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加工贸易促进贸易平衡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吴杨伟 时间:2013-02-14

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适当增加加工贸易进口,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才能有助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实现贸易平衡发展。由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长期大规模小于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因此,我们把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研究重点放在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上。
  
  (一)适时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
  通过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的调整,一方面,将以往部分允许类商品纳入限制类商品目录管理,将以往部分限制类商品纳入禁止类商品目录管理。通过该目录的调整,将那些大量出口,在加工贸易顺差中占有重要比重,但又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发展的产业纳入该目录之中,从而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另一方面,通过目录调整,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高科技含量的加工贸易产业发展,将附加值较高的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对象。这样,通过增加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方式,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二)进一步调整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制度是为鼓励出口创汇、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而产生的,在加工贸易顺差的情况下,对加工出口产品从国内采购的料件给予退税,会影响出口产品的价格。因此,应适时调整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退税的商品范围和退税比例。
  
  (三)调整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通过台账的“实转”、“半实转”、“空转”、“不转”,结合区域差别待遇、企业类别差别待遇,对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调整,可以灵活地控制加工贸易企业交纳的税款保证金,增加或减轻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从而调整加工贸易的进口和出口。
  
  (四)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政策
  现行加工贸易政策是建立在“超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是改革开放增加外汇储备的产物,优惠政策导致加工贸易的迅速扩张,导致加工贸易顺差的规模逐渐增大。在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应适时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措施,真正体现“国民”待遇,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五)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
  国际贸易理论中的阶段保护论告诉我们,当一国产业处于发展初期且具有发展潜力时,政府应当予以保护,当该产业发展壮大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产业竞争力或达到一定保护期限时,政府就应当减少或放弃对该产业的保护。借用阶段保护论的观点,我国应该将加工贸易作为一种阶段性的贸易形式,在当前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出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目的,对那些已经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应该结束或减少对其让利幅度;对那些依然需要政策呵护发展的加工贸易产业继续实施保护,以提高加工贸易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加工贸易向贸易平衡的方向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加工贸易的产业退出机制,将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从而在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同时,促进加工贸易趋于平衡。
  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实质是基于一定时期我国进出口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加工贸易产业的不同特点和发展的不同阶段,有区别地采取不同优惠政策,直至取消优惠,引导加丁贸易的转型升级,适时将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的行为机制。
  1 建立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实施机制。现行国家的政策虽然作了相应的规定,将加工贸易产业(商品)进行分类管理,结合商品的税目进行细分,适时动态调整相关目录,明确哪些是鼓励发展的产业,哪些是限制发展的产业,哪些是禁止发展的产业。但相关政策调整后,企业往往不能第一时间知道该政策,有时对相关政策理解也存在着偏差,这就要求政策调整应配套相应的调整实施机制,明确谁通知、谁解释、谁服务,让企业能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发展方向,调整企业生产。
  2 建立加工贸易产业评价体系。除了对加工贸易产业进行细分评价外,还要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加工贸易能力与水平进行评价,对我国外贸政策和外贸环境进行评价。运用该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后,找出该加工贸易产业退出的“临界点”,当达到并超过该“临界点”时,表示该产业已经具备足够的国际竞争力,可以转为一般贸易。
  3 参照国际惯例,可以给予加工贸易产业一定的“过渡期”。当该产业达到“临界点”后,给相应企业预留一定的时间,让企业考虑如何将该产业与企业自身发展、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相结合,给企业技术创新或产业转型提供足够的时间,顺利实现产业退出。在建立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基础上,我们还 要考虑,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建立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建立相关模型,以期对相关加工贸易产业的退出提供实践经验。
  
  (六)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政策的调整
  为了缓解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压力,将部分出口转向国内市场。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将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部分出口商品转为内销,并给予税收优惠,调低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率,鼓励企业逐步建立国内营销和物流体系,创立自己的品牌,从而达到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目的,在加工贸易进口总值不变或正常波动的情况下,减少贸易顺差。
  具体而言,政府要将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作为政策大力宣传,改变企业长期固有的“外销”思维;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简化内销手续,商务主管部门、海关、税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积极探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立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奖励机制,对创立内销品牌按规定给予奖励;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收款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利用现有资源,研究国内消费市场的特点,打造企业内销的核心竞争力。
  
  四、加工贸易平衡的调节器:内外销弹性调节机制
  
  通过出口转内销,将外销的一部分转到国内市场,满足国内需求,是一种最直接的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方法。因此,我们认为,应将加工贸易外销和内销都作为加工贸易政策的导向。为应对加工贸易失衡,可以建立一种弹性调节机制,在加工贸易顺差时,在政策上适当倾斜于内销,适当增大内销优惠,增加内销数量和比例;当加工贸易逆差时,在政策上适当倾向于外销,减少内销优惠政策和比例。通过这种内外销政策的弹性调整,使加工贸易内外销协调发展,加工贸易趋于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将加工贸易内销作为一种政策导向,需要针对不同产业、不同产品、不同市场特点、不同消费群体,有区别地加以对待。内销与外销的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外销产品内销要考虑产品结构、国内营销渠道、自主品牌建设、售后服务和研发,这些对于长期关注国外市场的加工贸易企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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