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分税制改革到分类税制改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董琳 时间:2013-02-26
  税收效率的低下不仅使得国家付出巨大的成本,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也日益高涨,随着我国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和公民纳税人意识的觉醒,公民在纳税时所关注的并不是自己是否尽了纳税人的义务而是关注自己所缴纳的税费是否保证了良好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了社会的公平及正义。现在一提到税收问题,中国古人的一句训诫总是能够见诸报端,那就是“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中国税制目前存在的效率低下,加重贫富差距的隐患已经表现的十分突出,新的税制改革在人们的呼声之中似乎正在浮出水面。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改革思想来做好所得税工作。而这九个字的方针也就是中央对新一轮税制改革所提出的指导思想。其中,将“简税制”这一项放在指导方针的第一位,可以看出中央已经将税收效率的问题放在了税制改革的首位。但是对于税收效率的改革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笔者认为其主要的难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分类税制的改革问题。在前文中已经提到,分类税过多有着诸多的不利因素,所以如何归并税种就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但是我们看到,根据中国发展的实际情况,各个地区,特别是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相应的也要求有不同的征税标准进行衡量。仅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个税的起征点都在2000元以上,而在西部的一些欠发达地区,个税的起征点仍维持在800元的最低线附近。除了个税起征点这个最普遍的标准问题之外还有一些特殊因素,比如西部地区招商引资的税收减免问题,对于东部发达地区高污染企业的高税收调节问题。不同的发展水平与税制的简化存在的这种难以解决的矛盾势必成为税制改革的重要阻碍。第二,国税地税两税合一问题。鉴于国税地税分开征管暴露出来的税收成本过高,两套税务系统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等问题,许多学者建议在简化税制思想的指导下最终仍要实现两税合一,其具体措施旨在精简人员,缩小编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既包含国税又包含地税的一套税务系统,并且保证地方税务机构的独立性以减少地方政府的影响等等。这些建议看起来非常合理,但是始终存在一个隐患,就是税收制度会不会又回到1994年之前的老路子上去,使得中央与地方财政的矛盾再次凸显。笔者认为这一点也是中央并未提及有关两税合一的说法的重要顾虑。虽然目前税收效率低下的问题亟待解决,但是对于税收制衡问题,国家仍然要慎重考虑避免重蹈覆辙。 
  三、综述 
  综上所述,我国的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经历了从制衡到效率的转变,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也是中央政策不断服务于民生问题的表现。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无论是制衡问题还是效率问题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解决,我国税收政策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并且以效率问题最为显著。效率问题的处理事关中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因而新的税制改革的道路仍然漫长而艰难,需要我们认真的思考。 
   
  参考文献: 
  [1]段炳德.包税制的条件:历史形态与成本收益的分析[J].财经论丛,2005,6:32-36 
  [2]马国川.“再不改革,中央财政就会垮台”[N].中国税务报(数字版),2009,12,4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