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探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胡玉 时间:2013-02-15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对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改进,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则是有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制度化的关键工程。目前河南省郑州市已经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郑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依托这个平台进行,但是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则成为解决土地流转市场建设的关键。
  关键词:郑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市场
 
  一、郑州市农地流转现状分析
  1.郑州市农地流转现状。截至2009年10月底,郑州市土地流转总面积为2.4万公顷(包括980公顷林地,170公顷果园,193.3公顷鱼塘,6 480公顷荒地),占农用地面积的7.5%,其中耕地流转面积1.616万公顷,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6%。耕地流转共涉及9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931个行政村,5 269个村民小组。耕地流转农户9.93万个,占总数的9.7% [1]。
  2.郑州市农地流转的特点。(1)耕地流转形式以出租为主。郑州市土地流转涉及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其中以出租和转包为主要形式。其中耕地出租12 586.7公顷,占耕地流转面积的77.89%,转包2 700公顷,转让480公顷,互换240公顷,入股153公顷 [2]。耕地出租面积占的比例较大,入股面积最小。(2)耕地流转后经营规模在不断扩大,且发展高效农业的占95%以上。全市耕地流转后进行规模经营的面积为13 260公顷,占流转总面积的82%。流转后进行规模经营,其中种植粮食作物面积仅为282.9公顷,占规模经营总面积的3.07%,种植经济作物和发展观光农业面积达到8 593公顷,占93 %以上 [3]。由于流转后种植粮食作物,效益低下,有些甚至根本没有利润,因此,这些农业经营大户和企业大多都是利用流转的土地,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或观光农业。(3)耕地流转后用于非农业的流转价格最高。每公顷年流转价格在7 500元以下面积为6 200公顷,流转价格在7 500元~15 000元的面积为9 033.3公顷,流转价格在15 000元~22 500元的面积为673.3公顷,流转收益在22 500元以上的面积为245.9公顷 [4]。土地流转后开展苗木花卉种植、观光农业比较高。巩义市、新郑市等地个别村组土地流转后用于非农业,如作为工业企业的仓库等,土地流转价格都在1 000元以上。(4)乡村两级或中介服务组织牵头流转土地所占比重在不断增加。流转途径中通过乡村两级(作为流转中介)以及县乡服务组织流转的面积达到9 586.7公顷,占流转面积的59.32%。流转双方自己协商进行土地流转的为6 580公顷,占耕地流转面积的40.68%。新密市有98.4%的耕地流转都是乡村组织牵头或村组接受委托流转的;巩义市康店镇100%的土地流转全部是通过乡村牵头进行流转的 [5]。说明农户间自发流转的面积比例在减少,作为流转中介组织的乡村两级或县乡服务组织在土地流转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重要。
  二、郑州市农地流转市场建设分析 [6]
  1.郑州市农地流转市场建设现状。经过多年的努力,截至2009年底,郑州市已经建立109个服务中心(站),5级土地流转体系,每个层次都可以实现信息的查询和录入功能,依托在郑州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每个终端都可以查询土地流转信息。其中12个县级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的总面积为577平方米,每个服务大厅平均为48.1平方米;97个乡级服务站服务大厅总面积为2 721平方米,每个服务站平均28平方米。随着郑州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建成,今后农民可在服务中心(站)自主或委托流转自己的土地。此举被认为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创新之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无偿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为农户和企业提供最新的、有价值的土地流转信息,同时也将实现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和信息市场的对接。
  2.郑州市农地流转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郑州市的农地流转市场已经建立起来了,整个体系设计的也非常好,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1)农地流转市场体系建立起来了,参与流转的主体很少。一是农民参与流转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缺少农业大户的参与,或者说农业合作组织或者知名农业企业的参与,缺少规模带动效应。(2)缺少农地流转的动力。农地流转主要由基层政府来推动,其他市场主体没有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3)从各地的土地流转实践中明显可以看到,农地使用权流转主要是农民自发的,流转往往在亲戚、朋友、邻居间进行,交易成本大,流转关系不稳定,同时也限制了土地流向边际产出率高的使用者。(4)农地流转市场体系建立起来了,但是没有解决好农民的“后顾之忧”,他们不敢放手土地。
  三、解决思路
  1.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推动参与主体的增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推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农地流转的市场建设提供尽可能高的平台。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化程度的高低,没有大规模、上档次、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的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始终难以突破现有水平。因此,必须因地制宜立足各地农业资源、技术和产业优势,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尤其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目的,以现有资源、技术为依托,着力打造农业产业链。要积极推行公司(合作社或大户)+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在公司(合作社或大户)、基地、农户之间建立起以诚信为基础的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联接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合作社或大户)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此扩大土地流转的规模,提高土地规模经营的综合效益,最终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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