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信贷市场的发展与规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克 时间:2013-03-27

  三、发展与规范并行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我国汽车信贷市场起步较晚,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发展不规范的现象,这就需要有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政策法规来规范信贷双方的行为并保护双方的利益。
  1、以法律的形式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降低汽车消费信贷的风险。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个人信用信息网,为每一个居民确定惟一的信用代码,建立个人信息档案,提高信息的经济价值,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信息的发布、使用、保密范围。
  2、适当减少限制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不能从事汽车租赁业务,而这项业务恰恰是国外汽车金融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同时,《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开设分支机构。这一点也就决定了我国的汽车金融公司不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那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此外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汽车贷款利率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不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放贷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最多下调不得超过10%。利率浮动原本是汽车金融公司最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但这一规定却使得汽车金融公司竞争优势大减。
  3、削减汽车消费的税费负担。在我国普遍存在着养车难的问题,面对汽车消费中的高额税费负担问题,实行养路费、附加费、运管费等改为燃油税,将一次性高额支付改为长期性支付,可大大减轻购车者负担,从而可以促进汽车消费市场的繁荣。
  (二)促进汽车信贷市场多元化
  未来的汽车信贷市场不可能是一方独霸的市场,只有竞争才能促进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所以要在保持银行参与车贷市场积极性的同时不断鼓励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市场的多元化。
  汽车金融公司是由汽车制造商出资成立的、为买车人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可有效的激活中国的汽车信贷市场、重构市场主体,防止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龚明华认为,汽车金融公司作为附属于汽车制造企业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可以通过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的市场营销网络,与客户进行接触和沟通,提供量体裁衣式的专业化服务。同时汽车金融公司从技术信息各个方面都能得到来自汽车产业集团的支持,汽车金融公司更具有天然的对汽车信贷领域风险的认识和把握,商业银行所经营的风险应当是一种综合的风险,对特殊领域的风险把握和认识不如一个专业的金融机构。总之,汽车金融公司必将成为车贷市场的另一主力。
  (三)消费者审慎选择量力而行
  尽管目前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比例仍然比较低,但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看这一比例在逐年上。一项来自消费者的问卷调查表明,我国消费者传统的购车观念正在发生悄然转变,分期付款买车的方式正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有81.8%的被访者表示愿意接受贷款购车。
  但是在发展汽车信贷的同时,信贷双方都要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消费者要做的就是量力而行,保证一切贷款行为都有稳定的收入作保障。贷款购车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满足市场和人们诸多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如果人们过渡的提前消费,不但会给市场带来危机,也会影响日后的生活,所以每一个消费者在面对贷款购车的问题上都应该审慎选择量力而行。
  总之,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市场蕴含着无限的商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全球经济逐渐回暖的大形势正为我国汽车信贷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既然机遇与风险共存,我们就要发展与防范并行。努力发展汽车信贷进而带动汽车行业的发展,使汽车行业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行业。
  
  参考文献
  [1]汤劲夫.汽车信贷相关问题思考[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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