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浅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其次,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二重性理论仍然适用。
  一些学者提出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其中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认为马克思创造劳动价值论时尚处于工业经济初期,科学技术并不发达,在劳动过程中也是以体力劳动为主,因而马克思所指的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指体力劳动,在科技如此进步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今天,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虽然马克思那个时代,直接劳动者的劳动,以体力为主的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主要形式。但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是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

   尽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生产劳动的具体形式会有所变化,但只要商品经济存在,这些劳动具体形式所体现的对人类劳动力耗费——抽象人类劳动,是不变的。而且,马克思也从未把劳动仅限定为体力劳动,并非没有看到知识,智力的作用。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人类一般劳动不单纯表现为体力劳动,而是体现为各种智力的付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马克思还认为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这种发展总是来源于发挥着作用的劳动的社会性。来源于社会的分工。来源于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因此。马克思的抽象劳动创造商品价值在知识经济时期仍然具有生命力。
  再次,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品的价值商品价值的总公式W=C+V+M对知识产品同样适用。
  创造价值的仍然是人类的活劳动,这是知识经济无法改变的事实。在知识经济时代,c无论是指先进的生产工具和设施。还是指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人类加工过的劳动对象,但他们都不能自身创造价值,他们只是同其他生产资料一样,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V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在劳动产品中的体现。M是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创造的高于v的那部分价值。因此,在劳动产品的价值构成中,无论是旧价值的转移还是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价值,都难以找到知识创造的价值,归根到底还是劳动创造了价值。

    三、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价值论要发展
  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价值论有许多地方需要发展,如劳动和“总体工人”的内涵和外延应当进一步扩大。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只把物质生产劳动,尤其是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体力、脑力劳动看成是生产劳动。在知识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原来物质生产劳动中的若干职能已独立于直接生产过程,成为企业技术和经营管理部门的职能,成为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服务部门,因此与物质财富生产有关的劳动分为直接生产劳动和间接生产劳动。它们都构成“总体工人”的一部分,他们的劳动构成创造财富的“社会总体劳动”。当然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价值论需要发展需要研究的地方还很多,因此需要加大对其研究的力度,正如******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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