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开放:劳动力市场改革必由之路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6-25
一、屡禁不止的劳动力黑市

提起黑市,大家很容易联想到由于产业管制而导致的产品黑市,却不大想到要素市场也存在黑市。劳动力黑市、民间的高利贷(资本黑市)都是要素市场的黑市。

这里提到的劳动力黑市,实际上就是劳动力交易的地下市场。这个市场不受的认可,更不受法律的保护。在许多城市都可以看到这样一些自发形成的劳动力市场。一些人手中提着 "木工"、"瓦工"、"厨师"等字样的木牌或木片、纸片,这就是雇主或中介人;另外有一些寻找工作的人们跟他们讨价还价。当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一来,他们就作鸟兽散;执法人员一走,他们又卷土重来。

在劳动力黑市上的劳动力交易无人管理、无人批准、不合法,当然,也就不会有任何招工的审批手续,没有任何的保障和监督。一般地,它是城市外来人口的主要集散地。在这个市场也存在一些边缘服务业(比如洗头房、桑拿房、歌舞厅等)的从业人员,甚至从事色情服务的人员也在此寻找"工作"。

由于在劳动力黑市找工作的人多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很少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更不用说办什么统筹、保险,因此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会经常发生。这样的市场上甚至还发生过流氓借招聘为名,强奸、杀害女青年的案件。

在全国许多的城市,都存在这样的劳动力黑市。南京中华门劳动力黑市是其中的一个(《法制日报》2001年4月2日曾报道《透视南京中华门劳务黑市》)。这个黑市自1996年形成,沿袭数年,虽经数次"取缔",但至今仍相当活跃。当局先后使用过驱赶、清理等办法,均未见效;后来当局宣布其所属的11家职业介绍所免费对黑市中的劳动力开放,希望通过降低加入正规市场的成本,吸引劳动力离开黑市。即便如此,正规的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的吸引力仍然不能和中华门黑市相比。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局面呢?是那些劳动力不理性吗?不!细细一想,我们会发现他们的行为其实是最理性的。以中华门劳动力黑市为例,"在职介机构求职,除了要有身份证外,还必须有户籍所在地政府发的外出务工证,结婚的还要有计划生育证等,诸证必须齐全。" 这个要求,对那些黑市的劳动力来说,太高了。对这些人而言,办上述证件的成本和收益并不对称。一位安徽的青年就对记者诉苦:不办证还好,一办证,乡里、村里还要收务工管理费。

由此不难发现,劳动力黑市屡禁不止的真正原因在于,各种劳动力管制政策对外来劳动力就业的限制。由于那些限制,劳动力在正规劳动力市场进行交易的成本大大提高,从而使不少农民工劳动力仍然选择停留在黑市进行交易。那些黑市劳动力最多的呼声就是"门槛降低些,门缝开大些"、"少一些限制,多一些方便"。

各地政府对外来劳动力的限制,本意是使外来劳动力"合理""有序"地流动。但是,只要看看劳动力黑市,我们很难说那些限制政策是成功的。

二、劳动力市场管制及其后果

劳动力黑市只是对劳动力(尤其是外来劳动力)进行管制的后果之一。劳动力市场管制绝不止这样一点,其后果也不仅是产生黑市。

通常,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制定劳动标准;其二是调整雇佣关系;其三是整合劳动力市场供给和需求;其四是颁布公平就业法令。

这些管制,或许有其积极作用。但是更多的却是消极作用。我们可以逐一来加以分析。制定劳动标准包括①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工时标准和②最低工资,以及③最低生活保障。劳动学的享乐主义工资理论模型表明,安全卫生标准可能会使偏好风险的工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事实上,即便没有安全卫生立法,雇主与雇员的博弈也会是安全卫生条件达到一个合理的程度;缩短工时应是经济的结果,倘若政府有意制定较短的工时,那些希望提供更多劳动的人们就会寻求兼职,而将出现更多的加班,做生意的成本提高了。最低工资立法只是造就更多的潜在受害人群,因为它保护在职者的同时也减少了就业机会。最低生活保障使劳动力生存得到保护,但过高的保障也会激发劳动者的惰性。

调整雇佣关系主要是对劳动合约的行为给予限制,包括对劳动合同的管理、指导以及规范。比如,在国有企业开除一名员工比在私有企业开除一名员工困难得多,因为政府对两者雇佣行为的管制程度不同。又比如,现在的企业已经拥有工资分配的自主决定权,但是政府仍在试图指导(如集体谈判工资办法要求企业制定工资水平要考虑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在我国,政府采取了保护劳动者的立场,在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中,劳动力与企业的权利是不对称的,比如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上,劳动力比企业更自由。许多的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劳动力,在就业雇佣体系中为外来人员设置了障碍。另外,职业资格制度也在某种程度上破坏劳动力自由合约,职称先评后聘就是一个例子。弗里德曼曾说明企业有反对职业资格制度的倾向,其实劳动者何尝不是?人民网一项调查:您认为职称"只聘不评"这一改革值得推广吗?共9268人参与了调查,认为值得推广的占64.02% ,不值得推广的占29.64%,说不清的占6.34% 。围绕各种职业资格和认证,除了浪费资源以及产生"寻租"行为以外,究竟还有什么效果?

整合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是政府为促进就业和提高劳动力市场绩效而采取的政策,包括政府培训项目、积极的劳动力市场计划、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工作流动限制等。政府为劳动者提供低价或免费培训以帮助受训者就业的效果可能并不明显。表面上受训者就业概率更大,但实际上只有那些相信培训可以提高就业概率的人才会参加培训,他们既可能本来就具有较好的就业能力,也可能在政府不提供培训的情况下自行进行培训,因此那较高的就业概率是不能说明问题的。去年诺奖得主赫克曼等人对积极劳动力市场计划的大量个案研究表明,尽管不同的计划对参与者的影响各不相同,但许多计划对于参与者来说,仅仅具有很小的正面效应,有时甚至是负面的效应,并且不能达到社会效率的标准。当然,尽管他们得出的结论认为由政府资助的再培训项目的实际效果很不好,但它同时深刻地揭示出政府一些项目以及其它形式的干预实际上是如何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就人力资源开发政策而言,盲目扩大高等以调整劳动力供给的行为对于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也可能并不可取。高等教育的骤然扩大,使得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而高学历也通常会提高青年的就业期望(但雇主通常不愿花高工资雇佣没有经验的青年人),造成他们更多地失业(即所谓的知识失业)。我在最近得到的数据表明,16-19岁的大专毕业生失业率为67.11%,20-24岁的大学毕业生失业率为18.26%。而工作流动限制,在我国正逐渐放开,但一些传统制度安排(户籍制度、干部制度)仍然是劳动力流动的巨大障碍。

至于公平就业法令,感情与理性从来就纠葛不断。虽然我国没有反歧视法,但是许多法规(比如去年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仍然有反对歧视的条款。市场本身提供了解决歧视问题的方案,政府没有必要介入这一问题。举个例子,假如男性与女性具有相同的生产能力,雇主歧视女性而给予其更低的工资,那么其他的雇主很快就会发现雇佣女性是有利可图的,于是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将增加,直到男性与女性的工资处于同等的水平。如果男性与女性具有不同的生产能力,那么得到不同的收入也是应该的。公平就业法令还有许多其他的内容,但它们通常也带有负向作用。比如保护女工导致企业不愿雇佣女工,保护未成年工导致企业不愿雇佣未成年工。任何受保护的劳动力,他们所得到的保护,是以减少他们的就业机会为代价的。

不排除对劳动力市场的某些管制是好的,比如卫生标准。但是,就大多数管制来看,它们既损害了经济效率,也破坏了劳动力的一些基本的自由权利。
三、劳动力市场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最大的问题,仍旧是不够自由和开放。这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要的问题就是劳动力流动仍受诸多限制。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有三类:国有部门劳动市场、农民工市场、专业人才市场。由于干部身份制度、户籍制度的影响,前两种市场的流动性都很差。尤其是,户籍制度已经成为制约劳动力流动的最大障碍(最近的研究资料表明,乡村劳动力市场化程度仅50%左右,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其劳动力市场化程度在80%以上)。

现在许多的有识之士都在呼吁建立全国统一的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政府在这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的省甚至酝酿取消户籍制度。但是,现实表明,劳动力市场分割和劳动力不能自由求业的现象仍非常普遍。劳动力不能自由求业不一定是国家限制了其自由权利,而是在现存制度安排下,其自由求业的成本较高,甚至高到让他们不得不寻求可供调整的边际(比如劳动力黑市)。

不少人担心,一旦将劳动力市场完全放开,将会带来无序,也会给当地的经济、社会带来冲击。不,这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在一个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当其他地方的劳动力移向该地区,那么将出现的情况一定是这样的:①短期内该地区劳动力供给增加,失业增加;②失业形势严峻将使一部分劳动力撤退,或该地区一部分原有居民向国内其他地区迁移;③或者,长期内由于资本投资也会发生变化,从而吸纳迁移进来的劳动力;④失业率下降,劳动力供给增加形成的波动被吸收,经济恢复稳定。在这一过程中,留在该地区的劳动力将是最适合在该地区工作的劳动力。因为我常想,一个地区真要吸引人才,将其劳动力市场完全放开倒是不错的办法。

一定会有人批评上述说明只是假设和推想,但是我们却可以找到事实来验证。劳动经济学里常常引用的"迈阿密试验"就是这样的例子。1980年5月到9月,大约有125000名古巴人获准从古巴移向美国迈阿密地区,这些人有一半永久定居在了迈阿密,使得迈阿密劳动力供给在不到半年时间上升了7%。在短期内,迈阿密的失业率激增,但在1982-1985年,该地区的失业率比其他可比城市出现了显著下降。到1986年,冲击已经完全消失。其演变的过程,跟前面的推想完全一样。

中国劳动力市场第二大问题是政府对某些行业的就业准入限制。这表现在:①对外来劳动力进入某些行业设置壁垒。不少的城市要求本地某些行业的不能雇佣外来劳动力。目前有些地方已在进行"给予外来人员市民待遇"的改革,比如无锡市(《南方周末》 2001年3月29日)。②对某些职业的进入要求具有某种资格(职业资格制度)。弗里德曼曾专门批评过职业资格制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确定了90个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技术工种。可是政府怎么可能通过一两场就判定某个人具有从事某职业的能力呢?或者它又凭什么剥夺没持有该资格的人从事该职业的自由权利呢?荒唐的是,某直辖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长还根据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提出有必要建立大学生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即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前参加培训,获得资格方可就业。我们不能想通的是,难道职业资格是大学生难以就业的主要原因?即便是,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就可以了,又何必要政府出面?

中国劳动力市场第三个问题是,国家从保护劳动者的立场对劳动关系的管理使劳动关系不具有效率。比如,政府对国有单位的工资仍有较多的指导,结果国有企业的工资分配不能体现激励,导致许多优秀人才流失,以及国有企业本身也缺乏效率(这实际上也是东欧转轨中出现的现象)。又如现行劳动法下,企业解雇员工需要复杂的手续,而员工辞退企业却不承担任何成本,导致双方权利不对称,劳动者有恃无恐,企业的X-非效率就更严重。 最后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社会保障。许多的人们还在叫嚷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际上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在我看来)已经比较完善了。提供更多的保障不但无助于解决失业问题,反而可能带来劳动力的懒惰。一个较好的例子是:我曾在重庆江北某地调查,该地有不少下岗工人,每月享受250元补贴,结果这些人并不出去工作,成天打麻将(因为"出去工作也才三百来块钱,不如不出去")。我比较赞成在社会保障领域引入负所得税,这样可以激励劳动者去获得更多的收入。

四、结语

正如许多劳动经济学家所呼吁的,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国家必须进一步放松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并减少对它的干预。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对经济成长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试想,当人们参与劳动的机会选择受到限制,当人力资本产权受到删除,劳动者不得不减少或者关闭自身劳动力供给的时候,我们如何能得到一个有效率的经济?

现实证明了上述结论。美国经济的成功,在格林斯潘看来,美国劳动力市场流动性是其经济增长的关键。他说,放松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意味着美国经济能随时进行调整,以保证经济的强劲增长,而世界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做不到这一点。

就中国而言,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成就中,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和开放带来的贡献也并不会小,至少它在某种程度上维持了人们的工作愿望和工作热情。但自由和开放的程度还不够,劳动力市场化程度也不高。在走向全球化的过程中,我们迫切需要建立自由开放的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其中最重要的,是要保证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与劳资双方的自由合约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