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金融制度建设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3-28
       隆丰镇地处彭州市中部。全镇总人口4561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32人。该地气候温和湿润,土地肥沃。作为彭州农业重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于生产性融资的需求非常大,特别是季节性生产性融资。
        在实践中,隆丰镇信用社探索出一种与众不同的小额贷款发放方式:农户代表要参加评定农户信用资信;除了柜台办理外,还实行送贷下乡、上门送贷;对于优秀信用户的贷款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而最小的一笔贷款仅为280元。新的小额贷款方式实行后,农民们的踊跃贷款让隆丰镇信用社对继续实行小额信贷的政策充满了莫大的信心。
        虽然隆丰镇小额信贷的发放次数和贷款额逐渐增加,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当农户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时,银行不能对其抵押自留地进行收回。这在一定程度上让银行承担了损失的风险,给小额贷款的推广埋下了隐患。
        2.申请贷款的农民或乡镇企业,基本上都匮乏资金。虽然他们的贷款数额小,但是其有限的偿还能力和不能忽视恶意骗取贷款的欺诈行为都增加了小额信贷的风险。
        3.运作成本较高。小额信贷属于零售贷款,同样多笔数的贷款,小额信贷的贷款总额可能只有几百万元。而对于农村地区来说,为数不多的金融机构需要覆盖区域广,这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管理,从而造成较高的运作成本。
        四、小额信贷发展建议
        目前,我国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与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都有着自身的优劣。我们应根据我国金融体制的环境,因地制宜、研究出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小额信贷发展之路。
        我们根据实地调研及分析对小额信贷今后的发展做出如下建议:
        (一)要加大金融教育的普及力度。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金融市场上发生着的变化与民众所理解的金融知识不足的矛盾渐渐凸现出来,社会的金融普及教育亟待跟进。因此,只有农民观念改变了,小额信贷的推进才能更有效率。
        (二)要完善小额贷款的偿还机制。可以将低收入者的未来的收益并入偿还体系中,或者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另外在贷款期限上,需要灵活地确定小额贷款的期限,避免人为缩短贷款期限的发生。 
        (三)要加强对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督和指导。要继续完善农村小额贷款的制度建设。科学确定客户的小额贷款授信额度,推行农村小额贷款的客户经理制,增强贷款“三查”、有机地结合农村小额贷款与及其保险业务,把农村小额贷款本身的真实性作为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 
参考文献:
[1] 孙若梅,《小额信贷在农村信贷市场中作用的探讨》[J].中国农村经济,2006,(8).
[2] 董志勇,《中国农村信贷情况初步统计,来自“北京大学一花旗银行”农村金融调研的证据》[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01)
[3] 陈峰,《如何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发展》[J],现代金融,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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