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银行支持科技型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问题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游春 时间:2013-03-27

技管理人员进行金融知识培训,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理解,为小银行支持科技型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机会。
  (五)进一步丰富产品线
  实证研究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融资问题,中小银行要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就必需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中小银行都是千篇一律,而且融资产品非常单一,缺乏针对性。其实中小银行必需利用其灵活的机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进行细分,针对其不同的发展阶段推出不同的融资产品。
  在投入期,企业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及市场风险,因此,只有通过内部融资及政府扶持来解决资金问题,其实该阶段企业的资金用途主要是进行产品研发,购买生产设备和开发营销产品。中小银行可以根据此特点,采用机器设备租赁融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
  在成长期,企业的新产品经过不断改进,技术难题已基本解决,新产品已逐渐适应市场要求并被逐步认可,销售规模和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获利能力不断增强,风险随之降低。因此,中小银行可以通过担保机构来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此阶段引入担保机构,不仅降低风险,而且实现三方共赢。
  在成熟期,企业的高科技产品得到市场的检验,产品市场占有率逐步扩大,销售和利润快速增长,产品逐步进入成熟期。此阶段,产品的技术与市场前景均趋于明朗,原有的高风险也逐渐降低,中小银行可以通过信用贷款帮其实现融资。
  通过根据科技型小企业各个生命周期阶段资金用途和风险收益特征的不同,设计不同的贷款品种,量身定做产品和模块组合。根据企业在研产品和定型产品的不同,提供配套增值服务,尽量规避信贷风险的同时创新服务。在这方面,上海银行已开始推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自建立之初,已经扶持并见证了一批小企业从创立到发展壮大的过程,较之大银行,小银行在小企业融资方面积累了更多经验,在当前形势下涉足科技型小企业,可以说有更多的经验和优势。
  (六)大胆创新,探索灵活的抵押担保方式,尝试无形资产担保
  国家有关鼓励银行向科技型小企业增加投资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担保方式和贷款利率上不够优惠,小银行可以产品创新上针对高科技企业推出知识产权质押、利用专利、核心技术等做质押。经权威的高新技术认证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对担保质押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形成知识产权价值、投资入股价值、品牌价值等,并以此作为信贷抵押依据,为企业提供灵活的抵押产品。在风险规避方面,采取可转让有限公司股份和可转让产权质押、信誉良好的担保人等作为贷款担保的方法,建立无限责任累加信用制度,将人的信用和企业信用结合起来,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全性。
  (七)加强与外部机构的合作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资产更多倾向在知识产权、技术、人才等含金量高的无形资产,而不是银行所偏好的土地、房产、产品等有形资产,因此中小银行应该开拓思路,引进合作机构,弥补抵押物的不足,降低信用风险。
  首先,引进有实力担保机构,筑建另一道风险防火墙。担保机构具备专业的人员及完整的审查程序,对企业的调查是比较彻底的,特别是在财务信息上,担保机构通过专业的审计人员对企业进行摸底,可以清晰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进一步弥补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信用风险。另外,放款后,担保机构也会定时对企业进行保后监管,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同时做好防范措施及解决方案。
  其次,引进科研机构或高等学府对企业进行技术把关。科研机构按时到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对存在的技术难关提出专业性的建议,协助企业攻克难关。另外,银行也可以随时了解企业的技术研发及产品技术含量,对企业的市场前景做出初步的预测,及时调整扶持策略。
  最后,也可以借势政府平台,整合政府平台公司、风险投资机构、基金公司、保险机构等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联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贷投联动等多种服务策略和手段。这样既可以发挥风险投资等机构的专业检查、评估优势,又可以通过财务杠杆降低小银行的风险性。
  (八)实施便捷的服务措施,进一步简化贷款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在科技型小企业集聚区域,如高新科技开发区、新兴能源聚集区发展分支机构,建立针对科技型小企业的审批绿色通道,通过社区化经营,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通过对科技型小企业给予优先的信贷支持,并通过保持长期的密切联系,获得各种非公开的关联信息,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科技型小企业的人员素质较高,各项业务都通过网上信贷直通车提供便利,节省时间,免除手续费,从细节方面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小银行要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手续,增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时效性。首先,积极推广授信额度方式,额度内简化审批程序,适当增加对小企业的贷款比例;推行优良信用企业授信绿色通道制一站式服务;二次以上授信企业资料和审批程序简略制等,科技型小企业的目标融资金额在200—1700万元,因此小银行分行或各支行在这个额度范围内应该尽量享有独立审批权。其次,建立约束和激励相对称的科学管理机制,达到信贷风险约束与增效的双重目的。最后,灵活处置信用贷款与抵押设置的顺序问题,对技术改造项目潜力大而资金不足购买设备或更新厂房的企业,可以采取“先信用后抵押”的形式发放贷款;对于有资产抵押的企业,可以通过担保机构进行过度性担保,不需要等待他项权证出来后才放款,节约企业时间成本。
  小银行加大科技型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结果会是双赢的,既能缓解科技型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又有助于提高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有助于防范与抑制地下金融,有助于推动金融服务的差异化和服务于建设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汤继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研究——基于政府的视角[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汤圣雄.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方式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赖静.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成都: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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