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史梦琪 时间:2013-04-19

   [摘 要]本文通过对一些银行的调研分析,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业务现状以及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翔实的阐述论证,进而针对我国的国情以及存在的风险等问题,就推进我国金融业务创新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信贷;投资
  1 金融创新的含义
  金融创新的含义,目前国内外尚无统一的解释。有关金融创新的定义,大多是根据美籍奥地利着名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的观点衍生而来。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Theory of Econoforc Development?)中对创新所下的定义是:创新是指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也就是企业家对企业要素实行新的组合。
  2 我国银行金融创新现状
  第一,金融业务综合化。我国商业银行通过组建金融集团、设立基金公司以及设立保险公司,不断扩大创新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尝试银行资金的跨业流动,如开展高科技贷款、个人消费贷款、CPS票据业务(以票据为核心的企业短期融资解决方案)、金融租赁业务、投资及信息咨询业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等。
  第二,金融活动国际化。中资银行开展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引导国内资金投向国外安全、稳定的金融产品,从而使我国资本进入了国际市场,优化了中资银行的业务结构。
  第三,金融交易电子虚拟化。目前,我国几乎所有大中型商业银行都开办了电子银行业务,已初步形成了以互联网、电话和手机为渠道,包含信息查询、支付结算和投资交易等多种功能,覆盖企业、个人用户的电子银行网络,2007年交易额达到347万亿元。
  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必要性
  第一,金融创新有利于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赢利能力。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业务仍局限于传统业务,经营渠道狭窄,长期以存、贷利差为主要利润来源,业务收入来源单一。且业已进行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利率水平越来越体现为市场供求关系,存、贷利差将进一步缩小。
  第二,金融创新有利于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金融创新的组织创新方式造就多元化金融机构主体并存的格局,推动了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而新金融工具、新金融产品的出现,能够进一步促进业务拓展,提高经营活力,使国有商业银行竞争能力得以提高。
  第三,金融创新有利于增强国有商业银行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只有加快改革创新,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构建高效、有序的金融市场运作体制,把国有商业银行建设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建立起现代金融制度和健康的银行体系,才能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抵御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4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内容
  第一,个人理财业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应重点推出的个人理财业务品种有:个人结算类、代理类、资信类、投资类、委托类、贷款类、咨询类等业务品种。招商银行2002年10月推出的“金葵花”理财产品是该行为适应我国个人客户日益增长的理财服务需求,面向高端客户提供的高品质、个性化综合理财服务。
  第二,个人信托产品。国外个人信托领域运作得比较成熟的主要有生前信托、遗嘱信托以及国际信托,这些信托产品可以满足人们不同的财务、税收和财产处置的目标。
  第三,个人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银行只履行受托义务,只收取手续费(目前定为不低于2‰,同时不低于1000元),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委贷资金并不反映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
  第四,离岸金融业务。离岸金融业务是非居民间的资金融通与交易。此外,还有其他一些中间业务的创新,如现金管理业务、代理业务、资产评估咨询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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