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的成长与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储敏 时间:2013-07-26
      [摘要]本文以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为例,分析了东部地区农村信用社改制成立农村商业银行的理论及现实基础,其通过逐步实现盈利模式的转变,把握风险防范,统筹金融创新和规范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力,必将取得更好的发展和业绩。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 需求追随 发展
  
  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关精神,江苏省赣榆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政府、银行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等的支持、监督和管理下,在保持县级机构独立法人地位的同时,实行了股份制改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开业。这次的改革是在中央提出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体系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初步解决了所有者缺位、产权不清晰的问题,为其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制度性基础。同时顺应城区内农村信用社机构服务对象城市化的实际,把农村信用社合并重组为商业银行,既可以解决产权制度问题,又可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还可以改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可以说是一项颇具意义的改革。
  改制后的赣榆农村商业银行下设44个营业网点,其中营业部1个,支行30个,分理处13个。为广大城乡客户、企事业单位提供存贷款、结算、汇兑、代理、银行卡和保管箱等全方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改制后,截止2010年末,各项存款余额50.8亿元,较改制前增加了18.1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2.91亿元,较改制前增加了19.8亿元。赣榆农村商业银行以更快捷的汇兑业务、更丰富的贷款品种、良好的银行信誉和高效的银行服务赢得了各级领导与社会各界的称赞与信赖。
  
  一、农村商业银行成长的理论基础
  
  关于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家休.T.帕特里克(Hugh.T.Patrick,1966)提出两种模式:一是“需求追随”(demand-following)模式,该模式强调的是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对农村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他认为,随着经济总量的增长及发展方式的变化,市场主体会逐渐产生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而且随之不断变化。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农村金融体系必须进行相应的发展与变革。也就是说,需求是农村金融机构产生、发展及其相关服务不断完善的动力。二是“供给优先”(supply-leading)模式,该模式强调的是金融服务的供给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他认为,供给先于需求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条件,而经济发展后反过来又促进了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形成良性循环。帕特里克同时指出,两种模式特点不同,适应的经济发展阶段也不同,因此不同地区模式的选择也存在一个最优顺序问题。在经济尚不发达的阶段,“供给优先”型模式居于主导地位,而当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后,“需求追随”型模式替代“供给优先”型发挥主导作用。
  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休.T.帕特里克的理论对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模式的选择提出了基本的要求,即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对当地的农村信用社产权选取不同的模式进行改革,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搞“一刀切”。
  以赣榆县为例的东部地区的农村由于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现代化程度比较高,因此能够达到商业化金融运行的基础,如较高的市场化程度、信息共享等。此时,农村经济也对金融服务提出了相对较高的要求。根据休.T.帕特里克的“需求追随”理论,农村金融应该针对农业、农民对金融的需求来提供商业化的金融服务。因此,以赣榆县为例的东部地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目标应该是农村商业银行。
  
  二、农村商业银行成长的现实基础
  
  (一)农村经济发展的现代化趋势使得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具有必要性
  以赣榆县为例的东部地区的农业已经率先实现了农业的产业化生产与经营,产业化过程中的农业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更大,储存原材料、抵抗自然风险、建设完善的外部环境,都需要农村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而且,发达国家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实践也证明,产业化越是发达的地区对商业金融的需求越强烈。此外,东部地区在农业已经基本现代化的同时,非农产业迅速发展,二、三产业所创造的增加值及从业人数持续上升,私营经济逐渐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农村金融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在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实力雄厚的私营企业、公司,与城镇中的商业企业没有任何区别,对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有着天然的需求。因此,东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有着商业银行存在的天然土壤。
  
  (二)农村信用社自身的良好条件使得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具有可行性
  在东部发达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环境良好,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较少,没有政府指令性贷款形成的不良资产,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相对领先。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信用社是按照商业化在运作,他们具有雄厚的资本实力,能够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信贷资金的投放方向已经与商业银行无异,完全是以盈利为经营目标。因此,对于这样的信用社保留其合作之名已经没有任何意义,顺应形势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是必然选择,使其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更加能够名正言顺、无所阻碍。
  
  (三)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有利于公平竞争
  除农村信用社外,早已有一部分商业银行把东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作为目标市场,建立了广泛的分支机构。因此,将这些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遵循同样的经营规则,享受同等的待遇,能够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将会对其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很好的满足地区经济、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有效遏制非正规金融的滋生,加快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规范农村金融市场。
  
  三、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之路
  
  以赣榆农商行为例的农村商业银行因农而立、服农而存,长期以来,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为己任,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重要金融纽带。几十年扎根农村服务的经验以及与农民所建立的紧密联系,是农村商业银行的宝贵财富,也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短期内很难实现的独特竞争优势;而且,在可以预见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商业银行仍将是农村地区网点最多、客户面最广的金融机构。特别是通过近几年的改革发展以及这次改制,已使农村商业银行的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资产质量、经营机制、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等,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竞争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但也要看到,在国家放开了农村金融市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层出不穷的今天,农村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不仅有邮储银行的组建及其资产业务特别是涉农业务的不断扩大,有农业银行的加速回归,还有各种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等。可以说来自各方面的冲击与竞争是很大的。同时农商行自身在综合实力、风险控制以及金融创新等方面还有有待改进的地方。以赣榆农商行为例的农村商业银行如何保持自身的行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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