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公立高校融资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许树华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面对高等教育经费短缺而债务融资风险加大的严峻形势,公立高校将如何破解难题成为一个核心课题,本文拟以此为论题,展开对多元化融资的探析,并对融资风险防范提出建议。 
  【论文关键词】公立高校;多元化融资;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扩建,主要是改造老校区和建设新校区;科研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更新和配备;科研成果的转化;优秀人才的引进,无论哪方面的规模扩张,发展最大的瓶颈就是资金短缺。 
  公立高校巨大资金缺口形成的直接原因:(一)扩招导致办学规模急速扩大、高校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二)办学规模扩大引发高校扩建、合并风。政府对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是形成资金困扰的重要因素。具体分析主要是:(一)政府对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总量不足,根本无法满足扩招的需要;(二)政府对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存在结构性问题,中央部属、重点高校投入多,地方普通高校投入少,而且不能及时到位。 
  1.我国公立高校经费筹集中的主要问题 
  1.1 渠道单一 
  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虽然我国政府和学者一直期望实现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多元化,但实际上,公立高校资金来源目前仍是以财政拨款和学杂费收入、银行贷款为主的三元结构。 
  1.2 风险加大 
  近年来,我国高校的融资风险、特别是贷款风险逐渐显现,2007年8月14日,国家发改委在《上半年社会事业发展和下半年政策建议》中指出:“高校债务风险逐步显现,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05年底,高校贷款余额达2001亿元。”吉林大学的财务危机就是其中的典型。高校的融资风险已经严重影响到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制约了高教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多元化融资探析 
  国内公立高校经费来源主要由:政府拨款、学生缴纳学杂费、银行贷款、资产置换、TOT模式、BOT模式、融资租赁、企业资助和个人捐献、销售与服务收入等几个部分组成。以下内容是对这几种收入来源进行分析。 
  2.1 政府拨款和学费收入 
  国家财政拨款非常有限,国内学生招生规模和收费标准稳定使学费收入已经上升空间不大。如果迅速扩大全日制学生招生规模,拨款和学费收入虽能增加,但是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严重跟不上而且要进一步加大基建投入或租金投入。例如云南开放大学建设和云南“桥头堡”建设为学校提供了一个发展契机。首先通过扩大招收远程教育学生可节约对校舍等基础设施投入的费用;同时留学生收费的自主权相对灵活,通过扩大招收东南亚外国留学生可以增加学校的办学经费。 
  2.2 银行贷款 
  负债融资特别是向金融机构借贷是高校筹集资金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全国几乎每所高校都背负了一定程度的债务,少则上亿,多则数十亿。银行贷款筹资方式中笔者认为在当前情况下向政策性银行贷款或与商业银行签订授信贷款协议较适合。 
  2.2.1 向政策性银行贷款 
  我国有三大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通常政策性银行比普通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长、利率低。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在高校融资中的优势较明显:第一,高校从银行贷款,主要是用于高校基础设施的建设而且呈现一种中长期的特性,从开行给高校贷款跟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的“两基一支”政策性投向是相吻合的,同时由于国家开发银行是专门经营中长期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因此从开行资金投向来看,跟高校贷款资金需求是相吻合的。第二,开行在做中长期贷款中,咨询财务顾问,围绕贷款做了一些金融服务,做得比较好。高校贷款应该说期限比较长,投入资金量比较大,前期设计论证,开行在这一块可以发挥优势。第三,国家开发银行在助学贷款这块做得比较有特色,助学贷款贷给学生的贷款,偿还率比较高,高校就没有必要拿出自己的钱为学生来担。因此开行做高校本身的开发贷款,或者给高校贷款,会比其他银行有优势。 
  2.2.2 向国家商业银行签订授信贷款协议 
  授信贷款是指和几家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协议,采用这种方式贷款的优点是:对于高校来说可以贷到金额非常大的贷款;对于银行来说降低了风险。1998年,西南财大在全国率先吃“螃蟹”,向成都农行贷款修建第一幢学生公寓。2001年12月1日,南京大学与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等五家银行行长共同签署了授信贷款协议,获得总计达50亿人民币的贷款信用额度,以推动南大创建世界高水平大学。 
  2.3 资产置换 
  高校的资产置换是指通过经营学校自身的资产来筹集新校区建设所需资金的方式,包括转卖老校区、出让学校闲置资产、出租设施、转让技术等。资产置换的优点包括:有助于高校快速完成自我重塑;有助于合理解决高校长远发展与教职工近期利益之间的矛盾;有助于更新办学理念,教学管理向规模型方向发展;有助于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 
  例如:沈阳某高校为了扩大发展规模在2000年通过沈阳市政府划拨的方式,在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大学城内获得了1150亩土地,用于建设新校园。同时,为了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学校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将市内原有老校园西校区7.7万平方米的土地转让变现,卖给市内一家房地产公司,获得了3.2亿元的现金收入,再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得其余新建校园所需款项。在实际操作中,学校同沈阳市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下属的沈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了《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由政府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并以土地出让的价格代为拍卖,最终由沈阳市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购得,政府又将拍卖所得款项中的3.2亿元返还学校。 
  在采用“资产置换”的方式时应特别注意处理好法律关系。因为从物权和产权角度看,高校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的划拨土地,高校无权擅自进行转让处置和收益。2008年国土资源部已经界定公立高校的土地置换行为是不合法的,应严厉禁止。但是在本案例中,高校并没有就土地问题直接与购地的开发商进行协商或交易,而是政府先对高校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再同开发商之间进行土地和金额的交割,最后又把资金划拨给学校。此做法值得公立高校在进行土地置换过程借鉴。 
  2.4 TOT、BOT模式 
  TOT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目前主要是面对国外投资者,高校可以尝试将其扩展到排除国内有实力的私营企业、金融机构等。具体做法是: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高校把已经运行的基础设施移交给对方经营若干年,可以一次性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期满后,合作方再把设施无偿移交给高校。 
  BOT是“建设—经营—移交”的简称,由高校提供土地,由项目公司建设学生公寓、食堂等经营性设施;投资方通过经营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回收投资;合同期满,高校收回设施所有权。 
  高校应用TOT融资方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①经营权出让期的确定。应用TOT方式融资,必须依据高校总体规划,科学分析、合理确定经营权的出让期限。在确定经营权出让期限时,应充分考虑学校基建周期、建设资金需求量和收入组织能力。如果学校基建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较大、收入组织能力较差,为确保基建项目顺利完工。宜选择较长的出让期限;反之,宜选择较短的出让期限。②经营权转让价格和融资标的回租价格的确定。 TOT、BOT项目融资需要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营权的合理定价是必须的。由于在经营环节采用回租方式,经营权的转让价格确定相对简单,可采用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拟转让的项目经营权的真实价值。由于经营期间风险的不确定性。承让方一般要求比较高的回报率。在确定融资标的回租价格时,应在转让价格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进行修正,使价格趋于合理、可行。北京科技园国际学校应用BOT方式筹集12亿元建设中关村国际学校,以及南开大学深圳金融工程学院采用“模拟BOT”项目融资方式,合作方投入基本建设仅仅3.3亿元,项目建成运营30年后,项目公司无偿把学院资产移交南开大学。这都是高校应用BOT的成功案例。
  2.5 租赁融资 
  在学校经费支出中,设备购置及学校自筹基建支出占总经费支出比重较高,如果全部进行贷款不仅会增加学校的负债,而且在学校资产不能抵押的前提下,学校很难实现全额信用融资,即使能从银行获得资金,进一步融资将受到影响或增加融资成本。因此,如果通过租赁的形式获得设备和基础设施的使用,既可满足教学的需求,又可避免学校背负过重的债务负担。租赁的优势在于,学校可向出租人或投资商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期内只需支付租金就可获得使用权,租金与贷款利息一样,为分期支付,不同的是贷款需要还本金而租赁则不需要。当合同期满,学校可根据需要续租、退租或留购。融资租赁是在分期付款的基础上,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融资方式。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尽管冠名“融资”还不如冠名“融物”,因为企业在租赁交易过程中不仅得不到资金,还要支付租金。但在租赁期间,承租企业可以拥有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收益三项权益,足以满足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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