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资源管理体制制约西部地区资源产业链优化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向玉凡 程宏伟 时间:2013-02-15
  四、资源补偿不合理 
  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在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到东部、中部的广大地区。虽然我国自1993年后出台《矿产资源补偿法》,并统一将资源税由开采方交纳,但我国的资源补偿费率极低,矿产资源平均补偿费率仅在1%左右,补偿费并没有对开采成本造成太大影响,“从国内看, 资源、能源、劳动力等上游产品价格与工业制成品等下游价格相比过低,资源开发的价值增值不合理地向产业链下游集中。从国际范围看,不仅在总体上我国资源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而且结构性地看,存在着国内与国际资源比价关系的严重不对称。”反而由于税率远低于国外同类矿产费率,使得我国矿产资源成本比国际水平也较低。我国资源费征收面也并未全面铺开,已征得的有限的资源费也没有完全用到生态环保建设中去,造成生态补偿不到位的局面。在中国的财政分权的行政体制下,资源税所在地的征收作用也由于多头管理而被减弱,中央可以绕过地方而直接征收本应属于地方的资源税。 
  此外,资源开发与百姓增收比例严重不平等,资源开发企业的利益所得与地方的经济效益联系也不强,以致形成资源的秉赋与所在地人民的贫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望新闻周刊》在许多资源富集地区调查发现:这些受资源开发拉动财政实力迅速增强的地区,均存在令人困惑的“富财政穷百姓现象”,如榆林市去年财政收入已跃居全省第三位,下辖的神木县成为西部百强县,但是这个财政大市的12个县市区全部是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鄂尔多斯市财政收入突破90亿元,下辖的准格尔旗是我国西部地区3个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的旗县之一,但是全市的8个旗县也都是国家或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由于大型的矿业企业均为中央企业,注册地均在北京等大城市,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其所应交的地方税种大都交给了注册地。资源的转移导致了税收的转移,这使区域间的不合理利益分配进一步加剧,使得开采利益只流向央企和上级财政,在地方虽然留下了小部分资金,但由于地方认识不到位,没有将现有的资金用以生态补偿,而是偏重加强城市基础建设,造成挖空的矿山无人回填,导致当地居民所在地生态愈演愈差,居民生活水平提升不上去,生活环境也随之恶劣。 
  长期以来,我国的矿产资源也一直存在着资源无价、原料低价、产品高价的扭曲价格体系,对自然资源采取粗放式、掠夺式经营,原料生产与加工企业凭借对环境资源的无偿或低价,占有获得超额利润。西部地区从资源补偿中获得的利益少。产品这种区域间不平等的交换模式,导致资源提供者无法得到合理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西部的资源价值无法得到很好的体现,西部丰厚的资源无法给资源省份带来更多的利益。 
  五、政策法规不配套 
  西部作为全国资源的储备基地,大部分资源要供给东部,这就导致了占用农田来架构石油管道运输西部能源或耗费全国铁路运输量的40%运输西部能源。西部资源虽然丰富,但远途式的运输,成本急剧增加,甚至高于东部沿海地区从国外引进的能源价格。因此,西部资源应该实现就地加工和转化。如青海柴达木盆地油气产量是全国四大油气田之一,但可开采量仅有60亿吨,并由国家统一分配,其中30亿输送东部,剩余的30亿中,多半部分还要由中石油、中石化这类大型中央直属企业统一调配民用,留给青海本省企业的油气根本不够企业研发新型化工模式所用量,产业链延伸不下去,企业不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天祥: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探讨[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2001(9):17~20 
  [2]钱丽苏: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比较研究[J].资源?产业,2004(1):11~13 
  [3]张保会丁锋:地方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2002(7):18~19 
  [4]路卓铭刘乃军:我国资源价格改革的战略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7(5):27~28 
  [5]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建立西部地区资源补偿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经济研究参考.2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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