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国开征环保税的可行性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2-26

    2.我国现行的环保税收制度还很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环保税收制度的缺位与不到位:一是现行税制中缺少了专门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污染税,这既限制了税收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的用于环保的收入来源;二是消费税等其他税种在税率设计或调整时考虑环保功能程度不够;三是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在设计环保方面缺乏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而且优惠措施形式单一,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影响了政策的实施。
    3.国内外环境为适时开征环保税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从国内来看,一是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五个统筹”之一,意味着政府在发展观上的重大转变。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居民对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意识越来越强,这为环保税的开征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这为环保税的开征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从国外来看,一方面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迄今为止已制定了《京都协议书》等150多个资源与环境保护条约。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在其税制建设中无一例外地把实现税收“绿色化”作为一个重要的出发点,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我们在开征环保税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发达国家一些成熟的做法,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尽量少走“弯路”。
    总之,我国目前开征环保税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了要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这就要求我们不可能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道路,而必须做到控制污染与发展经济并重,并力求做到逐步减少污染,不断改善环境。因此,通过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加强和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保护自然环境,有效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创建和谐社会,开征环境污染税应该是一个较为理想也相当紧迫的现实选择。
    参考文献:
    [1]齐良书.发展经济学[M].北京: 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
    [2]武亚军.环境税经济理论及对中国的应用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3]冯文荣.开征环保税的可行性分析及框架构想[J].长白学刊,2005,(9).
    [4]乐晓棠.环境污染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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