规模的扩大,从而产生资金筹措问题。一般说来,上市公司资金(包括流动资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方式取得:(1)调拨资金:即上市公司通过国家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拨给资金,这曾经是我国上市公司资金的主要来源。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它将逐步减少。(2)银行资金:即上市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筹得的借贷资金,是上市公司资金的主要渠道、来源。(3)其他企业资金:指上市公司从其他企业获得的资金,它包括企业间资金拆借、企业联营、入股、商业信用等:(4)职工或社会资金:指上市公司以发行股票或债券方式从企业内部职工或城乡居民手中筹集的资金。上述渠道,方式对企业筹资者来说各有利弊。上市公司须根据自己所需资金数量、筹资时间、速度、成本、风险等,在综合分析、通盘考虑的基础上适当选用。

  一、证券内幕交易行为

  在美国,内幕交易行为主要是从行为样态的差异上进行分类的。
  在欧共体,根据内幕人员的不同类别,规定了内幕交易行为的两大种类。第一类只适用于第一内幕人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即第一内幕人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和第一内幕人依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第二类适用于第一内幕人和第二内幕人的行为,主要包括利用其掌握的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或为第三人买卖与该信息有关的证券。
  英国《刑事审判法》明确规定了三类违法行为:根据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建议内幕交易;内幕信息的不当披露。
  日本证券法总体上也是从不同内幕人员的角度规定利用内幕信息的行为的,但与欧共体的规定有所不同,它将内幕交易行为分为公司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的行为和公司收购中收购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的行为,其中对专门收购内幕人员的行为做出规定,是其证券法的一个特色。
  综上内幕交易行为归纳起来有如下三种:一是知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买卖该公司证券的行为;二是上述人员泄漏该信息的行为;三是上述人员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
  针对上市公司面临的财务预测、分析、控制及参与决策的能力欠缺这问题,我们可以从全面预算管理入手。全面预算管理要有效地发挥作用,主要依赖于组织体系的构建.构造一个有效的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企业应着重注意三个关键环节:制定预算目标、设计预算编制的流程和建立预算管理的组织体制。税收优惠条件的承续范围最终是和是否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相联系,因此企业在选择确定合并方、合并价款支付方式等时,需要关注对未来纳税事务的影响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纳税负担。上市公司购并业务是一项重大业务,需要整合的资源多,涉及的范围广,有时需要跨越多个年度,因此需要上市公司在合并的每个环节都要注意相关的税务处理要求和规定,并根据业务的变化和程序的变动不断更新、完善相关税务资料,防止意外操作或疏忽遗漏必要的环节而给上市公司带来税务风险或由此带来损失。从准备,合并意向形成,购并业务具体执行一直到合并后特定期限内,都需要关注相关的财务风险因素及其变化,并及时评估后果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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