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中国金融风险的现状及防范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3-19

        2.市场开放稳定有序,避免强烈冲击。中国还处于经济转轨阶段,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有效建立,诚信意识、内控机制、激励机制、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因此,金融业的对外开放要有目标、分阶段、审慎有序地进行,既要积极、稳妥,又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做到趋利避害[4]。要吸取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避免对外开放过早过急,影响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尤其要注意防范国际短期资本的冲击。资本市场的放开尤其要谨慎,因为对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的限制,往往是国内金融体系较为脆弱的国家抵御国际投机资本攻击的最后一道防线,资本市场一旦放开,再要完全管住资本项目是相当困难的。

  3.加强金融监管力度,保证金融市场稳定。随着中国参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大量外资金融机构涌入中国,对中国金融监管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要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健全监管法规和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国内金融业的综合监管。第一,要加强对金融业的内部约束。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确立内部监控的检查评估机制、风险业务评价机制以及对内部违规行为的披露惩处机制,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各级金融机构必须经过授权才能对相关业务进行处置,未经授权不能擅自越位。要实行分工控制制度,确保授权授信的科学有效性,建立对风险的局部分割控制。第二,进行金融业行业自律建设。要对所属成员定期进行检查,包括业务检查、财务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要对成员经常性业务予以监督,包括对业务运作的监督指导,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违规行为的预防与处理。第三,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要完善金融立法,以规范各种金融业务的运作。央行及金融监管当局要强化金融执法的力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和市场退出的相关法规,建设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第四,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机制。要重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确保银行的清偿力;要提高呆账准备金比率,充实风险准备金;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建立国家专门的金融危机防范机构,统一权限,协调行动,以便在危机发生时高效率地解决问题;完善援救性措施,对遇到临时清偿困难的金融机构提供紧急资金援助[5]。另一方面,中国要改变单向内调的管理策略,采取综合性、国际性的监管策略、政策和手段,与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一致,争取早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首先,监管政策的覆盖面应既包括国内金融业及国内金融业的国外分支机构,又要包括本国境内的外国金融机构;其次,监管的内容要适应金融全球化带来的新问题,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应成为中国监管当局关注的首要问题之一;最后,对金融风险的监管手段应该比照国际标准,监管法规和各项会计、审计制度均应与国际接轨。 
  4.加强和国际金融界合作,争取有利的国际金融环境。金融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使全球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不断加深,金融领域的合作也不断加强,谁也无法保证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6]。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对各个国家的经济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波动,甚至是重大的打击;同样,某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危机也可能会发展成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最好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国家之间加强金融监管交流和互通信息,在面临危机时共同制定相关金融政策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因此,要强化对国际投机资本的监测和约束,推进多层次的国际金融合作,促进国际储备分配的合理化。同时,要着手建立覆盖全球金融市场的关于资金流动、金融风险状况、国际储备波动状况等的监测和预警系统[7]。通过各个国家的合作才能更好的防范和化解金融全球化带来的风险。 
  一个国家的金融业对整个经济、社会、政治的稳定都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如果发生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将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问题,了解和分析当前国内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通过深化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在制度上和实践上预防金融风险,需找化解的对策。中国加入WTO以后,金融市场逐步开放,和世界金融市场直接对接的时刻已经不远,面临的风险因素也将从国内扩大到国际方面。所以,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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