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李觏的经济伦理思想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一)关于财富生产的伦理思想
  北宋中期,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已经三位一体,肆无忌惮地兼并农民土地,极端凶残地压榨农民,剥削农民。针对这种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以农为本”的李觏专门写了《平土书》和《潜书》等着作。他提出平土均田,主张恢复《周礼》的井田制,抑制大官僚、大商人兼并中小地主和农民的土地,这也是李觏关于财富生产的经济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

  李觏认为“生民只道食为大,有国者未始不闻此论也,顾罕知其本焉。不知其本而求其末,虽尽智力弗可为已。是故,土地,本也;耕获,末也。”认为解决土地问题才是治国安民的根本之策。为了解决土地这个根本问题,李觏反复强调他的平土均田、抑制土地兼并、制止两极分化的主张。“法制不立,土田不均,富者日长,贫者日削,虽有耒耜,谷不可得而食也。食不足,心不常,岁有礼仪,民不可得而教也。尧舜复起,末如之何矣!故平土之法,圣人先之。”

  在平土均田的基础上李觏认为产生贫富不均、阶级对立的根本原因是土地所有制,初步看到了产生阶级对立的经济根源;要解决贫富不均、从而富国的根本办法是平土均田;提出“人无遗力,地无遗利”和“人各有事,事各有功”的“民富国强”的主张。另外,李觏还强调人力的作用,主张不违农时,适时耕种;反复强调恢复井田制,强本抑末,后本薄末,这里李觏的重农轻商、强本抑末的主张是对商贾兼并土地的限制。

  (二)关于财富分配、消费的伦理思想
  关于财富分配,李觏主要主张抑制豪强兼并的思想和行为。宋代以来,商品经济得到了迅速地发展。地主阶级中兼营商业的人日益增多,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

  李觏在《富国策》中,把“同轻重之权”作为重要的富国之策,一方面主张对富而强的大商人和不富不强的小商贩采取抑制的政策;另一方面,在《周礼致太平论》又主张对那些只富不强的“富厚之子”采取“平起徭役,不专取以安之”。这种抑商和安商并重的思想和政策,是当时商人资本和地主经济既矛盾又结合的反映。同时,李觏极力反对大地主集团毫无节制的榨取。

  在财富消费方面,李觏以肯定“利”、“义”出发,提出了“奢侈有制”的主俭论,李觏根据当时社会上分配不均严重影响消费的情况,提出“上下有等”的分配消费管理原则,即在官僚统治集团内部实行“上下有等,奢侈有制,在势则尊,无列则贱”;对于一般人民,他提出“富不得独文,贫不得独质,万金之居,与下户为伍,则饱食之余,无所复用”,叭‘民虽有富者衣服不得异,皆深衣而已;则贫者安也。”可见,他虽然提出了“奢侈有制”的主俭论,但仅仅是在反对富者在消费上的豪奢浪费,而不是反对富者本身。

  三、李觏思想对当时及后世的影响

  宋代是一个尊崇儒学的时代,传统的贵义践利论具有广泛的思想基础。随着商品经济发展,义利争辩逐渐深入,本来“明义利”之争辩的目的是为了重申义利关系,以便在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上正确引导民众,以消弭或减轻商品经济大潮中的拜金主义趋向。但在思想争辩过程中,理学家们却矫枉过正,走入极端,不仅反对不顾公利只讲求私利的行为,甚至于对所有的求利行为都一概否定。他们认为天理、人欲是完全对立的,所以应该克服人欲、摒弃对利的追求,保持以天理为内容的本性。理学家们要求淡化功利意识与追求,固然有其积极的社会价值和作用,但若在经济思想上视义为公、贬利为私,一盖摒弃功利意识则又让原本客观的义利关系走向曲高和寡的道德教条处,这不仅形成了理学家空谈性命、不务实际的学风,也使理学的义利观失去了对社会的积极作用,于国于民皆为不利。

  在这样的思想和学术背景下,李觏作为一位“愤吊世故,警宪邦国”的思想家认识到理学派在义利观上“存天理,去人欲”的主张属误国误民之论,坚持提出自己的独特主张,比如李觏所提倡的义利观,在当时就有着重要的思想解放意义。他大胆指名批判孟子,公然同历来儒家奉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何必言利”的“圣训”唱反调,这尤其是非比寻常的,在儒家的“贵义贱利”论已成为封建正统经济思想之后,敢于以这种方式对它进行批判的,当以李觏为第一人。他的思想,为当时的思想界带来一股清风,亦为后世陈亮。叶适等的经济伦理思想提供了一定的学习及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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