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邓珂 时间:2013-02-17
  (二)建立健全转移支付体系,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
  一是建立相对完善的转移支付体系。既要考虑缩小省域内横向财力差异,促进全省统筹发展,健全完善均等化转移支付办法;又充分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困难状况,促进县乡财政困难的缓解,健全完善政策性转移支付办法。二是建立相对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计算办法。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影响财政收支变化的税基、税率、机构规模、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各种客观因素,分类制定均等化转移支付的政策标准,科学合理地建立公式化分配转移支付计算方法,准确计算各市、县级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社会事业必需的最低基本支出需求,适时考虑预算执行中的政策性因素和重大特殊因素,建立相对公平、公正、合理、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建立省对市、市对县的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市级转移支付规模过小与有效发挥市级横向纵向调节功能失衡的问题,充分考虑收入努力程度、收入质量、收入增长、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财政改革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配套建立激励奖励措施和约束办法,有效调动各市、县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精简机构压缩人员,控制支出,研究政策,争取上级支持的积极性,消除“等靠要”的思想。四是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力度,针对违规挪用、挤占转移支付资金等行为要严惩不怠。五是调整转移支付的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
  (三)推广“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模式, 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现阶段,县乡财政运行困难同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有很大关系。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可以进一步扩大推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省级财政在体制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财政结算、资金调度等方面尽可能直接核算到县,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但是,在推广试点过程中,还要避免“一刀切”,充分考虑地区的特殊性。注意协调“省直管县”体制中县(市)同原上级地级市之间在利益关系、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协调,减小体制变动对基层财政的冲击。另一方面,由于“省直管县”伴随着“扩权强县”的激励机制改革,所以要防止县乡财政短期逐利行为,避免改革试点步入“一放就乱”的误区。
  (四)提升省以下财政管理水平
  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在省、市、县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项目预算管理库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完整性,提高预算透明度;整合财政管理各环节职能,逐步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三位一体的预算管理综合模式,形成精简、安全、高效的管理方式。
  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在干部人事的任免制度上,应该坚持公道正派的选贤用能观念,注重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普遍认可的原则来选拔干部。要鼓励干部不断提升自我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及工作作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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