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河南农村金融供给问题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5-05

  河南农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受自身利益最大化驱使,实施“有所为有所不为”战略,放弃农村,进军城市。由于资金的趋利性、信息不对称及无规模经济的客观现实,使得河南农业银行不愿将资金投入到期限长、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以及规模小、分散、缺少抵押担保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同时,就网点设置成本而言,与有限的预期收益、较小的客户容量相比,河南农业银行在农村地区遍布网点的代价太高,不符合成本收益核算的基本原则,撤销县域基层网点便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
  然而,河南农业银行的撤出确实造成了农村金融需求难以满足和农村资金流出的消极后果。河南农业银行对支行的资金贷款权上收过多,对支机构主动营销贷款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得一些应该发放的贷款而没有发放,借贷规模逐年递减,农业类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的比重逐渐降低。目前,河南农业银行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主要是对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工程和大型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而对广大的农村中小型建设项目和中小型产业化企业以及农户的生产和经营缺乏应有的金融支持。而且近年来,河南农业银行进行贷款结构调整。农村资金总量不足,不仅制约了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限制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顺利推进,而且对整个区域经济的协调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民间金融机构与个人的金融供给
  民间融资是产生并生存于民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因此被称为“草根金融”。民间金融机构是指民间个人组建的私人钱庄、经营纯粹民间借款业务的典当行或合会组织等。对于河南不少地区的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据笔者对河南农村的调查,约有83.3%的农户都曾经有过民间借贷活动,而且借贷用途不仅用于生活临时资金急需如结婚、建房、子女上学等等,而且发展到现在不仅工业、商业,就连办学校、办医院,也会采取向民间集资的办法。近年来,民间融资呈快速增长、逐年活跃态势,已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的重要来源。
  同时,河南的乡镇企业很大一部分是靠民间借贷起家或发家的,据不完全统计,河南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63%靠民间借款。农村正规金融供给不足,为农村民间借贷提供了生存的空间。由于民间借贷手续简便,相对于金融机构复杂的借款手续来说,更加适应民间资金融通“短、小、急”的特点,因此成为中小企业及个人选择民间融资的重要原因。根据农行郑州市支行调查,地下金融正在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各地级市中民间借贷的“盘子”要占到整个农村地区资金市场总量的1/4多,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占一半左右。除融资额度逐年加大,河南省民间融资还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利率逐年攀升,平均达到24%以上,均超出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平均利率和农信社贷款平均利率。在目前中国现行金融管理体制的政策下,货币管理当局对一切非正规金融持严厉管制的态度,因此民间金融仍然处于初级发育阶段,无法进一步扩展规模和经营网络,从而只能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提供简单的金融服务,无法充分满足农村经济和农民的融资需求。实际上,大多数资金充足的农户对资金缺乏农户的友情借贷数量毕竟有限,如果存在一个合适的金融媒介组织,就会满足资金充足农户与资金缺乏农户之间的生产性信贷供求,因此,在河南农村经济中,这些机构虽然长期被政府打压,但是在一些民间组织的大力扶植下,仍然很顽强的生存并迅速发展起来。
  无可否认,民间融资的存在和发展,在银行类金融机构力所不及的领域和范围起到拾遗补阙作用,其在扩大农村生产经营资金、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提高金融效率、特别是在促进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其属于非正规金融组织,自发性必然蕴藏一定的风险性,违约率高,易受市场形势和政策变化的影响。它吸引了城乡居民大量闲置资金,长期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形成监管真空,造成金融信号失真。特别是高利贷引起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更是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如不加以正确引导和规范,将可能对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造成破坏和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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