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网络反腐的现状与制度完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戴肖玉 时间:2014-10-06

  第二,构建制度化、常态化网络反腐平台。目前我国存在着民间网络反腐网站和官方网络反腐网站,民间网络反腐网站虽发展迅速但缺乏法律保障,官方网络反腐网站虽有相关立法但是存在着低效利用的问题。鉴于此,我们应当对两种网络资源进行合理整合,通过立法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网络反腐平台运行秩序;还应加强两者的合作,提高网络反腐信息的质量,增强网络反腐的规范性和制度化,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
  第三,健全网络舆情汲取机制,加强网络反腐的工作机制建设。网络反腐信息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才能达到反腐的目的,因此,必须构建一套完善的网络舆情汲取机制,以规范从信息收集、筛选、甄别到采纳并立案调查的整个过程,明确分工,在巨大信息量的基础上提高信息质量和准确性,提高网络反腐的有效性。同时建立对网络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反馈经查证属实的网络反腐信息,形成系统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建立一支效率高、专业技术强的网络反腐队伍。
  第四,提升网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准,引导网民正确理性认识网络舆情。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其中小学、初中以及高中学历的网民占约75%以上,而大专、本科及以上网民仅占25%左右。面对如此庞大而复杂的网民构成,网络舆论尤其显得不稳定且易受影响。对此情况,我们应加强广大网民的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积极引导网民理性发言,避免出现情绪化色彩浓厚、主观性太强的网络舆论。同时,加强网民的责任和自律意识,实行网络前台匿名制而网络后台实名制的举报方法,在保证网民安全的同时增强网民的法律责任意识,建立一个良性、健康、有效的网络反腐环境。
  第五,建立健全网络举报人的激励和保护制度,推动网络反腐的顺利进展。实践证明,采取相应的激励政策对促进网络反腐十分必要。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修订并公布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中,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举报人设置了不同层次的奖金鼓励,从物质上给予了网络举报人以激励;当然还可以通过精神奖励等多种措施激励网络举报人的网络监督意识。同时,为了解除网民的后顾之忧,加强完善网络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势在必行。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而这无疑会严重挫败人们的反腐热情,因此必须依靠法律来大力保护网络举报人的安全,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第六,完善信息公开、信息披露机制。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政府应当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拓展与人民交流的平台,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同时,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充分重视网民意见,控制虚假信息的传播,及时、详实地公开反馈对网络反腐事件调查进展情况,表明政府的态度和处理办法,消除人民的无端猜忌,提高网络反腐的效果。
  目前,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我们又看到新的曙光。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将官员财产申报拟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在持续18年之后的今天,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终于又有了新进展。建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无疑会使官员信息更加公开化、政府运作更加透明化,网络反腐工作的开展也会更加便利、有效。
  第七,将网络监督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结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网络监督虽发挥重要作用,但仍存在很多不足,单靠网络监督力量仍很单薄。实际上,目前我国的传统监督模式,如信访、听证、电话举报等制度在反腐过程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媒体如电视、报纸等对政府官员腐败行径的揭露是重要手段,传统媒体仍占主导地位。因此将网络监督与传统监督模式相结合,同时注重传统媒体的宣传报道,促进新闻媒体部门与国家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完善引导网络舆论。


  四、结语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反腐问题,网络反腐作为传统反腐手段的重要补充,对推动我国的反腐进程作用不可小觑。现今官员腐败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民主政治道路上的重要绊脚石,民众对于惩治腐败官员、了解政府信息有着更大的渴望和兴趣。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方式,是沟通政府与公民的重要桥梁。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反腐将进入一个更加关键和重要的时期,网络的作用也将不仅仅是反腐的重要阵地,它更将成为政府民主执政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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