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国有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路径选择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5-05

    摘要:由于国有银行在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中承担着政策性负担任务,导致其产生大量的不良贷款,使其不适应在中国金融逐渐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其中一个办法就是引进战略投资者来参与国有银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从外部环境、监管层、银行自身和战略投资者的优势四个方面阐述国有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原因。面对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减持风暴”对中国国有银行的影响,提出如何慎重地引进对境外战略投资者、如何对引入机制进行改革以及境外战略投资者如何退出等对策。
  关键词:国有银行;战略投资者;路径选择

  一、中国国有银行改革发展现状
  国有银行作为一种银行制度,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广泛存在,在欧洲发达国家的特定时期也存在相当比重的。国有银行的存在一般与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联系。
  伴随着中国经济转轨,国有银行承担了为国有企业提供补贴等政策性负担,而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经营绩效的恶化导致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大部分转化为不良资产。由于信息不对称,国家没有合适的方法区分国有银行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和商业性不良资产,国有银行也很容易产生道德风险,用政策性不良资产掩盖商业性不良资产,因此,国家只有对国有银行全部的不良资产承担责任,对国有银行进行改革。
  事实上,国有银行改革从1979年改革开放即拉开序幕,先后经历了国有专业银行分设(1979—1993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1994—2002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阶段(2003年至今)。中国国有银行因长期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无法独立成现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而且为此背负了大量的不良贷款。为了使国有银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1994年国家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家政策性银行,将四大国有银行的政策职能剥离出去。1998年,财政部发行2 700亿元特别国债,专门用于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1999年,对应于四大专业银行国家分别成立信达、东方、长城和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国有商业银行1.4万亿元不良资产,为其卸载历史包袱。
  遗憾的是,仅过了几年,到本世纪初这四大银行又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平均不良率高达25%。至此中国银行改革处在了十字路口前,银行业改革怎么走?经过深入的反思,理论界与决策层形成共识,均认为仅依靠注入资本金、剥离不良贷款等外力,改革难以取得成功,只有通过对银行公司治理机制进行再造,使银行自身内生出提升管理水平的能力。最后,2002年改革的思路确定为:财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而且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引入等重大改革措施已经悄然启动。
  随着银监会2003年末颁布《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允许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可以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接着银监会又于2006年1月12日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该办法中规定,中资商业银行在设立时,其发起人中应包括境外合格战略投资者。在这样的监管背景下,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国有银行也引入战略投资者(如下页表1所示):
  二、国有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原因
  1.中国的金融开放和金融改革使国有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成为必然。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为了与国际金融业接轨,中国实行了金融对外开放政策,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中国的金融改革不可能在封闭的条件下进行,不能只依靠国有企业的自身机制转变来完成,考虑到国内的战略投资者难以引发制度上的根本变革,因为目前国内很难找到符合要求的战略投资者,银行的经营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这方面的缺失将影响其作为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能力和监督的效率。在现实体制下,国内资本还很难有效避免政府的行政干预和其他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因此国内战略投资者对于银行公司治理的改进作用有限。因此,引入战略投资者是较理想的改革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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