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流转土地发展蔬菜规模生产实践与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黄远芬 赵庆祥 时间:2015-01-02

  摘要通过调研纳雍县土地流转发展蔬菜规模生产的具体事例,分析了土地流转在发展规模化生产中的作用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引导土地流转推进蔬菜规模生产的措施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土地流转;蔬菜规模生产;农业产业化;农业效益;贵州纳雍
  
  纳雍县地处滇东高原向黔中山区的过渡地带,全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相对高差1 424.4 m,地形破碎、地势切割深,山区立体气候明显。这一特殊的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导致纳雍县宜作作物种类颇多且同一种类的品种间差异较大,进而形成了纳雍县独特的以某一产业或某一品种为主的区域性农业经济和典型的特色经济。
  蔬菜产业是纳雍县农业结构调整的主要产业之一,历年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1]。在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指导和省、地、县发展蔬菜产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下,经过各涉农部门、农村蔬菜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的不懈努力,纳雍县蔬菜产业经历了从80年代末的“菜篮子”工程到现在的无公害、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全县蔬菜产值占种植业的比重逐年增大,2009年全县实现蔬菜种植面积2万hm2,总产量50万t,总产值2.69亿元。在局部地区形成了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的示范区,这是合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生产的重要体现。土地经营权的成片流转为蔬菜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规模化生产的资源基础和土地利用空间。
  1纳雍县引导土地流转,促进蔬菜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
  1.1合作社带动型
  1.1.12000年以前,新房乡长沟村是一个不通路、不通电,连吃水都困难的贫困村,农民人均收入从未超过500元。2003年,在蔬菜种植大户的带领下,成立了长沟村蔬菜协会,2007年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采取转包农民的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优先雇佣转包土地的农民,实行按工计酬的方式,进行蔬菜生产经营;二是积极吸纳蔬菜种植大户加入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规划、统一供应物资、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当,有力推动了该地区蔬菜产业的规模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2008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 813元,其中来自蔬菜产业的收入达到60%以上。该合作社也被评为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实现了合作社和农户双赢。
  1.1.2阳长镇过路沟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43.3 hm2,占全村土地总面积311.4 hm2的13.9%,其中流转向合作社的19 hm2,流转方式有2种:一是采取入股的3.6 hm2,即农户将土地折价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年终按股分红,农户在合作社的用工实行月工资制(800元/人·月)或按工计酬(30元/人·d);二是农户将土地采取出租的方式租给合作社种植蔬菜,合作社按4 500元/hm2·年支付土地租金,同时优先聘用出租土地农户来合作社务工,实行月工资制或按工计酬。2种流转方式都极大地提高了土地产出率,促进了蔬菜规模生产。
  1.2种植大户带动型
  新房乡种植大户王某,原为供电所职工,于2008年个人出资在新房乡后寨和荒坝2村转包土地16.67 hm2种植辣椒,转包合同签定3年不变,按玉米3 000 kg/hm2支付转包费,在当年亏损的情况下,2009年又新增转包土地1.73 hm2,合计18.4 hm2种植辣椒,合同仍然是保持3年不变。其收入包括2个方面:一是转包土地农户收入帐,农户转包地可得转包费6 000元/hm2,农户为其种植辣椒,用工450个/hm2左右,工价为25元/个工(另供一顿午餐),土地可得收入15 150元/hm2;二是种植辣椒总成本在33 000元/hm2左右,产鲜椒26 250 kg/hm2,长沙批发价5.6元/kg、贵阳4.4元/kg左右,按最低2元/kg计算,利润可达19 500元/hm2。由于解决了农户转包土地收益问题和按合同兑现了转包费,从流转至今未发生过土地流转纠纷。
  2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意义
  全县土地流转面积4 744.2 hm2,其中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2 122.53 hm2,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6.91%,流转种植蔬菜374.67 hm2,占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的17.6%。合理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力地促进了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极大提高了土地收益和农业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2.1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高效益行业合理流动,使一大批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逐渐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专门从事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增收的步伐[2]。据统计,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达14.5万人以上,占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的29.6%。
  2.2促进了招商引资,提高了农民素质,更新了观念
  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了招商引资,通过引进外地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动当地的资源开发,为开展精品农业、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而且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了农村经济效益。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主动让土地受让方务工,不仅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管理经验和引进优良品种、发展高附加值特色种养业的方法,而且还认识到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设施农业、搞产业化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长了见识,更新了观念。
  2.3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土地流转不仅使土地逐步向种养能手、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种植大户集中,使一部分社会资金流向农村,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拓展了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而且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从而带动了农村其他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
  2.4提高了土地收益和农业效益
  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发展规模农业和精品农业,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的收益和农业效益。如阳长镇过路沟村土地在流转前,大多数实行传统种植即“小麦—玉米/豆类”间套作,投入4 500~6 000元/hm2,总收入10 500元/hm2左右,纯收入在4 500~6 000元/hm2,而流转给合作社种植蔬菜后,投入5.25元/hm2左右,纯收入在7.5万~9.0万元/hm2。土地单位面积收益大幅度提高,利润明显增加。
  2.5促进了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既可使出让户获得固定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土地出让户也可通过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行业来获取另外收入,还可到土地受让大户或农业企业中劳动来增加收入。如农户承包土地流转给合作社或种植大户种植蔬菜,一般每年可得租金4 500元/hm2左右,同时农户为转包方做工,每人每天可收入30元,年收入4 000~5 000元。
  3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蔬菜规模化生产的体会与思考
  3.1正确看待提高土地流转双方的收益
  促进土地流转的内因是经济利益的驱动,要促使土地所有者将自己的土地参与流转,最主要的是保证流转后的收益高于流转前的收益。要使土地承包者进行大面积土地流转,进行规模生产,同样要看其发展的产业有无发展前景,所生产产品有无市场,能否产生规模经营效益。一般情况下,规模效益越高,其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越高,土地流转的规模也会越大,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程度也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