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单琰秋 时间:2013-05-26
    论文关键词: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 养老保津体系
    论文摘要:由于经济转执、人口老龄化等,使得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很多问题。就中国的国情而言,通过建立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来解决人们的养老问题走不现实的,必须要建立起多层次、多类型的养老保险体系,而补充养老保险就是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公共养老体系主要由三大支柱组成:第一支柱是由国家依法强制建立,通过税收或缴费筹资的,现收现付确定给付的,广覆盖(全体就业人员或全体公民)、低水平江资的15%—25%)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是国家依法强制推行,依靠企业和个人缴费筹资,通过个人账户管理的,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挂钩的(工资的40% —50%,完全积累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的养老保险,用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在这三个支柱中,政府承诺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来说是低标准的,仅从字面我们就不难发现“基本”两字已经明确圈定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原则和出发点;而第二、第三支柱的水平则视经济增长和个人收人水平而定。从目前国家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的重点和趋势来看,均是以企业为载体来推动和发展第二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解决国家财政负担过重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国际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趋势是力求使国家、企业、家庭和个人在解决保障任务方面互相配合,尤其加强个人对风险防范的责任。
    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我国已经进人了老龄化社会。目前,中国城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了我国总人口的10%以上,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多,预计本世纪30年代,将迎来老龄化的高峰时期。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就要我国政府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金筹集模式,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以此来实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的成绩
    为了顺利渡过我国迅猛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高峰,我国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不断的调整与改革,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确立了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基本模式,统一了全国养老保险基本制度。1997年我国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基本模式。根据文件精神,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
    (二)养老保险的瞿盖范围不断扩大。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最初只覆盖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1999年,中国把基本养老保险的筱盖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人基本养老保险。2002年,中国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0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50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646万人参考。
    (三)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中央提出“两个确保”方针,近年来,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净增加朋多万人,共发放基本养老金12230亿元。
    (四)初步形成了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新格局。在人口老龄化加速、退休人员不断增多的背景下,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中国政府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实行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2、增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03年,各级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4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74亿元;3、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00年,中国政府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03年底已积累资金1300多亿元。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分担的机制初步形成。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的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很多的同题。
    二、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统帐结合的模式存在着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从理论上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地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但是在实践中,新的养老保险模式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在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的建立过程中,国家、企业和个人有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把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的资金界限模糊地结合在一个框架中,在缺乏养老保险法律对个人帐户保护机制的情况下,个人帐户财产很容易被挪用来弥补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不足。事实上近几年政府确实透支了个人帐户资金用以支付当期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样一来,职工个人帐户就没有形成真正的积累,制度设计时确定的要在老龄化高峰到来前积累部分基金的初衷没有实现。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替代率高,转轨成本过高。目前,全国各类企业都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0%左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本人工资的8%;个人全部缴费和企业缴费的3%计人职工个人帐户,这在世界也属于高的缴费率。同时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为80%左右,而国外的替代率大多在40%左右。较高的替代率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压力增大,同时也使得职工养老缺乏风险意识,降低了个人自我保障的主观能动性,使得老龄化趋势下社会赌养问题的矛盾突出。我国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已经累计高达1990亿。川隐性债务的长期存在使得“部分积累”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从一开始就先天不足,由于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结合在一起,最终造成个人帐户空帐运行,基金积累有名无实,资金缺口越来越大。

    (三)退休人员增长较快,社会统筹基金人不敷出,个人帐户空帐运行严重。在1999年2月中国进人了老龄化社会后,养老保险体系就面临着巨大的支付压力。按照法定退休年龄推算,统筹基金在未来25年间将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年均717亿元,总缺口1.8万亿,但按照实际退休年龄推算,赤字运行年限将延长到28年,年平均1030亿,总缺口扩大至2. 88万亿元。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于是统筹基金向个人帐户透支,个人帐户成为空帐。因而统帐结合沦为统帐结合,混帐管理,空帐运行的境地。
    (四)个人帐户基金的管理不适应保值、增值的要求。现阶段个人帐户的基金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形成巨大的规模。如何对个人帐户基金进行投资就成为了一个大问题。个人帐户资金原本可以通过适当的组织形式进人资本市场,得到理想的投资回报,实现保值增值,但在目前的中国的资本市场上,这一要求却难以实现。目前我国养老基金的运营主要是存银行和买国债,这种方式很难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由此可见,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的问题影响了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鉴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建立单一的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来解决所有老年人的养老保险问题是不可能的,必须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养老保险体系,补充养老保险必将成为这一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培育和发展我国城镇补充养老保险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它是健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三、培育和发展我国城镇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就其理论意义而言,它实现了社会保障中国家与个人的合作,体现了社会保障中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在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贝弗里奇报告中就社会保障计划的建立上提出了三条指导性原则,其中第三条指出:“社会保障需要国家和个人的合作。国家的责任就是保障服务的提供和资金的筹集,但在尽职尽责的同时,国家不应扼杀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应该给个人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机会并赋予他们一定的责任。在确保国家提供最低保障水平时,应该给个人留一些空间,使其有积极性参加自愿保险,以为自己和家人提供更高的保障水平。”由此可见发展补充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制度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