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家电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战略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孔令锋 时间:2013-02-14
   在欧盟两法令公布之后,欧洲电子贸易组织曾经估算,仅在欧洲RoHS替代所需要的研发费用就达190亿美元;而市场咨询机构Garter集团预测,2006年因执行RoHS指令将使每部Pc机的成本将增加10美元。。这也使得家电制造商除了投资或亲自参与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外,更加注重电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原则,从设计、采购等源头环节人手,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改变传统生产系统乃至商业模式来达到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而这也正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精髓所在与上述法规颁布的初衷。
  这些战略的实施在后来的产品生产或商业模式中均有具体体现,有些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惠普公司的HPDeskjet 6540多功能一体机和3740打印机因为使用了便于回收再利用的成像灯管代替含汞的扫描仪灯管,被AnalogZone评为环境污染最小及可循环再利用的最佳绿色计算类产品称号。日本理光集团于2005年11月1日颁布了绿色采购标准第三版,要求供应商必须了解理光公司的环境影响因素,实施降低环境负荷的活动,并经过IS014000等环境认证。IBM公司研究了从废弃电脑中回收可再利用零部件的网络结构,积极开展电脑租赁业务,当租赁期满后由IBM公司对用过的电脑进行检测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再利用,结果该项业务为IBM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对于废弃家电以及电子废弃物治理问题我国政府也高度关注,在《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中均做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自2003年起也相继颁布了多项法规及规范,从不同角度对于电子废弃物治理进行了规定。其中,《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的管理办法,类似于欧盟的RoHS指令;《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类似于WEEE指令,基本上也覆盖了电子产品生命周期,并体现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思想。
  尽管法律框架已经建立,但是现实中废弃家电对于环境的负面影响却并未随之明显减弱,其根本原因在于回收处理环节尚未形成规范化的运作体系。根据近年来北京、上海、天津、苏州等地的相关调查,大约60~90%左右的废弃家电由个体回收和家庭作坊式手工拆解。个体经营者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在拆解过程中对于环境因素考虑极少,一般将具有经济价值的金属、线路板、塑料等拆解分离后作为原材料再出售,而无经济价值的零部件(包括废危物品)则露天焚烧、就地填埋或丢弃,酸洗等对环境极为有害的方式在拆解过程中也被普遍采用。而与之相对应,有资质的正规回收与处理企业却经常因经营成本过高面临着“无米下锅”的境地。这也是我国专门出台《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主要原因。
  该条例指出,制定该条例主要是出于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等目的(第一条),其中对家电企业构成直接影响的条款主要有:一、国家将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而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等具有缴纳义务(第七条)。二、国家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等自行或者委托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第十一条):鼓励处理企业与相关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第十四条)。三、生产者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的规定,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使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以及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同时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第十条),而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七条)。从这些条款可以看出,该条例充分体现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思想,对生产者环保责任与义务的规定与发达国家基本上也是相同的。因此,该条例的实施也预示着家电企业只有进一步推进实施循环经济战略,才有可能在未来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我国家电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战略的对策与建议
  
  自欧盟两指令实施以来,迫于出口达标的压力,国内家电企业通过应对RoHS指令,在供应商管理、物料管理和检测管理等方面均进行了较大改进并探索出了一套解决方案,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产品的整体环保水平。但是,由于回收处理环节主要由当地进口商负责。所以这些改进主要还是针对于采购、生产与包装环节,向上游的设计与下游的再循环利用环节的延展仍然有所欠缺,而且改进也主要体现在部分出口产品的生产线上。而《回收处理条例》在国内的实施,将意味着家电企业应从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来考虑产品的环境影响,而且应当调整的是绝大多数生产线,即整个企业必须实施循环经济战略。为此,企业必须彻底转变思维方式,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来适应政策环境和产业格局可能带来的变化:
  首先,实施企业流程再造,推进清洁制造机制。认真研究和掌握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及其在国外的应用,预估《回收处理条例》对于企业经营成本及绩效的影响,按照循环经济的3R原则,进行流程再造与组织优化。尤其是在产品设计时就应考虑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和产品的易拆解、可维修与可回收,从源头上为降低产品的环境影响与经营成本创造条件。
  其次,结合自身企业特点,积极参与回收处理环节。近年来,长虹、海尔、TCL等家电企业通过与家电卖场合作、自建基地和参股回收处理企业等方式逐步进入到回收处理环节。但是这些行动有的是出于以旧换新、促销新品的目的,有的是出于企业提高社会美誉度的目的,有的是出于新业务探索的目的,尚未上升到影响全局的战略高度。而实施循环经济战略则要求企业必须将回收处理作为一项常规性经营活动。从重塑产业链的高度将其纳入到企业经营计划之中,通过自营、联营、外包等形式,使其尽快实现与其他环节的无缝对接。
  第三,创新商业模式,打造新的竞争优势。《回收处理条例》的实施将首先强化企业对自身产品的环保责任,因此从以较低成本提高回收率与再循环利用率的角度,国内企业可借鉴国外经验,探索推进产品租赁业务,并结合回收处理模式的选择。通过对现有物流体系、售后服务体系的改造,降低回收成本,提高再制造与原材料循环利用效率,通过发挥规模与范围经济优势赢得新的竞争优势。
  第四,延伸营销与客户关系管理,引导绿色消费趋势。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为环境友好型产品支付一定程度的溢价也将成为更多消费者的选择。而实施循环经济战略,意味着企业不仅应承担产品制造过程中的环境责任,也应对产品消费后阶段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因此,企业的营销与客户关系管理也应延伸到产品从设计采购到报废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通过加强消费后阶段的服务和更充分地了解客户的消费感受与环保需求,为企业设计生产出更受消费者青睐的环保产品提供依据,从而使企业能够更好地把握绿色消费的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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