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梁永彪 时间:2013-02-15

  1.4会计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导致造假行为时有发生,并且屡查屡犯
  我国目前已经出台的《证券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对会计信息造假者的惩罚只是隔鞋挠痒,远没有起到杀鸡骇猴、敲山震虎的作用,使造假者获得的不当收益远远大于其造假所受的惩罚,从而导致许多公司前仆后继地勇于冒险造假。比如:①惩罚形同虚设,对各单位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但没有相应的刑罚和严厉的经济制裁,而且在道德和名誉方面造假者也往往是毫发无损,这种现象导致了舞弊者不以为耻,有的还以此为荣;②监督和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监督和监管部门更多的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应对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更是罕见,对会计信息造假产生的民事赔偿是微乎其微。所以与食品、衣服、玩具的诸多普通商品造假一样,会计信息造假产生造成的后果是预期收益大大的高于预期成本,这种象征性的惩罚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泛滥。
  2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2.1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是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
  一是广泛宣传会计诚信的重要性,教育各单位、各部门会计人员以《会计法》的规定和要求为行为准则, 自律、自重、自强,上顶住压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职业观,下挡住诱惑,维护会计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提高现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标准, 强化基础管理,实行执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三是加强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切实帮助他们更新知识,积累经验,提高素质。
  2.2会计造假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
  首先,如果发现企业蓄意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就要依法严处,要充分发挥处罚措施的震慑作用,做到打假绝不手软。尤其是对那些来自行政方面干预的压力导致的作假,坚决一查到底,要层层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其次,要不断加大经济制裁或刑事惩罚的措施。要让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成本远远高于其所得利益,对恶意造假者必须从立法、执法多方面对造假者及责任人进行从严惩罚,要让会计信息的造假者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坐牢,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所得到的收益。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力求在会计信息监管中,从经济利益上割断对会计信息造假的偏好,减少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
  2.3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以及发展的特点,同时借鉴发达国家以及国际惯例,应建立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 制定和完善现有的会计法规,明确规定会计信息失真的标准、范围及应负的法律责任,从法规制度上规范会计行为,健全后的规章和制度应具有规范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2.4清理执法环境,加强执法环节。
  首先通过媒体宣传会计法规制度,使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深入人心,为会计工作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其次财政部门应加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严格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管理,大力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由财政部门直接对会计人员进行管理,并负责会计人员的接收、录用、考核以及解聘等工作,使会计人员彻底摆脱经营者的掣肘而真正的独立的工作。
  
  参考文献:
  [1] 谷亚芹.会计信息失真原因透视及根治对策[J].河北职业技术学院院报,2002(3).
  [2] 石少梅.试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原因[J].财会月刊,1999(2).
  [3] 葛家澍,黄世忠.反映经济真实是会计的基本职能[J].会计研究,19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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