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帮扶对策的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姜志荣 时间:2014-10-06

  (二)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加强对服刑人员家庭的扶持
  受调查大多数服刑人员家庭作为弱势群体的一部分,摆脱困境除需要自身努力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支持与帮助。因此,应建立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集纳社会各方力量,并使之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建议利用民间和社会团体等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力量,如团体、基金会等,大力发挥第三部门和社会志愿者的支持作用,积极发展专门为弱势群体特别是服刑人员家庭、贫困母亲提供支持、保护和服务的慈善机构,将其从个人的、分散的和不规范的方式向正式的、组织化的和规范化的方式转变和发展,从而使支持弱势群体特别是服刑人员贫困家庭和贫困母亲的慈善事业的宣传、集资和实施工作更加合理、有效。
  (三)协助建立友好型的邻里关系
  友好型的邻里关系对服刑人员家庭子女教育有很大的作用。邻里间共同教育孩子。各家的孩子常走动,父母们便于建立一个正确的让孩子们共同遵守的规矩。孩子们在一起学习游戏,能激起更大的学习热情和兴趣,还可以学到更多知识。此举还有利于孩子们学会与人为善、建立和睦的关系。友好、相互帮助的邻里关系对孩子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们会逐渐养成关心他人、帮助他人的好习惯。孩子们常在一起学习玩耍,父母们可以有意识地表扬某个孩子的长处,批评某个孩子的缺点,同时教育孩子们学习别人的优点长处,激发他们的上进心和进取精神。有利于孩子形成乐观、合群的性格,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有好处。服刑人员的孩子是无辜的受害者,应该把父母给孩子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服刑人员的孩子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注,要让他们和别的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四)加强教育培训,对服刑人员配偶进行精神扶贫
  调查发现,服刑人员配偶一般在精神上状态比较差,对家庭生活质量的主观评价低。因此,正面引导,加强精神扶贫是提高其素质和应对现实困难能力的首位。应大力倡导“四自”(自爱、自尊、自强、自立)精神,引导服刑人员配偶转变观念,克服弱势心理,自立自强,培养自主创业精神。其次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和劳动技能培训。劳动、民政部门每年应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各区贫困服刑人员配偶的培训,针对市场就业需求和他们的实际,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和竞争能力,从物质的直接帮助向深层次的精神关爱、能力扶助转变。
  (五)采取多种方式,提供心理支持
  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对服刑人员家庭的宽容度和关怀度在增加,但从调查结果看,经济贫困、赡养老人、抚育子女以及下岗失业等多种社会压力成为服刑人员家庭成员生活难以回避的艰难和烦恼。很久以来社会上对“服刑人员家庭”的关注,更多的只是集中在孩子、物质帮困上,而家庭成员的感受和精神状态却往往被忽略和压抑了。因此,立足于“帮服刑人员家庭成员疏导心结,排解愁苦,树立自爱、自尊、自强、自立的生活理念,以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的心理支持和精神扶助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可成立相关社会组织,组织服刑人员家庭参加如辅导、讲座、参观、游览等活动,使服刑人员的配偶和孩子都扩大了视野,增强生活信心和韧性;可以社区为单位,倡导自助互助、同伴支持,把服刑人员家庭组织起来,定期举办交流活动,使她们有相互倾诉的机会。邀请有关心理专家面对面进行心理调适,提供针对服刑人员家庭成员的心理辅导服务,增强他们的自信并提升能力,以积极的心态再创明天。
  (六)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开展送温暖活动

  调查显示,生活在服刑人员家庭的孩子们,虽然渴望人际交往,“喜欢参加集体活动并与人相处”的占绝大多数,但由于其家长生活态度并不积极,限于经济条件和自身文化水平,往往辅导不了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精神健康和全面成长也带来压抑。而这些未成年的孩子,可塑性大,引导、培养不好,往往会走向社会的对立面。因此,学校对贫困的服刑人员家庭孩子除减免学费等费用外,尽可能承担其学习辅导,保证圆满完成学业;社区在添置必要的电脑和活动器材,配备志愿老师,随时接纳服刑人员家庭的孩子前来活动并辅导其功课,或由退休人员(工人、干部、医生、职员等均可)进行道德观、人生观教育。招募针对服刑人员家庭孩子教育的志愿者,以社区为单位定期为孩子们讲课、辅导,对有心理、学习、行为障碍的孩子,要形成“一对一”帮扶,在心理上给予服刑人员家庭的孩子更多的关爱与帮助,以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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