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唯物主义:和谐主义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9-01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其属性,而所谓社会属性,其实是自然属性在特定社会条件下的一种表现形式.
    传统把意识和物质的第一性作为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和标准,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意识本身就是人的一种能力,而作为其实体的思想,本身就是人大脑中所储存的一种信息。它来源于人的思考,但这种思考未必正确。有的思考接近客观,有的则是胡思乱想。
    这世界没有什么绝对的好与坏,善与恶。任何事物,只要了解它并进行合理调配,就会使之发挥其用途而为我们服务;反之,就可能成为危害我们的敌人.人也是一样,如果放对了位置使其能发挥自己的长处和兴趣,就能让他鞠躬尽萃;反之,就会使其心怀压仰,产生消极的抵触情绪甚至仇视.我们希望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而和谐的基础就是。我的构想是这样的:
    新社会是高度的法制社会,它要实现3个统一:道德与法制,与,决策与选举。共产主义制度主要由民主立法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和分配制度构成。
    立法制度是通过专家提议,民主讨论,最后全民公决进行一切的立法和修改。 
    民主制度是以保证关于公共方面的决策科学化为目的,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为一体的制度.它通过民主计划经济体制的运动而体现出来,民主计划经济就是把竞争引入决策,以更好的实现资源优化。首先由各经济学者组织将调研后经过论证的决策集合进行统筹,形成各组织的"计划"并参与竞选;然后由全民公决来选出最合理的计划和计划执行人(一般是具体的制定者).执行人在竞争对手的联合组成的监督机构监督下执行即定计划.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比市场经济更高效和直接的实现资源优化。
     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必须对计划进行修改时,应迅速制定出新计划并立即将新计划交监督机构审批. 监督机构必须立即讨论并在法定期内给予答复.执行者对答复不满时有权驳回并执行新计划,但同时监督者有权通过全民公决弹劾执行者(中间包括辩论).
     一方面防止当权者滥用职权,另一方面也防止监督者的有意叼难。
     分配制度是以基本福利制度(按需分配)和奖励制度(按劳优先,逐步普及)构成,从而实现分配的法制化。我想强调的是所谓按需分配,并不是按想分配,而是依法分配。社会将建立一套科学的劳动贡献评价机制和不同环境下的需求评价机制。
     这是主要的,还有一些具体构想和论证就请稍等了
   从莫尔到马克思,再到列宁,他们的尝试虽然都失败了,但并不是说人类就只能停留在私有社会.更重要的是,今天的资本主义通过不断的改良已经走到了顶端.西方的工人运动正在酝酿之中,他们组织上虽远胜于东方,但领导权却在改良派手中.而东方,虽然组织和素质上都不如西方,但同时这又是给新生革命力量的机会.     
    曾几何时,西方通过资本主义革命以绝对优势压倒了东方;如今,同样的机会摆在我们面前.希望有志者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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