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竞争力评价与山东的发展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清津 时间:2013-03-05
    [摘要]中国不同地区之间的竞争,表面上看是资本、技术、人才等物质要素的竞争,而背后的机制却是制度竞争。发达地区之所以发达,主要是因为其制度先进。所以,影响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制度竞争力。但目前尚无人对制度竞争力的测量指标提出明确的建议,本文尝试采用技术市场成交额、私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非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文教科技卫生事业费的开支状况等几个象征性指标,对山东与江苏、浙江、广东的制度竞争力进行比较,我们的结论是:山东的制度竞争力逊于江苏、浙江、广东。
  [关键词]政府;区域竞争;制度竞争力;评价指标
   
  一、引语
  
  在宏观层面上,竞争力理论经历了几次跨越。首先是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论或绝对成本论,然后是在此基础上由李嘉图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它将不同国家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后天的生产条件纳入了经济学分析。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是对资本理论的发展,也可看作是对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的一种发展和延伸。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则明确提出了生产因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和支援产业的表现、企业的策略、结构和竞争对手等是影响国家竞争力的要素,并且系统地展示了各项竞争力因素的关系。同时,波特还将机遇和政府作为另外两个影响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变量,指出了政府的制度和政策选择对国家竞争力的影响。但是,波特没有把政府和制度作为其分析的重点。
  真正把政府和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的是以科斯、布坎南为代表的产权经济学、交易成本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学派,以及以诺斯为代表的经济史学派。他们把制度纳入了经济学分析,并指出制度是比资本、技术、人口、资源更重要的影响竞争力的要素。奥尔森在对通常认为影响不同国家经济发展绩效的知识、人口密度和劳动报酬递减、资本等因素逐一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说,知识的获取途径、人口密度、资本等都不是导致某些国家富裕而另外一些国家贫穷的根本因素,根本的因素是制度和政策。可以说,强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已成为许多经济学家的共识。
  由于制度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所以,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竞争就不仅仅是关于资本、技术、信息等传统生产要素的竞争,制度竞争已成为国家和地区之间竞争的一项重要内容。有人已经注意到,在全球化时代,各国之间也存在着制度竞争。
  在改革开放之后,由于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的下放,中国各省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竞争关系。赵全军认识到,中国的地方政府已经成为颇具竞争性的、追逐各自利益的经济人。武建奇也提出了“省际经济竞争的概念”,即各省、市、自治区之间为求得本行政建制区域内的利益增加和经济发展而展开的“争取”活动,其中既有纵向的省区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也有省区政府之间的关系。何梦笔(Hemmann—Pillath)认为,像中国和俄罗斯这样的大国,广阔的地域决定了各地制度的多样性。制度上的差异性就是一场制度竞争的实验。周业安等分折了地方政府之间竞争的结构、性质和后果,并提出了市场秩序重构的建议。冯兴元则直接论证了中国地方政府之间制度竞争的概念、维度、演化及规范思路等。张五常更是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归因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但上述文献都没有提出制度竞争力概念并加以论述。
  既然制度是一个对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绩效有重大影响的因素,而且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着制度竞争,那么提出制度竞争力概念就是顺理成章的。这就意味着,不同国家和地区因制度不同而存在着不同的制度竞争力。制度竞争力的高低不仅央定着一个国家和地区当前的经济发展绩效,而且决定着其未来的发展前景。
  本着完善山东制度环境,提高山东经济势力的原则,本文仅仅比较山东与经济发达省区的经济发展业绩,重点对山东省经济发展的制度竞争力及其经济发展潜力进行论证和评价。由于制度因素构成上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要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制度竞争力做一个精确的评价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本文拟建立起一个制度竞争力分析框架,并通过将山东省的经济发展业绩与经济发达省区进行比较,以发掘出隐藏其背后的制度因素,从而对山东省经济发展的制度竞争力给予大致的评价。
  
  二、各地制度竞争的实践与制度竞争力评价
  
  1.地方政府之间的制度竞争
  政府既是制度的制订者,也是制度的执行者。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制度供应上有着不同的职能。经济管理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来制订的,而地方政府仅仅是中央政府在地方的代理人,仅有制度执行的职能。因而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地方政府不仅在制度执行上有了更大自主权,而且还拥有了制度供给的权利。也就是说,中央政府把一部分法律、政策制订的权力下放给了地方政府。
  诺斯悖论认为,政府既有垄断经济权力以增加租金的动机,也有下放经济权力、活跃市场来增加税收的激励。从理论上讲,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政府的制度创新程度取决于租金收入和税收收入之间的均衡。而在当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减少政府的经济垄断、下放权力来活跃市场以及对市场活动的保护上。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活跃的地区,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程度较高。因为在这些地区,政府从激发市场活动中所获取的税收大于政府垄断权力所获取的租金。但在实际上,政府的制度创新活动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如政府声望、政治压力等。
  我们认为,政府从事制度竞争的激励主要来自于经济收入。因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投资具有很大的自由度,毫无疑问,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倾向于成本较低的地方。除了由基础设施、人力资本等因素所影响的成本外,交易成本显然也是影响企业选择投资地点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制度的好坏不仅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本的培养有影响,而且还决定着交易成本的高低。一个地区要实现快速发展,就需要吸引更多的企业前来投资,这就需要一个好的制度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所以吸引投资的竞争从某些方面讲也是制度竞争,各地纷纷出台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就是一个例证。
  中国地方政府之间的制度竞争有两个路径,一是执行好中央政府制订的制度。很多法律法规都是由中央政府制订的,对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状况也影响到市场经济的秩序和交易成本。比如合同法的执行情况,对市场经济的秩序就有很大的影响。二是地方政府利用拥有的自主权进行制度实验和制度创新。事实上,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在利用这一权限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制度创新,比如广东顺德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浙江的行业协会和民营银行等。政府的效率不仅体现在高效地提供制度和公共服务,就中国的情况而言还体现在不该做的要坚决撤出来。
  中国经济正处于转轨阶段,旧的适合于计划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