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博 时间:2013-02-14

  要坚持以人为本。民企老板必须认识到:企业是社会的,不是民营企业所有者的,企业不仅仅为股东负责,更重要的是为社会负责,这样才能使企业成长于行业,溶入于社会,培养和改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因此,企业不能把利润最大化作为发展的唯一目标,而要把经济利润与社会责任的统一作为发展的根本追求。以人为本,要求民营企业牢固树立与内部员工共建共享的观念,通过建设全体员工认同、富有个性、能够促进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来增强企业发展的凝聚力,通过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来培养、吸引、留住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通过实施有关劳动法律、注重员工培训、落实社会保障等方面来提高劳动者素质、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最终通过促进企业发展、建立工资增长正常机制,努力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关爱员工。以人为本,要求民营企业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变功利文化为责任文化,进一步强化诚信立企、诚信兴企观念,既与客户讲诚信、与商家讲诚信,又与消费者讲诚信、与员工讲诚信,善求义中之利,在生产中杜绝偷工减料、添加有害物、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防止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现象发生。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作用
  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还要靠政府推动,既要有政府支持,又要有法制保障,随着私人财产保护法的建立,应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就地方政府而言,工作的重点应当是促进本地市场因素的发展,而不是自己直接扮演市场主体角色。要千方百计地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鼓励创业,并使其蔚然成风。一旦具备了这样的氛围,不但已有的民营企业可以得到提升,还可以使民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
  1.完善民营经济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要制定尊重、鼓励、保护、表彰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清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营造对民营经济政治上认同,社会上尊重,政治上支持,经济上保障的良好氛围,以促进民营经济更快发展。要取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降低民间投资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破除地区分割、行业壁垒,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要健全市场环境,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和监管,克服对民营经济的偏见,解除在融资、参与工程竞争投标、获得土地使用许可、出国(境)商务考察等方面对民营经济的歧视。
  要给予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平等地创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民营经济享受国民待遇,首先是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准入条件,给予民营企业公平的竞争环境,吸纳更多的私人资本。凡是竞争性行业,都应该允许私营企业进入。目前仍由国有企业控制的传统垄断性行业,也要引入竞争机制,采取适当的方法允许私营企业逐步进入;凡属已经和将要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应当先对私营企业开放。除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明令禁止和限制的产业范围以外,个私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投资领域。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和颁布《私营企业投资产业目录》,具体规定哪些行业鼓励私营企业进入,哪些行业允许私营企业进入,哪些行业限制私营企业进入,以及非开放行业的开放时间表,以引导私营企业的投资方向。鼓励个私企业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社会福利事业、教育、学校后勤服务、文化产业、旅游景点、交通设施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投资经营。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生产要素在市场自由流动,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2.完善民营经济的投资体制和融资渠道。要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出台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到今天,投资优惠政策再也不能分所有制,不能分内外与国别。一是理顺税制,减少重复征税,取消按所有制划分的差别税收政策。对新创办的民营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对民营企业科技含量高、更新周期短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尽快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二是增加财政支持。国债贴息范围应由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扩大,取消享受技改贴息优惠政策的企业所有制限制,技改贴息要坚持技术进步的标准,对国内企业(不分所有制)只要技改投资项目确实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水准、市场前景良好的都可给予贴息优惠,要特别重视对装备工业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其他可以带动结构升级的技改项目的贴息支持;有重点地安排一部分财政资金或财政贴息,带动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建设。三是建立和完善为民间投资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要设立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信贷机构,制定适应民间投资特点的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方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专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在规范经营和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在贷款政策、贷款利率上要将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在条件审查、办理程序上更加灵活便利。要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金融产品,提供结算、汇兑和财务管理等多种服务;要努力开展票据融资业务,对信誉优良的民营企业开办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民营企业债券;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充分运用个人生产资料、财产所有权、财产使用权、企业经营权、知识产权、持有的股权、承包经营权以及其他可用于担保、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权益进行抵(质)押并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赋予强制执行等措施,扩大贷款范围和规模。四是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为其创造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证城乡合作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安全,增强存款人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允许私人开办银行;允许具备必要条件的民营企业运用发行债券和股票上市等手段进行直接融资,上市核准应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

  3.完善民营经济的服务体系。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民营企业增强竞争力不可缺少的因素。政府应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政策、信息服务。构筑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的完整体系,包括人才培养服务体系、信息咨询服务体系、金融财务服务体系、技术开发服务体系、市场营销服务体系。民营企业社会化服务支持体系的重点,应放在互助合作、信息共享和创业帮扶等方面。发展民营经济需要生产性服务,也需要管理性服务。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与监督。哪个部门审批的,就由哪个部门做好后续的监管工作。民营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生产性服务,不能完全依赖国营与外资经济,应主要由自身提供。因此,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新兴服务业势在必行。应该成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或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并带动社会专业服务和民间中介服务,共同构筑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管理诊断、市场信息、投资指南、资产评估、技术援助、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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